盔甲廠胡同

位於東城區東南部,東起泡子河東巷,西至抽屜胡同,南與解放里相通,北與大羊毛胡同相通,屬建國門街道辦事處管轄。因明朝在此設盔甲廠而獲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盔甲廠胡同
  • 地址:東城區東南部
  • 來源:因明朝在此設盔甲廠而獲名
  • 相關文獻:《明實錄》
盔甲廠明時又稱鞍轡局,是營造盔甲、銃炮、弓、矢、火藥的地方。據《明實錄》記載,盔甲廠製造、儲藏盔甲、兵器、火藥甚多。盔甲、王恭二廠“舊例每三年總記正造盔甲、銃炮等器一萬七千餘件”。萬曆二年(1574),總督薊遼都御史劉應節要求供給火器,工部一次就將盔甲廠儲藏的鐵佛郎機銃二千副,鳥銃四百副,夾把槍二千桿,並隨用於銃、鋁彈、火藥、藥線等撥給劉應節。萬曆三年(1575),鑄紿盔甲廠官印。由於盔甲廠儲藏火藥眾多,事故常有發生。萬曆三十三年(1605),京城三大營官兵到盔甲廠領火藥,監放內官臧朝、王權因舊火藥結塊,就命工匠用鐵斧劈開。正劈時,突然火發,聲若鍵雷,火藥、火槍並射百步之外,臧朝和把總傅鐘等十多位官員和李仲保等八十二名士兵當場燒死,廠內工匠和附近居民死傷者多不可稽,焚毀作坊五棟三十餘間。事發之後,掌廠內監王忠、王權被捕入獄,軍器局大使也奪俸二月。崇禎年間的一次大爆炸,不僅震塌許多房屋,制火藥的大石碾被遠拋於泡子河城牆下。清朝改為廢炮庫,屬正藍旗。1965年整頓地名時改稱盔甲廠胡同。“文化大革命”中一度改稱後繼胡同,取革命後繼有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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