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能源和生態農業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縣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方針、重大政策。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皋蘭縣農牧局
- 地區:皋蘭縣
- 職能:農牧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2、指導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農村經濟,編制改革方案;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與完善;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
3、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凋整;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推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體化。促進農業向布局區域化、生產專業化、產品商品化、服務社會化方向發展。
4、編制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和生態農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開發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和生態農業的結構布局調整、資源配置以及產業間的綜合平衡;負責全縣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調控和管理全縣各項農業發展項目資金。
5、制定全縣農業教育、科技推廣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和協調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業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相關機構的業務工作。
6、負責全縣農業資源區劃、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農業資源、漁業資源的保護和綜合利用;依法或根據授權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的保護與管理;規劃指導高產穩產農田基本建設。
7、參與研究擬定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政策、農村信貸政策與扶持政策;研究農村市場的發展方向和指導措施;組織協調農、牧、漁產品加工與流通;研究提出農用生產資料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需求計畫;負責農村經濟信息統計和農產品市場、農業生產情況等信息工作,指導全縣農業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全縣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的預測預報。
8、參與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技術標準;組織監督農業方面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負責綠色食品的開發和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和農、牧、漁新品種、化肥、農藥等的質量監測、鑑定、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9、負責全縣農業涉外事務和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實施、管理利用外資項目,發展外向型農業,促進全縣農業對外開放工作。
10、組織協調農業部門內部改革,指導全縣農業部門強化服務宗旨;歸口管理局屬站、所、校;指導行業學會、協會。
11、負責全縣農業資源開發產業規劃、項目調研及編報,爭取上級列項支持。
12、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下屬單位
農牧局下屬8個事業單位: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畜牧站、農機監管站、種子管理站、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經濟作管理站、農村能源辦、種子經營推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