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盤錦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盤錦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是盤錦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錦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機構隸屬:盤錦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工業和信息化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和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通信業和中小企業的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促進工業發展、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落實行業技術規範、政策、法規和標準;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指導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負責研究全市工業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全市工業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調節措施及建議;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和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全市工業企業和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提出工業、信息化和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監督;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利用外資工作。
(五)貫徹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工業、信息化和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產學研聯合、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負責制定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規劃;推進全市工業、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指導全市集體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發展以非國有資本為主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需政府協調解決的相關政策措施;提出全市中小企業改革、扶持方針、政策,促進和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八)依法行使全市電力行政管理職責,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平衡電力資源,培育和監督電力市場;參與制定交通產業發展政策,協調解決綜合運輸問題。
(九)負責全市機械裝備和汽車行業、船舶修造及配套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本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研究提出促進本行業發展政策法規,指導產品結構調整;參與本行業工業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
(十)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貫徹國家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協調推進全市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協調全市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相關政策;協調解決產業集群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組織申報國家級和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負責產業集群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協調解決國有企業改革遺留問題。
(十三)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管理和核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十四)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等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重要綜合材料的起草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上級機關督察信息的落實及反饋;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巨觀指導全市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指導非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及其執行資格註冊備案工作;負責機關的對外宣傳。
(三)交通電力協調科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交通、電力、郵電、通信和信息產業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負責擬訂全市交通、電力、郵電、通信和信息產業發展政策;制定和實施全市發展貨櫃產業評價考核和獎勵辦法;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港口軟環境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電子信息產業科
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促進電子信息技術套用;指導軟體業發展,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業發展;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統計分析和預測,積極推進通訊產業發展,協調處理通信運營商與地方發生聯繫相關工作。
(五)減負辦
落實上級關於減輕企業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負責對工業企業和民營企業有關企業負擔問題的舉報投訴受理工作;落實對所提出問題的調查核實,提出並實施對有關問題的整改糾正意見。 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監察職責。
(六)中小企業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發展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及信用融資擔保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使用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貸款風險補償資金;負責全市中小微企業、民營經濟運行和統計監測工作;負責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各項財政扶持資金的設立、使用、管理和監督。
(七)石油化工醫藥科
藥材和中藥材生產扶持資金項目管理工作;負責醫藥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八)機械裝備製造科
負責全市機械裝備和汽車行業、船舶修造及配套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本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研究提出促進本行業發展政策法規,指導產品結構調整;參與本行業工業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組織行業技術創新活動,推進行業技術進步;組織貫徹國家有關行業規範、規章和技術標準,擬訂地方行業技術標準;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業經濟運行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和形勢預測。
(九)輕工建材科
負責全市輕工建材和塑膠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本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研究提出促進本行業發展的政策法規,指導產品結構調整;參與本行業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組織行業技術創新活動,推進行業技術進步;組織貫徹國家有關行業規範、規章和技術標準,擬訂地方行業技術標準;負責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統計分析和形勢預測。
(十)信息化與無線電科
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協調推進全市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一)投資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研究提出工業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和短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擬訂全市重點企業名單;協調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運輸、原材料等生產要素,保障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提出動用市級物資儲備的建議。
(十二)投資運行科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和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貫徹落實《遼寧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擬定加強和最佳化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統籌協調、檢查督辦全市開展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下屬單位

盤錦市鹽務管理辦公室
負 責 人: 尹璐
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省鹽業管理的法規、規章。主要是國務院的《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和省的《遼寧省鹽業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和省鹽業主管部門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2、負責盤錦市境內的鹽業行業管理。第一對鹽產品生產企業的管理,包括鹽資源的開發建設、生產、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和初審、年檢的初審、產品質量、產品運輸、產品銷售渠道等;第二對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的管理,包括食鹽定點批發許可證發放的初審、食鹽的計畫、價格、質量、包裝防偽執行落實情況,國家和省的碘鹽基金等各項費用上繳的督辦等;第三對食鹽市場的管理,主要是對食鹽市場和鹽產品運輸的稽查工作,杜絕私鹽衝擊食鹽市場,提高碘鹽覆蓋率,消除碘缺乏病,保證食鹽專營工作的順利實施;第四對工業鹽的生產、質量、運輸和銷售的管理,包括國家總量計畫內工業鹽及零星工業鹽的管理。 3、貫徹落實好食鹽專營工作,搞好碘鹽覆蓋率,消除碘缺乏病;負責對下一級鹽業主管部門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執法證件的年審。
盤錦市節能監察中心
負 責 人: 田濤
工作職責: 負責全市的節能監察工作; 負責市內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監測、節能效果評價工作; 負責節能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經濟論證的評價。
盤錦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負 責 人: 甘繼平
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推進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服務機構,構建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融資擔保、技術支持、信息諮詢、市場開拓和人才培訓等多方面、多層次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3、建立和完善各級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開展各種創業服務、綜合培訓、人才招聘等活動。 4、負責中國中小企業盤錦網建設、規劃與管理,為中小企業提供網路化、信息化等多元化服務。 5、推動中小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和產品研發工作。促進企業質量管理及質量標準全面升級。 6、組織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促進國內外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幫助中小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 7、為中小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提供指導服務並為其融資、貸款擔保提供策劃和諮詢服務,建立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體系;協助主管部門與財政等部門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8、負責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諮詢和投訴維權工作。 9、建立和完善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為中小企業提供相關業務指引服務。 10、指導和協助各類企業協會、行業商會為中小企業提供綜合服務。
盤錦市工業信息中心
負 責 人: 王飛祥
工作職責: 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工業企業信息服務的長遠戰略、總體規劃和發展目標;負責工業信息網的運行和管理;負責工業企業各項基礎信息資料庫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工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協調工業企業信息機構建設;負責工業信息收集、整理及交流工作,搭建政府和工業企業之間橋樑;負責工業信息保密管理。
盤錦市工業項目服務中心
負 責 人: 張詡
工作職責: 負責全市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的服務工作;負責提出工業域外招商引資項目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的建議;組織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建立重點投資商名錄庫和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庫;指導並參與全市重大工業項目的評估、推介、洽談和簽約工作;負責為縣(區)、經濟園區的工業項目招商引資提供服務;負責全市企業人才服務工作。
信息化與無線電監測中心
負 責 人: 劉中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擬訂地方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三)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測。 (六)依法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查處無線電干擾。 (七)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照規定程式和核定的項目工作;  (八)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  (九)測定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  (十)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 (十一)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領導信息

徐光:黨組書記、主任(負責全面工作)
李建中: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分管中小企業科、石化醫藥科、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工業信息中心)
陳風華: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綜合科、裝備製造科、科技科)
李士庫: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盤錦市營商環境管理局)
宋錦: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運行科、電力科、電子信息產業科、無線電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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