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栽設計協會是什麼?,歷史,組織結構,成立初衷,(一)為華珠環保獻力,(二)滿足同學興趣,(三)提供平台,(四)美化校園環境,(五)生活與藝術結合,(六)接近自然,協會章程草案,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職能範圍,第三章 會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第五章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第九章 附 則,
盆栽設計協會是什麼?
盆栽設計協會是一個以
盆栽為載體,環保為主題,設計為特色的協會。協會會員課堂有盆栽設計體驗課,會員將可以自己設計一盆很有feel的盆栽,協會品牌活動有盆栽設計大賽,環保月活動,樹牌活動。
歷史
全國第一個盆栽設計協會於2015年4月22日創建於
華南農業大學農珠江學院。由該院設計與傳播風景園林1403班的數位同學發起成立。
2014年12月,盆栽設計協會計畫蘊量中;
2015年1-3月,發起人討論、撰寫章程等資料;
2015年4月16日,參加並通過華珠社團聯合會的協會第一輪答辯;
2015年4月22日,參加並通過華珠社團聯合會的協會第二輪答辯,宣告成立。
組織結構
協會設有正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秘書長一名,組成協會的會長團,會長團分管以下有5個部門:策劃部、統籌部、編輯宣傳部、實踐部、外聯部。盆栽設計協會是為各位盆栽愛好者而成立的一個提供交流盆栽知識、盆栽設計的新型協會。
成立初衷
(一)為華珠環保獻力
珠江學院尚無環保類的學生組織出現。盆栽設計協會作為學院第一個環保類的組織,將填補學院的空白。伴著‘穹頂之下’的風,人們越來越留心於環保。盆栽設計協會與設計相關,與環保相關。通過盆栽設計協會的活動,可以加強人們的環保觀念。
(二)滿足同學興趣
珠江學院尚沒有與盆栽相關的學生社團出現,對盆栽有興趣的同學他們的興趣沒有得到充分滿足。因此,成立盆栽設計協會可以提供一個平台,滿足對盆栽感興趣的同學的需要,讓他們在大學可以參加與自己興趣相關的活動。
(三)提供平台
很多學生對於植物的習性不甚了解,盆栽雖美,想種,卻不會種、不敢種,更別提按照自己的喜好設計一盆盆栽。盆栽設計協會提供的培訓實踐課堂,交流會等活動均可以為同學們解決此類問題。
(四)美化校園環境
珠江學院的植物都沒標配有名稱的展示牌;珠江學院綠化環境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本協會將會聯合其他組織舉辦相關活動,如環保月活動,為改善我院的環境做一份努力。
(五)生活與藝術結合
盆栽設計協會充分利用盆栽與設計相結合,不同於其它設計需要掌握一定專業的電腦繪畫軟體知識,它可以直接進行盆栽與設計的實際的操作,簡單而方便。只要你對盆栽感興趣,對生活充滿熱情與創意,我們都可以嘗試設計一盆屬於自己的盆栽。
(六)接近自然
現代生活快的節奏,使得我們這個年齡階段的人感到身心疲憊,大部分人從小就生活在‘水泥棺材’之中,沒有太多與自然親密接觸的機會。而種植盆栽不僅可以美化同學們的環境生活,也可以讓同學們在繁忙的生活中得以休憩,修身養性。
協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盆栽設計協會,簡稱盆栽協會。
第二條 盆栽協會是珠江學院的盆栽愛好者自願發起、組成的環保類和非盈利性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 盆栽協會的口號、宗旨、精神。
(一)口號:綠滿珠江,設計精彩;
(二)宗旨:豐富生活,倡導環保;
(三)精神:環保,設計、生活。
第四條 盆栽協會接受院社團聯合會指導和監督管理。重大活動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相關組織報告。
第五條 盆栽協會設在華南農業大學珠江學院。
第二章 職能範圍
第六條 盆栽協會的職能範圍
(一)以盆栽為載體,推動、指導環保活動的開展;
(二)策劃、組織會員培訓課、創意盆栽比賽、環保月活動(詳情請見附錄1);
(三)積極開展盆栽交流活動,增進同學間的聯繫和友誼。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盆栽協會會員為個人會員,不接受團體報名。
第八條 凡自願接受和遵守盆栽協會章程者,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經協會會長團批准,辦理有關手續後,即可成為會員。批准成為會員,將發給會員證。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培訓課及其它活動;
(二)優先獲得本協會提供的服務;
(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30元/四年,如若退會不退還會員費;
(五)會員證不可轉借他人使用。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除名後不退還會員費。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協會組織結構如下
(一)指導老師兩名
(二)會長團
1.會長一名;
2.副會長兩名;
3.秘書長一名;
(三)部門
(1)編輯宣傳部(簡稱宣傳部)部長兩名;
(2)外聯部部長兩名;
(3)統籌部部長兩名;
(4)策劃部部長兩名;
(5)實踐部部長三名。
(四)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團,加上所有部長與副部長組成理事會。理事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良好;
2.有良好的溝通能力,能協調協會成員,使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3.熱心協會工作,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
4.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員大會(理事會以及幹事構成),全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部長,副部長,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審議各部門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全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幹事和2/3以上理事會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幹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以及理事會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理事會每年一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全員大會表決通過,報院社團聯合會審查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2年。
第十七條 幹事的職權是:
(一)執行全員大會的決議;
(二) 參加全員大會投票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部長、副部長,幹事(詳情請見附錄);
(三)參加籌備全員大會;
(四)參加全員大會報告工作;
(五)參加全員大會決定名譽會長的聘任;
(六)參加全員大會決定協會主要負責人;
(七)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工作。
第五章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全員大會須有2/3以上幹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要經過到會幹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以及理事會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全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對本協會有特別貢獻者,經全員大會同意,授予名譽會長職銜。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部長、副部長如續任相同職務的,須經全員大會表決通過,報院社團聯合會登記批准同意後,方能任職。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部長,副部長每屆任期1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可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與會長團會議;
(二) 檢查全員大會、理事會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會長外出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副會長受會長委託代理行使職權;
(三)會長團各成員具體職能見附錄。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部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協會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幹事開展工作;
(三)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四)各部門部長具體職能見附錄。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為維護盆栽設計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的合法權益,加強協會規範化管理,增加協會財務管理制度化,透明化,保護會員權益,確保協會活動的良好開展,促進協會的穩步發展,根據《華南農業大學珠江學院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條例適用於盆栽設計協會。
第二十六條 財務管理
(一) 對協會實行“財務與出納嚴格分離”的財務管理體制,由協會統籌部統一負責管理。
(二) 協會財務人員負責記錄協會各種形式的資金收入、支出,並持有效發票及收據報賬。
(三) 每年招新工作結束後,財務人員負責擬定年度財務計畫,每學期草擬學期財務計畫。
(四) 會費只能用於協會內部管理和組織活動,並且本著節約使用的原則,合理使用會費,以最少的經費獲取最佳的效果。
(五) 對於協會所購可持續使用的財產進行登記作為協會的不動產,在協會換屆時不動產必須移交給下一屆理事會,確認無誤後,方可交接。不動產如有短缺,須查明原因,由上一屆協會成員負責賠償。
第二十七條 收入管理
(一) 協會經費來源:
1、會費,會員會費30元/四年;
2、捐贈,個人或團體捐贈;
3、企業團體資助;
4、珠江花園創業項目長期提供物資與資金的支持。
(二) 協會積極尋求社會贊助以及學院其他部門的經費支持,在不違反國家法律以及校規校紀的前提下進行創收,但是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有關規定。所拉贊助原則上都套用於協會活動,不能裝入個人口袋。凡是協會尋求的社會贊助必須報院社團聯合會登記和備案。
第二十八條 支出管理
(一) 協會經費用途:
1、用於協會維持正常運行及購買活動器材;
2、用於協會開展培訓課所用材料道具的購買;
3、用於協會開展或參與學校各項活動及環保公益活動的支出;
4、每年招新工作結束後,向社團聯合會繳納所收會費的10%作為社團發展基金。
(二) 經費的使用須在活動前由財務人員做出明細財務預算,提交會長團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從會費中支出。
(三) 經費從協會會費中支出,費用原則上自收自支,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九條 經費報銷
(一)報銷的經費必須符合本條例第十條協會經費用途中的前三項,不得摻雜其他無關事項支出。
(二)協會向院社團聯合會所報銷的經費必須使用票據,票據反面必須有協會負責人、財務人員及經手人的簽字方可生效,並且要註明用途。一次活動的單據要貼上在一起,應貼上在A4紙上,便於封存。
第三十條 責任
(一) 嚴禁協會成員以權謀私,濫用、挪用、侵占社團經費,一經查實,將給予嚴肅處理,追回相應款項,並免去其相關職務。
(二)財務人員需定期向協會全體人員公布有關財務收支明細,接受協會全體人員監督。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一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院社團聯合會審查同意核准後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會長團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全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院社團聯合會審查同意。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院社團聯合會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經院社團聯合會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院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下,按照學院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盆栽協會理事會所有。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院社團聯合會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