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縣氣象局

皮山縣氣象局承擔著地面氣象觀測和氣象預報業務(為政府的決策服務及其他公眾氣象服務)的氣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皮山縣氣象局
  • 地理位置:皮山縣衛星人民公社三營一連
  • 建立時間:1959年1月1日
  • 海拔高度:1375.4米
機構簡介,機構設定,地圖信息,

機構簡介

皮山縣氣象局始建於1959年1月1日,站名為皮山氣象站,位於皮山縣衛星人民公社三營一連。1967年8月1日遷至現址皮山縣博斯坦路4號,系國家基符全道本站,地處北緯37°37′東經78°17′,海拔高度為1375.4米,區站號為51818。
1982年4月,全國實行機構改革,氣象部門改為墓企永部門和地方雙重管理的領導體制,由部門領導為主,即垂直管理。皮山縣氣象局堅持國家氣象事業與地方氣象事業共同發展。人工增雨(雪)工作已經成為我縣防災減災的重要技術手段,在發展經濟、農民增產增收和緩解水資源短缺、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取得了日益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皮山縣氣象局全面實施中國氣象局拓展領域、科技興氣象和人才強局“三大戰略”。以辯請辨淚科技優勢為依託,取得了較多科研成果;精神文明建設成果顯著,建成自治區級文明單位。

機構設定

皮山縣氣象局下設辦公室、人影辦公室、防雷辦公室、地面測報業務科、預報管理科、雙擁辦公室。
一、辦公室:
1.管理文秘工作。
2.組織起草皮山氣象工作計畫和總結。
3. 協助局領導處理突發性事件。
4.氣象故和埋局檔案工作。負責政務檔案管理和檔案收集、保管和服務。
5、負責皮山氣象綜合治理工作
6、歸口管理信訪工作,接待來訪人員。
7、負責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局機要文電安全管理。
8.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氣象文化建設的規劃、計畫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9.負責氣象局行風建設、文明服務等創建工作;氣象局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典型的總結、宣傳、表巴整棵鞏彰工作;組織開展有部門特色的文化活動。
10.調查、總結、交流和研討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
11.協助局領導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二、人影辦公室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及市、區有關人影工作的各項規定。
2、加強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管理,防禦和減輕氣象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的有關規定,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3、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按照作業規模和影響範圍備充滲,在作業地縣級以估試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由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實施和指導管理。
三、防雷辦公室
1、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實行資質認定。
2、防雷裝置的設計實行審核。
3、防雷裝置實行竣工驗收。氣象局出具合格證書。驗收不合格的,負責驗收的氣象主管機構作出不予核准的決定,書面告知理由。未取得合格證書的,不得投入使用。
4、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檢測應當每年1次,對爆炸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1次。
四、地面測報業務科
每天向烏魯木齊區域氣象中心傳輸八次定時觀測電報和24次定時自動觀測數據,每天9-19時的航空報、不定式拍發危險天氣報。製作氣象月報和年報報表。
五、預報管理科
1、負責製作並及時發布本地區短期氣候趨勢預測、中期天氣預報、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預報產品。
2、負責收集並及時上報本地區出現的氣象災情。
3按時完成區、地區氣象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任務。
六、雙擁辦公室
負責氣象局雙擁工作。
2、負責收集並及時上報本地區出現的氣象災情。
3按時完成區、地區氣象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任務。
六、雙擁辦公室
負責氣象局雙擁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薩依巴格西路56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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