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創新優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益民創新優勢
  • 是否傘型基金:否
  • 是否指數基金:否
  • 基金成立日:2007-07-11
簡介,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原則,決策依據,
基金簡稱

簡介

基金名稱:益民創新優勢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業績比較標準:滬深300指數收益率*75%+新華雷曼中國全債指數收益率*25%
曾用名
基金成立日:2007-07-11
開放期申購起始日:2007-09-03
開放期贖回起始日:2007-10-11
單筆申購金額下限(元):0.05
單筆贖回份額下限(份):500
單一投資者持有份額上限(份)
投資風格:混合型

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優勢企業和潛在優勢企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實現較高風險水平下的較高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監管機構允許投資的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資產將投資於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優勢企業以及潛在的優勢企業。本基金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為:股票資產為基金資產的40%-90%,債券資產為基金資產的5%-55%,權證為基金資產淨值的0~3%,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產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的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原則

只有那些不斷創新的企業才能成為全球經濟中的優勢企業,才能分享到經濟全球化的成果。本基金力求把握經濟全球化帶來的結構性機遇,積極挖掘企業的創新溢價和優勢溢價,為投資者創造超額收益。

決策依據

1、資產配置2、行業及主題精選本基金投資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1.資產配置決策由投資決策委員會向基金經理提出大類資產配置和其他重大投資事宜的指導性意見,基金經理按照該指導性意見,確定基金大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和其他重大投資方向。2.類別資產投資決策基金經理在確定的資產配置比例範圍內,根據前述各類資產的投資策略,分別進行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等資產類別的投資決策。1)股票投資決策A.基金經理根據行業研究員的上市公司研究報告,並結合自身的分析判斷,精選個股作為本基金的備選投資對象;B.基金經理根據巨觀研究員及策略研究員提供的研究報告,並結合自身的分析判斷,在上述精選股票的基礎上最佳化配置,構造本基金投資組合;C.基金經理根據上市公司及行業基本面的變化以及對組合風險的評估,持續地對組合進行最佳化調整。2)基金經理根據巨觀研究員、債券研究員、金融工程研究員提供的研究報告,結合自身的分析判斷,選擇具體的債券(含可轉債)、貨幣市場工具權證品種構造投資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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