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內外貿易、
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方針、政策,擬定全區商貿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現代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加強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商業網點和市場建設的規範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區市場秩序工作的責任,提出整頓和規範全區市場秩序的工作建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制定全區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市場準則,承擔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繭絲綢的協調工作和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經營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和對原油、成品油、煤炭市場、酒類產銷進行監督管理。
(六)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配額招標政策,組織協調全區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編制並組織實施一般商品的進出口年度計畫;負責出口商品基地建設的指導和出口品牌培育工作。
(七)負責全區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的貿易促進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工作;研究促進區內企業進口的政策措施,做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口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八)配合國家商務部、省商務廳、市商務局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案件在區內涉案企業的產業損害調查;配合、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區出口商品的反補貼、反傾銷、保障措施案件的調查應訴工作;承擔全區範圍內有關世貿組織知識的諮詢、宣傳和培訓工作。
(八)承擔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對外投資設立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協調和管理外經項目的設備出口;指導和管理全區對外援助和受援項目;負責承辦進出口貿易、勞務輸出、經濟技術合作、技術培訓、“三資”企業等外經貿因公臨時出國(境)任務的初審。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的政策,擬訂全區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的規劃和措施;負責對全區加工貿易企業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推動服務對外承包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企業參加商務部、省政府、省商務廳、市政府、市商務局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指導、協調以赫山區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二)負責直屬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申報和管理國家和省外經、外貿、內貿流通項目資金;負責全區外貿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區外貿企業進行改革。
(十三)承擔全區商務系統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區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全區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機關文電、會務、綜合調研、後勤接待、機要、檔案、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宣傳、信息、安全保密、計畫生育和應急管理工作;
3、 綜合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4、 研究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擬訂全區內外貿易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5、 綜合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建議;
6、 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負責本局、本系統績效考核評比工作。
(二)外經外貿股
1、 負責全區對外貿易經營者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進出口業務統計、分析和調度;
2、 協調指導外貿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外經貿企業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工作;
3、 組織協調全區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
4、 承擔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貿易促進工作;
5、 指導出口商品基地建設,負責出口品牌培育工作;
6、 研究促進區內企業進口的政策措施,做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口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7、 研究協調外貿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以赫山區名義在境外舉辦的各種外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協助組織外貿企業參加商務部、省商務廳、市政府、區政府舉辦的對外貿易活動;
8、 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區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對外投資設立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
9、 負責組織外經貿企業參加商務部、省政府、省商務廳、市政府、市商務局和區政府舉辦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指導、協調和管理外經項目的設備出口,指導和管理全區對外援助和受援項目;
10、 負責承辦進出口貿易、勞務輸出、經濟技術合作、技術培訓、“三資”企業等外經貿因公出國(境)任務初審;
11、 負責全區外經工作統計、分析工作;
12、 負責全區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初審和管理工作;
13、 擬訂全區承接產業轉移、區域經濟合作、促進加工貿易發展規劃、政策措施;
14、 指導全區承接產業轉移和區域經濟合作工作;
15、 負責承接產業轉移項目調度、跟蹤和服務工作;
16、 指導區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17、 負責發展加工貿易引導資金項目的收集、篩選和報批工作;負責對全區加工貿易出口企業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負責加工貿易進出口的統計、分析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市場調節股
1、 負責全區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 的行業管理;
2、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
3、 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的市場調控、儲備和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工作;
4、 指導流通環節食品消費安全工作;
5、 負責加油站點布點規劃、加油站新建(遷建、原址改建)審批、成品油許可證報批初審、年檢、加油站竣工驗收及經營批准證書發放申請、指導成品油市場安全生產管理;
6、 研究和推廣新型貿易方式;
7、 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
8、 擬訂推動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9、 承擔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的相關工作;
10、 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
11、 建設全區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指導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2、 指導協調以赫山區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內貿交易會、展覽會等活動,協助組織相關企業參加省商務廳舉辦的內貿促銷活動;
13、 負責相關項目的申報工作;
14、 負責本部門業務數據統計工作;
15、 承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數據統計工作。
(四)市場建設股
1、 負責擬訂全區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
2、 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和城市商業網點布局規劃及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
3、 負責相關項目的申報工作;
4、 負責指導、監督市場消防安全工作;
5、 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
6、 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
7、 促進品牌建設和綠色流通發展;
8、 參與區商品市場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汽車更新報廢回收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9、 負責本部門的業務數據統計工作。
(五)市場秩序股(法制股、政務服務股)
1、 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
2、 牽頭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3、 推進商務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
4、 協助商務領域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推動追溯體系建設;
5、 建設和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
6、 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有關商務法律、法規、條約的宣傳;
7、 負責局機關法制工作;
8、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9、 承擔區商務局行政許可工作和行政審批工作;
10、 承擔職權範圍內的行政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11、 負責重大經貿協定、契約、章程和重大爭議案的研究與協調;
12、 負責家庭服務業、零售業的公平交易監管;
13、 負責單位用途預付卡備案登記工作;
14、 協調、監督本系統企業改革改制。
(六)電子商務股
1、 統籌全區電子商務工作,擬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
2、 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套用,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3、 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
(七)投資管理股
1、 組織擬定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規劃政策措施,研究分析招商引資形勢並提出對策建議;
2、 協助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
3、 負責外商投資和內資的統計;
4、 管理、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
5、 負責協調外商投資項目的聯絡和項目落戶跟蹤工作;
6、 負責提出全區開放型經濟目標責任及其考核考評辦法的建議;
7、 負責對承擔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區直單位引進項目信息備案以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統計、分析;
8、 負責全區開放型經濟標任務的考核工作,負責市政府對區政府開放型經濟考核工作的情況收集和分析。
(八)財務審計股
1、 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及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直屬二級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2、 負責系統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3、 會同相關股室負責做好商務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使用審查、監督工作。
(九)人事股(企業改制辦公室)
1、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機構的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機構編制等工作;
2、 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3、 負責系統內國有企業及集體企業改制工作;
4、 負責老齡工作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5、 負責本系統政務和公益域名的註冊工作,
6、 負責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指導局屬各黨支部黨建工作。
(十)綜治維穩辦: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掃黑除惡”、扶貧工作。
(十一)投資促進中心
1、負責推介招商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檔案;
2、參與重大招商活動的策劃;負責外來投資者的接待、聯絡、洽談、考察等具體組織工作;
3、負責招商項目的包裝,對外發布;
4、負責區本級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諮詢、跟蹤調度和協調推進;
5、為投資者代辦區級政府許可權內有關工商註冊等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行業服務中心
1、負責原物資、商業、二輕行業辦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2、負責原物資、商業、二輕行業辦轄區內的物業管理、社會治安和穩定等工作;
3、完成區、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紀檢(監察)機關、工會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各股室還應承辦局領導交代的其他相關任務。
現任領導
益陽市赫山區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艷
益陽市赫山區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蔣明貴、肖輝
益陽市赫山區商務局副局長:陳俊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