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縣公安局

盂縣公安局

是位於盂縣的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由政盂縣府、上級公安廳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盂縣公安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地區:盂縣
  • 民警數:225名
基本介紹,歷史沿革,領導成員情況,主要職責及性質,科室設定,

基本介紹

盂縣公安局現有正式民警 225 名,工人20名,其中:黨員 214 名,占87%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 74% ,下設42個科所室隊,縣局以全市十分之一的警力擔負著占陽泉市七分之四(2442平方公里)面積上的治安保衛任務。
盂縣公安局

歷史沿革

盂縣公安局始建於1938年2月,是在抗日自衛總隊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從此,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鋤奸反特鬥爭、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中,立下了不可磨滅的功勳。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始終堅持嚴打方針,從嚴管理社會治安,為維護盂縣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近年來,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的歷史時期,縣局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按照中政委“三項重點工作”、公安部“三項建設”的戰略部署,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從面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對的挑戰也前所未有的形勢出發,從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著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紮實推進“五項建設”(信息化建設、執法規範化建設、和諧警民關係建設、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隊伍自身建設),為全縣“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做出了新的貢獻。曾連續五年被評為“全省優秀公安局”,榮立集體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一次。2005年以來,又被評為全國、全省公安機關“三基”工程建設先進集體,全國公安機關執法示範單位,全省優秀公安局,全省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示範單位,全省縣級公安機關執法示範單位,全省公安機執法規範化建設“標桿”單位,全省科技強警示範單位,全省“金盾”工程建設先進集體,全省公安機關信訪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公安系統奧運、國慶安保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先進集體,全省禁賭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公安機關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先進集體,全省公安信息工作先進集體,連續五年被評為“全縣紅旗單位”、全縣政風行風免評單位,縣看守所被公安部評為“一級所”,全國公安監管部門信息技術套用示範單位、全省標兵看守所、全省公安監管場所深挖犯罪先進集體,路家村所被評為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全省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座談會、全市“三基”工程建設現場會、全市“三台合一”建設現場會,全市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現場會、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觀摩推進會在盂縣召開,在全省公安機關“三基”工程建設臨汾推進會、全省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晉城現場會、全市機關黨建工作盂縣現場會上作了經驗介紹。2008年,盂縣公安局遷址,遷往至金龍西街59號。

領導成員情況

局 長:郝富平
副局長:楊永生
潘祺睿
張玉林
高占元
梁平曉
趙海金
李愛義

主要職責及性質

盂縣公安局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是全縣人民警察的領導和指揮機關,接受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
二、目標
工作目標主要包括:
(一)及時掌握各類情報信息,維護全縣社會政治大局穩定。
(二)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維護全縣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三)建立良好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四)加強公安法制建設,提高公安法制水平。
(五)嚴格公安行政管理。
(六)積極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
三、職責任務
主要承擔以下職責任務: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工作。
(二)加強全縣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縣公安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計畫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三)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加強對全縣公安民警的監督;發現和查處全縣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四)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及時提供信息和對策。
(五)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承擔縣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枝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七)依法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和大型群體性活動進行管理。
(八)管理全縣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民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九)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縣社會治安實施動態管理。
(十)指導、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對全縣保全服務公司、內部保全組織、保全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對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四)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境申請;受理、審核境外人員簽證、證件申請;處理國籍事務;收集、處理出入境情報信息;查處出入境違法活動;負責對派出所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賓館、飯店做好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縣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組織指導全縣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七)組織實施全縣範圍內的安全警保衛工作。
(十八)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全縣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二十)向全縣人民民眾進行安全防範和遵守法律法規、公共秩序的宣傳工作。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

科室設定

盂縣公安局下設42個科所室隊包括:指揮中心、政工監督室、綜合辦、紀檢委、計財科、法制科、信通網路監察大隊、金盾辦、信訪科、民爆大隊、督察大隊、刑偵大隊、經偵大隊、禁毒大隊、國保大隊、出入境管理科、經文保大隊、治安大隊、巡警一大隊、巡警二大隊、特勤防暴大隊、煤炭治安管理科、看守所、拘留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秀水所、路家村所、南婁所、孫家莊所、牛村所、萇池所、上社所、西煙所、梁家寨所、下社所、北下莊所、仙人所、西潘所、東梁所、林業所、站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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