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縣農業局

1950年5月,皮山縣人民政府設“建設科”。 1975年7月改稱為農牧科,1984年10月成立農業局。皮山縣農業局位於皮山縣英巴扎西路136號,下屬單位有農經局、種子管理站、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村能源服務管理辦公室。皮山縣農業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農業農村工作,綜合管理種植業、設施農業、農村沼氣、農業行政執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皮山縣農業局
  • 外文名:Pishan farm bureau
  • 職能:國務院、自治區黨委
  • 特點:人民政府有關發展農業
皮山縣農業局機構職能 :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有關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及減輕農民負擔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地委、行署和縣委、政府的重要決定,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參與編制全縣農業發展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結構調整、資源配置和產業間的綜合平衡;按規定負責有關農業建設項目的管理;管理和使用農業專項發展資金。
(3) 指導全縣的農業技術推廣、種子、農經、園藝、農業教育、農業行政執法、農村能源等工作。
(4)組織和指導全縣糧、棉、油、特色經濟的種植,指導高產、穩產農田建設,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5)組織實施農業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的質量監督、認證申報;組織協調種子(苗)、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和負責許可權內的農資和備案工作。
(6)負責貫徹執行農業有關法律法規和法制宣傳教育,按照《農業法》承辦有關應訴工作,行使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農業行政審批權、執法權。
(7)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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