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2002年12月28日,皮山縣人民政府下發的《皮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皮政辦[2002]48號)成立了法制辦公室,法制辦級別為副科級建制,列入政府系列,歸政府辦公室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皮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成立時間:2002年12月28日
  • 級別:副科級
  • 所在地:皮山縣
皮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下設主任辦公室、行政複議室:
一、主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法制辦全盤工作;指導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監督行政執法活動;指導各鄉鎮、政府各部門法制機構和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制建設;協調政府法律顧問組等工作。
二、行政複議室:負責全縣行政複議工作,做好複議工作的受理,調查,做出行政複議決定,維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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