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斑貼實驗是研究毒物對皮膚毒性的實驗方法之一。把數層紗布摺疊成一定大小(方形每邊1cm,圓形直徑1cm),將受試物原液或稀釋液沾濕紗布後緊貼於皮膚上,外蓋一層油紙或塑膠薄膜,用繃帶固定。一般12小時或24小後解開,觀察局部反應。
基本介紹
- 名稱:皮膚斑貼實驗
- 所屬分類:免疫學
正常值,臨床意義,注意事項,檢查過程,相關疾病,相關症狀,
正常值
正常人為陰性(-); ±,為可疑,瘙癢或輕度紅腫; +,弱陽性,單純紅斑、瘙癢; ++,中陽性,紅腫、丘疹; +++,強陽性,顯著紅腫、丘疹、小水皰; ++++,極強陽性,顯著紅腫、水泡、壞死。
臨床意義
根據紅斑及焦痂和水腫的大小記分。很淡的紅斑(幾乎覺察不到)為1分,邊界清晰者為2分,中等嚴重者為3分極嚴重伴有輕微焦痂者為4分。很輕的水腫(幾乎覺察不到)為1分,輕度者(邊緣明顯高出皮面)為2分,中等者(水腫高出皮面1cm)為3分,嚴重者(水腫高出皮面1cm以上,面積超過斑貼區)為4分。根據所得總分,平定皮膚局部反應。在24小時和72小時分別觀察和記錄2次。有人取其平均值,稱為“原發性刺激指數”。<2分為輕度刺激,2-5分為中度刺激,>6分為強烈刺激。 異常結果:陽性反應表示患者對試驗物過敏,在除去試驗物後24-48小時,一般可出現增強反應。 需要檢查的人群:濕疹、接觸性皮炎、職業性皮膚病等患者。
注意事項
不合宜人群:1.皮炎急性期不宜作斑貼試驗。2.試者在受試前2周及試驗期間不得套用皮質類固醇激素,試驗前3天及受試期間宜停用抗組織胺類藥物。3. 孕婦忌本實驗 檢查前禁忌:斑試前應向受試者說明意義和可能出現的反應,以便取得完全合作 檢查時要求:1.必須囑咐受試者,如發生強烈反應應立即去掉斑試物。 2.斑試期間不宜洗澡、飲酒及搔搓斑試部位,並避免激烈運動。 3.在反應程度判定中,要排除假陽性或假陰性結果。 4. 應以賦形劑作對照。必要時尚需以正常人對照。
檢查過程
1.試驗部位:上背部兩側的正常皮膚。 2.將斑試膠帶隔離紙剝除,藥室朝上置於試驗台上。斑試物排列順序為自上而下,自左向右並作標記。 試驗物如為固體或半固體可直接加入藥室內,加入量略超過藥室容積的一半(約0.02g);液體被試物可將濾紙浸濕(約0.02ml)放入藥室內。注意加斑試物時儘量不要沾到斑試器邊緣。 3.將加有斑試物的斑試膠帶從下部開始縱向貼於脊柱兩側的正常皮膚上,同時逐個輕壓藥室以驅除空氣,並使試驗物均勻分布。 4.試驗部位做好標記,以便觀察。 5.斑貼試驗時間:48小時 6.觀察結果時間:帖敷後48小時,首先去除斑試器,用濕的軟紙或棉簽清除殘留的斑試物,間隔30分鐘作首次觀察,並於 72、96小時分別作第2次與第3次觀察。必要時可於第7天繼續觀察,注意有無遲發反應。
相關疾病
小兒哮喘,Ⅳ型超敏反應性疾病,皮膚癌,小兒藥物變態反應,小兒過敏症,接觸性蕁麻疹,慢性蕁麻疹,短暫性棘皮鬆解皮膚病,油彩皮炎,鎳及其化合物引起的皮膚病
相關症狀
孕婦皮膚過敏,下部生瘡,顴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