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無人參會
2014年8月14日,晉寧縣多部門到盤龍寺調研。調研人員認為望海樓是盤龍寺內難得的登高望遠景點,可以俯看滇池及晉城全貌,而望海樓陳舊的外觀,與盤龍寺悠久的歷史及影響不匹配,建議對望海樓進行改造提升。
2014年8月14日下午,在沒有通知盤龍寺僧人的情況下,晉寧縣、晉城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在盤龍寺內開了一個“秘密會議”。會議過程中有法師進入會場抓拍,發現播放的PPT明確顯示了盤龍寺未來的商業化規劃,會議中決定為盤龍寺提檔升格。後經晉城鎮證實,這份PPT由鎮文化宣傳部製作,但製作的安排則來自晉寧縣委宣傳部。盤龍寺仁清法師表示:“整件事看起來是蓄謀已久的,如果那天會議開得成功,接下來肯定會有更大的動作。”
盤龍寺為了保護僧團的清淨維護寺廟的合法權力,毅然關閉山門,將自己不願參與寺院“商業化”、“公司化”改造的態度昭告天下,此舉另各界開始關注盤龍寺的尷尬處境。
縣鎮政府和盤龍寺“管委會”在盤龍寺的會議現場,現場未見出家人。
閉門謝客
盤龍寺中僧人受媒體採訪時說:
“他們在我們盤龍寺接待室召開了一個所謂的秘密會議,牽扯的內容我不清楚,但我進去的時候看到了正在播放一些事先準備好的怎么改造、發展盤龍寺的錄像,對於一個正規的宗教場所,如果要做這些事情,我覺得從法理上來說,從道德道義上來說都應該尊重一下方丈的意思。”
2014年8月16日寺院僧人關閉盤龍寺山門,並在盤龍寺大門口張貼出一張告示稱:
“因晉寧縣及晉城鎮政府對盤龍寺提檔升格,要將盤龍寺商業化、公司化,擾亂了盤龍寺的正常秩序,今寺院決定,暫關山門、閉門清修。”
盤龍寺“閉門謝客”後盤龍寺方面通過常住仁清法師的微信,第一時間在“信眾圈”內發布了該寺方丈能壽法師的陳情和呼籲:
“各位香客善信弟子,千年古剎盤龍禪寺一直本著愛國愛教的精神為眾生祈福。可就在今天下午(8月14日),晉寧縣委縣政府、及晉城鎮人民政府和盤龍寺管理委員會,突然介入盤龍寺內務,沒有經過和盤龍寺方丈交流,來開放盤龍寺成商業寺廟,大漲門票、改建佛光樓等一系列違反宗教法的行為。
更可恥的是晉城鎮鎮政府一直壟斷著盤龍寺的所有功德箱及紙火店、停車場、素餐廳、門票、蠟燭廠等所有功德,盤龍寺的工作人員均為政府部門家的親朋好友,在這樣的佛門清淨之地,在任其為所欲為,佛祖哀泣,祖師垂泣,和尚無奈,三寶無依。請所有護持盤龍寺的信眾相互轉發,我們只能請諸佛菩薩慈悲護持,還盤龍寺一個清靜道。盤龍寺方丈能壽率全寺僧人合十泣請。”
事實上在關閉山門事件之前,盤龍就早已成為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眼中的肥肉,各方當權者對寺院的盤剝與管控一直存在,盤龍寺中敢於發聲的仁清法師曾表示:
“禁止在寺內進行商業活動的千年清規,從來就沒有放棄過。盤龍寺正因其純樸和自然,成為遊客青睞之處。但商業化的生活我們過不了。”
僧人跪拜
在盤龍寺“閉門”期間還發生了令人錯愕和嘆息的一幕——僧眾摘下“晉寧縣盤龍寺管理委員會”招牌,當眾叩拜,請他們手下留情。可以見得盤龍寺與當地政府與相關部門之間在寺院管理權方面的矛盾之深。
事件起因
寺院改造
晉寧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顯示,2013年底《晉寧規劃工作簡報》已經把“盤龍文化景區”作為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進行打造,《2013年統戰工作意見》指出,要“積極參與盤龍寺風景區的提檔升格工作”。盤龍寺附近已投資1120餘萬元建成了集休閒、娛樂、會議、培訓於一體的盤龍山莊。副縣長劉中政還曾就即將開發的盤龍寺擴建項目進行專門介紹,呼籲人大代表積極支持項目建設。
仔細閱讀地方政府發表的情況通報,也不難發現雖然地方政府“發言人”的措辭婉轉,但從表態的大意上可以看出當地晉寧縣和晉城鎮的黨委和政府,在面對盤龍寺時的三個前提假設:一是政府對於寺廟的未來規劃,顯然享有主導權,僧團的角色只在於“被協商”;二是既然盤龍寺是30年前由政府主導重建的,那么寺廟遵從於政府的管理模式,才“合乎本分”;三是從一個細節即寺院門票(還不是景區門票)的定價權上可以看出,當地政府對於一個宗教活動場所的巨觀調控,可謂相當地“周到細緻”。
官方回應
和眾多中國寺院的情形一樣,盤龍寺是坐落在所謂的“盤龍寺景區”之中的,一個景區的開發必然要和當地的政商纏繞在一起。當地居士曾說:“作為滇中名剎,香火旺、利益多,各種利益都想介入,這樣的紛爭也不奇怪”。
“盤龍寺閉門事件”的背後依然是應為利益團體勾結想要借寺院斂財。但是政府與有關部門卻在不為人知的速戰速決的“和解”後公開發表聲明,聲稱此次盤龍寺與政府之間的激烈對抗只是一點小誤會。顯然此舉是要掩人耳目,希望此事儘早淡出大眾的關注,而後邊和大肆施行對寺廟的商業化改造,快速吸金。
作為政府一方的公開表態,盤龍寺所在的晉城鎮的相關負責人針對閉門事件的導火索解釋道:
“這只是一次普通調研,對寺廟的規劃也是初步構想,就算要實施,也會提前和盤龍寺方丈及僧眾協商。……但由於溝通協調對接不充分,盤龍寺方丈拒絕參加調研會議,加之寺院忽視盤龍寺上世紀80年代恢復重建是以政府主導建設的歷史,長期以來不認可相關管理模式,導致僧人於昨日上午將寺院的大門關閉”。“不會把寺廟商業化,寺廟的收入主要是善信的功德捐贈而不是門票,下一步考慮減免門票。”
在閉門事件之後,鳳凰佛教對“盤龍寺管委會”負責人進行了訪問,對方稱“寺院一切都很正常,不存在任何問題,閉門事件已經劃上了句號”。
寺院管委會還答覆熱心信眾:“就把這段插曲當做沒有發生過好了”。
“和解”謎語
2014年8月16日晚9時,晉城鎮副鎮長余宏波、盤龍寺管委會主任王某和副主任來到盤龍寺,與僧人進行溝通協商,並達成所謂“和解”,“和解”究竟有哪些具體內容不得而知。
在盤龍寺事件里,大眾看到了令人錯愕和嘆息的一幕——僧眾當眾叩拜“晉寧縣盤龍寺管理委員會”招牌,請他們手下留情。雖然晉寧當地表示,官僧之間已經迅速達成和解,寺院秩序恢復如初,但單單從這“跪拜”的壯烈,也看得見盤龍寺僧團和管委會及其背後政府之間,已然不可調和的矛盾。如此不可調和卻仍被迅速調和,法師們遭遇的壓力是可想而知的。
鳳凰網報導此事提出看上去盤龍寺與當地政府已經握手言和,但其中仍有諸多懸念:
2014年8月14日政府在盤龍寺開會究竟有沒有討論寺廟商業開發?
2014年8月15日,盤龍寺方丈為何率眾僧跪拜管委會牌匾?
2014年8月16日鎮政府與寺院究竟達成了何種“和解”?
“和解”達成後,仁清法師為何將微信中的會議現場圖片和“泣請”信息盡數刪除?
對此鳳凰網評論員評價說:“政府和有關部門已經越過寺廟聯手制定了明確的寺廟商業化改造目標,這時政府為“和解”而答應的“不進行商業化開發”的承諾是否能夠執行?這時一個值得長期關注的問題。
方丈發聲
僧團只是空架子,“管委會”壟斷功德箱
與其他寺院不同,盤龍寺內設有一個特殊機構——盤龍寺管委會。該寺幾乎除“閉門謝客”告示外的所有通知,都是由“晉寧縣盤龍寺管理委員會”和“盤龍寺方丈”共同簽署發布的。寺院公布的唯一對外聯繫電話也是該管委會的電話。
據盤龍寺常住仁清法師介紹,該管委會是文革後盤龍寺恢復重建時,由晉城鎮人民政府成立並直管的派出機構,常駐寺院,管理寺內除佛事活動外的所有事務。20多年來,盤龍寺的功德錢、信眾捐款、紙火店、以及門票、素餐廳、停車場、蠟燭廠等都是鎮政府把控的管委會(晉寧縣盤龍寺管理委員會),在收取和控制。
寺內一位黃姓居士透露,就連辦一場法事活動,寺院也難免“上供”。比如即將舉辦的菩薩戒傳戒法會,要求每位受戒者繳納800元戒費。黃居士說:“錢全部上交到方丈那裡,恐怕方丈還要交一部分給管委會。”
在盤龍寺里,管委會不僅是“大管家”,更像一位“大家長”。它除了對寺院大型基建、人事、財務、防火、安全等等大事小情進行一攬子管理外,還負責給寺內二十幾位僧人發放衣單費(寺院每月給僧人的生活費)。
寺院法師透露:“管委會的歷屆主任都由晉城鎮政府任命,前前後後換了很多位,有點子承父業的意思。當然,管委會內部的人事安排不會讓寺里過問,甚至他們每年從寺里拿走的香火錢到底有多少,我們也不清楚。”雖然對法師們來說,這個管委會帶有不少未知的神秘色彩,但從盤龍寺年逾30萬的遊客接待量來看,管委會獲得的香火收入無疑是一個非常可觀的數字。
這筆香火收入由管委會與鎮政府共享。方丈能壽法師在向大眾的“泣請”中稱:“更可恥的是晉城鎮政府一直壟斷著盤龍寺的所有功德箱及紙火店、停車場、素餐廳、門票、蠟燭廠等所有功德,盤龍寺的工作人員均為政府部門家的親朋好友,在這樣的佛門清淨之地為所欲為……”
商業寺院
管委會對寺廟實施“行政化”管理
即便還沒被商業化,盤龍寺的僧團就已然被架空。著名的護法居士林向松先生曾表示:“何必到省外,大理三塔崇聖寺就已成為全省各地政府學習的榜樣。僧人僅僅是擺設,每月發工資,所有的收入歸組織。”盤龍寺何嘗不是這種寺院樣板的又一個鮮明案例。一個合法正規的寺院,卻由政府派出的所謂管委會全面把持所有事務、收繳大部分進賬,而僧團卻淪為只負責“佛事業務”的一個“小分隊”。
在這座“行政化”的寺院中,盤龍寺的僧團很像是管委會僱傭下每月領取工資的從業人員。當地一位法師說:我們盤龍寺是至今唯一沒有被“商業化“的寺院”,但這座寺院已經被“行政化”了。
盤龍寺的僧團不但前景撲朔迷離,當前的生存現狀也很堪憂。而盤龍寺的閉門風波,才使公眾有機會反思到,大陸還有一批寄生在“管委會”下討生活的僧眾——人天師表,何等淒涼。
沉默佛協
從媒體的報導來看,經常自詡為各宗各派“娘家人”的地方宗教局(民宗局),以及佛教僧眾的唯一代表組織——佛協,還沒有在“盤龍寺閉門事件”中露面。然而從頻發的佛教侵權事件來看,地方宗教部門和佛教協會,絕對是必不可少的兩大角色。
一位關注此事的法師發文表示:
“就盤龍寺這場風波的長期性來看,上述這兩大角色遲早要出場。首先,盤龍寺的一系列未來謀劃,是晉寧“塊”上縣委縣政府的集中決策,作為“條”上職能部門的民宗局,必然有落實決策、“指哪兒打哪兒”的義務。說到地方宗教局(民宗局),原本是個“清水衙門”,哪曾想在地方政府“運作宗教資源”的當下潮流中,該部門在各地成為了一個相當活躍的“有關部門”,頻繁上演“以娘家人的名義扔孩子”的劇情——葬送弱勢寺院和倔強出家人的前程。“
”而提到地方佛協,很無奈地總結來看——往往會扮演宗教局在對付僧人時的“打手”角色,其利益通常會和宗教部門、地方政府捆綁在一起,而非盡其本分為僧眾護持和維權。”
各方觀點
痛斥寺廟行政化,佛協應出面
盤龍寺內部由地方政府把持各個堂口、僧團淪為“業務骨幹”的事業單位格局,幾乎是國內部分佛教叢林的一個樣板。如果不是傳統的“行政化”加上升級的“商業化”,把僧團給逼急了出來公開曬矛盾,這種“樣板叢林”還難得有今日的曝光和反思機會。
“寺廟抵制商業化不該孤軍奮戰——相關佛教協會或宗教協會,必須起到一個協會或團體應該起的作用,聯合成員單位共同抵制地方政府的商業化行為。
政府不應侵占宗教自治權利
只有兩種特殊情形下,政府可以繞過宗教自治、直接施以國家權力:第一,宗教自治已經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構成違法犯罪;第二,宗教自治對社會產生了現實而緊迫的危險,譬如望海樓某天成了危房,隨時可能垮塌危害公共安全。但即便是這兩種情形,也應對寺方充分告知,允許其參與,並給予足夠的救濟與申訴的渠道。這樣的處理不僅僅適用於佛教,還適用於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新教等其他一切宗教,因為宗教自治是普遍而平等的。
盤龍寺中包括望海樓在內的待改造部分是盤龍寺的廟產,要不要改、該怎么改這些問題難道不應該是由盤龍寺的僧眾來決定嗎?這不就是宗教團體對宗教財產的自治嗎?當地政府在沒通知寺方的情況下就到盤龍寺開了調研會,對盤龍寺的改造提出計畫,這起碼是對寺方的宗教自治不夠尊重。
“閉門風波”只是一個小小的教訓,還望引以為戒。如果要在履行職能和尊重宗教自治之間儘量達到平衡。
政府不應是利益團體的保鏢
“閉門風波”已經過去,但相關部門應該對這起事件有所反思。在市場體制之下,對於旅遊開發等非重大領域的具體問題,政府部門恰當的角色定位,應是引導者而非參與者,更不應該是某些企業、利益團體的“先遣隊”和“保鏢”。畢竟,盤龍寺首先是僧侶們生活居住、從事宗教文化活動的場所,其次才是旅遊景區和潛在的經濟成長點。政府部門在做決策時,要擺正自己的位置,充分尊重不同區域的特色,尊重公民及團體對自身生活環境和發展方式自由選擇的權利。
盤龍寺以一“閉”之力,贏得了政府的尊重和承諾,是一個不錯的結局。但我們仍需要強調一句,希望這種來之不易的尊重,不是政府部門敷衍輿論的一種權宜之計,千萬別等輿論熱潮一退,地方政府又再次打了強行推行商業化的小算盤。畢竟,對於民眾意願的尊重,應該貫穿於政府決策的整個過程之中。
政府不可借保護之名謀利
要求一個存在千年的寺院外觀不陳舊,這合乎自然嗎?如果古蹟都因陳舊而被改造一番,那還算什麼古蹟?當地政府置寺院方“禁止在寺內進行商業活動”的千年清規於不顧,連對方的基本意願都不尊重,還談什麼平等“協商”?
寺院需要保護不錯,但保護的應該是寺院物質的外觀與精神的純粹不被自然破壞,不被權力和商業浸淫,以使其長久傳承,而不是借保護之名謀利。對寺院的管理也應該是服務性管理,以寺院為主體,為文化的傳承提供幫助與方便,而不是干預,更不是控制。地方政府手伸得太長,強加意志於人的歪風必須狠剎,否則,戕害的不只是古蹟本身,文化也將失去應有的地位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