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物利論(1919年1月)

《盡物利論(1919年1月)》是任鴻雋所著作品,出自於《任鴻雋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盡物利論(1919年1月)
  • 作者:任鴻雋
  • 作品出處:任鴻雋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昔者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謂地方百里,治田勤惰之增損,歲為粟凡百八十萬石。晁錯言貴粟,亦以地有餘利,民有餘力,為凍餒之本。凡吾先哲所心縈目注以為裕國富民之計者,大率及於盡地之利而止。蓋神州自古以農立國,策國是者,必探本源,無足怪也。及至鑿山煮海之術興,金石之用,魚鹽之饒,以利天下,則又以貨棄於地,為謀國者之大病。顧其心縈目注,猶僅及地中之寶藏,而未至乎物質之利用也。夫天然物產,布在坤輿,人各就其力之所能至,取攜之以為己用。其取之精而用之宏者,必其人文化知識之較高,而知所以戰勝天然者也。其取之簡而之儉者,必其人文化知識之未進,而為天然界之困難所限制者也。是故知所以盡地利者,其社會程度,已視棄貨於地而束手仰屋迫饑寒以死者為勝。雖然,彼於物產之量有增,而於物產之為用則未嘗有增也。有物焉,其可為用之質十,吾乃用其一而棄其九,其於社會人類之損失莫大焉,非智者所宜出也,作《盡物利論》。
今欲言物利,請先明價(price)與值(value)之分。價者,物品交易時以錢量之數,值則物品之真利,足以滿人生之欲望者也。物品之價,不必以其利用之大小而異。如空氣之於人,不得則死,而人無出代價以購之者,以其所在皆是也。然使分析空氣使成氧、氮二素,空氣遂為商業上之市品,由無價變為有價。言生計者,以為此價之所由出,特勞力之代價,斯言固也。然使用勞力以成之物產,無所與於人生之欲望,誰復肯出代價以求之。易詞言之,勞力誠物價之元素,而非物值之元素。使其物本無可利用之處,或加以勞力而其無所可用之質不變,則勞力不能變無價為有價。此理之常,非待深思銳察而後得者也。而吾之言此,欲以明欲盡物利者,道在化無用為有用,而不徒在增物之量。
聞者疑吾言乎?請舉一有具體的例喻。今夫炭,天下至易得而至常之物也。其價格以品質之美惡,產額之多寡,運輸之便否,需求之緩急,與四周之種種境緣而異。茲為討論便利計,假定每噸值銀十元。此十元者,炭之價也,有礦主於此艷其高價,欲逐倍蓰之利,則為之購備開挖新機,講運輸之利,於是昔之日出百噸者,或至日出千噸。此礦主之收入,誠有加矣,而炭價殊不以是增,或反以供過於求之故而低減焉。此固勢理之所必至也。故吾以徒增物量,為非所以盡物利之道。

作者簡介

任鴻雋(1886—1961),字叔永。四川墊江人。中國現代科學事業的重要奠基人。早年投身辛亥革命,曾任南京臨時總統府秘書。1912年以稽勛生赴美留學,主習化學。留學期間領導科學救國運動,發起創辦《科學》雜誌和成立中國科學社。1918 年獲哥倫比亞大學碩士學位。回國後歷任北京大學教授、東南大學副校長、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幹事長、四川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化學所所長和總幹事,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9年後曾任上海市科協副主席、上海圖書館館長、全國政協委員。著有《科學概論》,自傳文字有《五十自述》、《前塵瑣記》。編者簡介樊洪業,1942年生,遼寧撫順人。1965年畢業於吉林大學化學系。中國科學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研究員。自1980年代起從事20世紀中國科學史研究。著有《科學業績的辨偽》、《耶穌會士與中國科學》、《科學舊蹤》、《中國科學院編年史(1949—1999)》等。主編有《科學救國之夢——任鴻雋文存》、《竺可楨全集》和《20世紀中國科學口述史叢書》。潘濤,1964年生,1998年畢業於北京大學科學與社會研究中心,獲哲學博士學位,現為金城出版社總編輯。譯著有《相躍》、《從擺鐘到混沌》(合譯)、《上帝擲骰子嗎?》、《湍鑒》(合譯)等。王勇忠,1981年生,山西陽泉人,理學博士,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近現代科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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