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則上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科目設定
考試設4個科目,具體是: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原子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工程建設契約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的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工程建設監理案例分析》的考試時間為4個小時。
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科(4科)考試的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契約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 續考考生必須準確填寫上一年考試檔案號,否則兩年成績無法合併計算。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報名時間
監理工程師每年報名時間一般為前一年的12月底到第二年3月之間,各地的時間不一樣,有的地方早些,有的地方會晚一些。請各位考生注意關注當地人事部門的通知。
各省
| 2012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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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報名時間:2012年3月12日至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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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至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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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 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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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報名時間:2012年2月9日-2月13日;補報名時間:2012年3月7日0: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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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
| 2012年2月17日至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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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2012年2月9日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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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
| 2012年2月13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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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2012年2月1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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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2012年2月4日-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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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2012年2月18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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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 2012年1月19日-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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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2012年2月8-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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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2012年2月1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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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 2012年2月13-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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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 2012年1月12日至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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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2012年2月7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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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2012年2月13日—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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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原則上網上報名開通時間均不得少於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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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 2012年2月2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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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 2012年2月1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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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團
| 2012年1月10日-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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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2012年1月19日至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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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2012年2月8日-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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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2012年2月7日至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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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 2012年1月5日-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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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 2012年2月13日—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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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2012年2月1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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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 2012年1月5日-1月17日;補報名時間:2月13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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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17日,資格補申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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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2012年2月13日9:00~2月2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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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
| 2012年1月5日—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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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2012年2月1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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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2012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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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契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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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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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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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6: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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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程式
1.網上報名(在網上完成)
2.審核報名資格(在報名確認點完成)
(以下事項由考生或考生單位與考試機構共同完成)
各單位或考生持《報名表》(須經本人確認所填內容與網上數據一致並簽名)和其它規定要求的報名材料→到指定的報名點審核報名資格。
3.網上繳費(在網上完成)
4.准考證列印(在網上完成)報名成功的考生可於考試前一周內自行從網上線上列印准考證,並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和准考證赴考,否則,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成績管理
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註冊管理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建設部門申請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註冊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
監理工程師 建設部 全國通用,報名須身份證複印件,中級職稱、學歷證明複印件,藍底(同)照片1寸2寸各6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