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
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和起草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運輸市場、城市公交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公路、地方鐵路及其配套項目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監督交通行業建設項目招標,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公路和地方鐵路建設市場;負責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組織實施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負責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和交通戰備工作。
(三)負責全市城鄉道路運輸一體化場站建設的布局規劃和建設管理;負責管理和調控道路運輸市場,查處道路運輸違規行為,規範道路運輸行政執法行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平等、有序競爭;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車輛技術的管理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負責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行業管理,監督指導道路運輸、城市公交從業培訓機構及人員培訓,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的行政許可和交通行業技能評審鑑定工作;組織調控全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四)負責交通工程項目建設資金籌集、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城市公交行業管理,開發城市公交資源,完善服務體系。
(五)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及發布;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六)指導全市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法制建設,引導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七)開展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和管理全市交通系統引進資金、引進技術和外資、外技工作。
(八)負責組織編制地方鐵路、城市輕軌等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代表市政府參與地方鐵路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參與地方鐵路建設招、投標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
(一)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二)公路科(安全生產監督科)
負責組織協調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項目招標、工程質量監督、科技信息工作;核發重點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承擔交通行業標準、計量的實施和管理及交通信息通訊網路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和突發應急事件處置工作。
(三)運政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管理、交通稽查和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工作;指導調控道路運輸市場工作;指導機動車駕駛、維修和交通運輸從業人員的培訓及行業職業技能評審鑑定工作;負責法制建設和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協調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負責監督指導行業財務、會計、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專項資金撥付和使用工作,承擔系統內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和局機關財務工作。
(五)組織人事科
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工作;負責系統內勞動力資源配置、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系統內離退休職工的服務管理工作。
(六)宣傳教育科
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政治理論研究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和普法工作。
紀檢委、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監察職責。
局屬各單位——
(一)市公路管理處
1、負責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建設與維護的行業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公路建設市場;負責交通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2、負責市域內公路建設、養護。公路建設:編制全市各級公路新建、改擴建的近期和中長期規劃,安排各級公路建設工程,組織對施工的檢查、監督和交、竣工驗收,制定、發布本地區公路工程造價、監督和檢查公路工程建設定額執行情況;公路養護:編制市、縣級以上公路養護工程計畫,實施養護管理,總結、推廣新材料、新技術的套用。
(二)市運輸管理處
(三)市交通稽查支隊
1、負責宣傳、貫徹和執行交通部、省、市有關法律、法規。
2、完成市交通局交辦的各項道路運輸市場整治工作。
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完成各種急、難、險、重的工作。
(四)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
1、貫徹執行國家、省交通基本建設質量與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本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2、負責全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公路、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檢測市場監督管理;監督工程招標資審工作。
4、負責全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交竣工驗收質量鑑定工作。
5、建立我市公路、水運工程各從業單位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信用體系,並對從業單位和主要人員的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行為進行監督。
6、組織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督查,依法查處違規行為。
7、負責公路、水運工程設計變更監督工作。
8、受理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問題的舉報和投訴,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與安全事故調查,仲裁工程建設質量爭端。
9、承辦市交通局委託的其他工作。
(五) 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
1、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實行行政管理。
2、對全市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及培訓機構實行行政管理。
3、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經營資質、經營行為實施管理,受理駕駛員培訓行政許可,維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秩序,促進我市交通運輸事業和經濟可持續發展。
4、受理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許可,對培訓機構的資質、經營行為實施管理,提高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和服務質量,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運輸市場的健康發展。
5、對經營性道路運輸行業從業人員資格實施行政管理,核發從業資格證書。
(六)市長途客運公司
負責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和舒適的候車條件,為旅客提供購票、候車、乘車、行李暫存和託運等服務,安全、及時、有序組織旅客上下車,為旅客和車主提供服務,以及與客運服務相關的車站業務管理等。
(七)市公共運輸有限公司
承擔
城市公共運輸職責,為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職工上、下班,學生上下學和市民出行提供著安全、優質、經濟、便捷的乘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同時承擔著政府履行社會公益性事業的職能,70歲以上老人、離退休老幹部、殘疾人、現役軍人、殘疾軍人、1.3米以下兒童免費乘車,職工通勤月票優惠25%,還執行60-69歲老齡人半價乘車的政策。是政策性虧損,並由財政給予補貼的企業。
(八)市客運站
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事項從事客運站經營活動,按照與進站發車的客運經營者簽定的服務契約履行權利和義務,合理安排發車時間,公平售票,按相關法律、法規,為旅客提供購票、候車、乘車、行李暫存和託運等服務。
(九)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主要對外承擔各等級公路工程、橋樑工程,是專業化的公路施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