盧氏縣監察委員會

盧氏縣監察委員會

盧氏縣監察委員會是由盧氏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盧氏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氏縣監察委員會
  • 單位:盧氏縣人民代表大會
  • 負責:監察工作
  • 類型:委員會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31日,盧氏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標誌著該縣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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