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市赫山區自然資源局

益陽市赫山區自然資源局

益陽市赫山區自然資源局是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區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益陽市赫山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王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益陽市赫山區自然資源局
  • 外文名:Yiyang Heshan District Bureau of natural resources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王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依法履行赫山區轄區內(除市直管中心城區範圍以外)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二)負責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履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職責。建立健全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工作,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實施上級制定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和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承擔全區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執行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制度措施,並提出區級所有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和生態保護,做好耕地質量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
(九)負責管理全區地質工作和聯繫轄區內地勘單位。編制全區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督管理轄區內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基礎測繪。負責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圖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根據區委授權,對鄉(鎮、街道)以及園區相關部門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
(十四)統一領導和管理區林業局。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落實中央、省、市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辦文、文電處理、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維穩;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自然資源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三)財務股。承擔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使用、撥付及運用監管;擬訂部門財務、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編制和實施部門預決算和預算績效評價;負責局機關實施政府採購(招標)和固定資產統籌、調配、處置等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及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承擔財政和社會資金的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參與提出重大備選項目;負責全局財務核算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局各單位財務工作。
(四)法規股(政務服務辦公室)。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系統的普法宣傳教育,推進依法行政;歸口管理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對全區自然資源領域重大課題、重要決策進行研究論證。組織開展對自然資源、測繪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牽頭組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對業務流程進行動態跟蹤和研究;牽頭組織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負責局電子政務系統視窗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做好“多規合一”線上審批及與其他部門的業務對接。
(五)耕地保護監督股。履行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工作。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六)國土空間規劃股。負責組織區域城鎮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和編制;負責組織編制、修改、報批國土空間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鄉鎮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重要地塊詳細規劃;承擔“三線”(城市邊界線、生態控制線、耕地保護線)的劃定、最佳化調整工作;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檢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擬定區級規劃技術、政策性檔案。
(七)建設工程規劃股。負責受理、審查、核發除市政項目外的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簡稱“一書三證”)。負責核發除市政項目外的建設項目規劃,建築設計條件,受理項目改變規劃設計條件的審查,行政許可後變更規劃建築方案的審查。
(八)村鎮規劃股。負責指導各鄉鎮規劃區外村民建房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村(居)民建房審批;組織對鄉鎮規劃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鄉鎮各項規劃管理數據資料的統計工作,負責市政工程選址、用地和工程管理,提出市政工程設計要點。
(九)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履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履行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開展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並監督實施。承辦需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的審核、報批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工作,組織建設用地會審工作。
(十)調查監測股。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開展不動產確權、權屬爭議調處工作。組織全區土地調查資料庫建設、更新、維護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地籍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維護;承擔建設用地地籍審查工作。
(十一)開發利用股。履行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並監督實施。建立全區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全區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全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檢查全區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土地供應計畫和方案。
(十二)確權登記股。擬定和實施不動產登記工作辦法和規定;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動產登記工作;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建設,組織指導各類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共享、匯交管理和社會查詢;負責不動產登記人員培訓;負責不動產登記代理中介組織及其從業行為的監督管理。
(十三)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十四)地理信息管理股。履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地圖,監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負責自然資源信息系統網路工程建設、維護和運作。負責檔案管理(包括檔案整理、立卷、保管、維護、查詢、庫房維修)和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
(十五)地質勘查管理股。貫徹執行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規範,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管理;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工作,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等工作;監督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緩的技術支撐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依法管理地質環境等工作。
(十六)礦業權管理股。履行礦業權管理政策;負責區級發證礦業權出讓、交易管理及審批登記發證工作;指導全區採礦權、探礦權審批登記;依法調處重大採礦權屬爭議、糾紛;參與礦產資源秩序的治理整頓和查處非法採礦活動;負責全區礦業權出讓收益管理;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全面保護的監督管理。
(十七)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股。履行礦產資源保護和礦產儲量管理辦法、制度;負責全區礦產資源儲量、礦權評估;負責區級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和地質資料彙編管理工作;負責礦山資源儲量的評審、登記和統計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組織礦山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八)山體水體保護股。負責赫山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山體水體保護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承擔對山體水體保護區範圍內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的規劃管制工作;負責經規劃許可的建設項目施工中山體水體保護情況的監督;承接市人大根據《益陽市城市規劃區山體水體保護條例》對管轄範圍內執法檢查的具體工作。

現任領導

益陽市赫山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王瑜
益陽市赫山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郭衛民
益陽市赫山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志高、蔡浩群、湯健
益陽市赫山區自然資源局二級調研員:楊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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