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異典述

《皇明異典述》明·王世貞撰。共八卷,記錄了明朝政治的奇聞異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皇明異典述》
  • 作者::明·王世貞
  • 類別::筆記
  • 語種::中文
  • 裝幀::平裝
夫國之有典也,則號令慶罰皆在焉。其曰典者何?志常也。曰異典者何?志非常也。諸創國者皆不為常者也。其業可大而法可久,習之則為常,是故曰典也。自古有天下之盛者,莫過唐、虞、三代。唐有天下,舉畝{畝厶}之鰥民而委之政,既得政則紲天子之所,任岳牧侯伯而﹃之。既﹃之而復峻用其子,其後輒舉祖宗之人民社稷而付之。商有天下,舉五就之遁臣而委之政,既託孤而廢其主,廢而旋復焉,尊之曰阿衡,而待之以不臣。周借其國,付渭川之釣叟,使埒父稱而師事之,又以其幼子托之於介弟,使據君位而朝諸侯。其歿也,又崇以天子之禮樂。典而異者孰並哉!及其衰也,以定王卻楚之晉文尚能守空名之隧,而不肯予以九合諸侯之齊桓,其相國尚能守陪臣之分而不敢渝。非衰主之賢而創主之易也,其勢殊也。明興,高帝取天下於腥穢之虜,勢不得不有所更革,天造草昧,事取意裁,及未討論,至末年而始截如矣,其始不能無異也。雖然異而非異也,易世而後,或革或因,乘時變通,加以潤色,固無論已。其它或不無一時之好而有所登進,或不考於甲令之舊而有所抵迕,或飾喜出於燕昵而少折衷,或疑功歸之惟重而未為衡,或假無方之立而不必公,或取政府之犭旬而不必當,或言路啟於新進而不暇詳,或曹局迫於奉行而不暇執。主之者快,而旁睹者駭;授之者以為常,而受之者以為異也。余故識而述之。其有抑斥者,亦附焉。凡十卷,以從異日稗官之後。
○再上祖宗號
嘉靖十八年,改上太宗體天弘道高明廣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尊號為成祖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加上皇考恭睿淵仁寬穆純聖獻皇帝尊號為睿宗知天守道洪德淵仁寬穆純聖恭儉敬文獻皇帝。按:世宗欲罷太宗之配天,而宗祀獻皇於明堂以配上帝,故有所更置耳。
○天子別號
正德五年,上自號大慶法王西天覺道圓明自在大定慧佛,特給黃金印、白玉軸頭誥命。嘉靖三十五年,恩封睿宗為三大金闕無上玉堂都仙法主玄元道德哲慧聖尊開真仁化大帝,獻皇后為三天金闕無上玉堂總仙法主玄元道德哲慧聖母慈化天后孝烈方皇后為九天金闕玉堂輔聖天后掌仙妙化元君,上初封靈霄上清統雷元陽妙一飛玄真君,加封九天弘教普濟生靈掌陰陽功過大道思仁紫極仙翁一陽真人元虛玄應開化伏魔忠孝帝君,再加太上大羅天仙紫極長生聖智昭靈統三元證應玉虛總掌五雷大真人玄都境萬壽帝君。自是至四十五年,又不可勝紀矣。
○天子爵封
離皇帝初渡江下太平,稱行中書省馬步水軍大元帥,下建業,稱江南等處行中書省中書右丞相、吳國公,尋進吳王。皆諸將推,而以宋龍鳳主命行之也。
正德十三年七月,司禮監太監蕭敬傳奉聖旨:“近年以來,虜酋犯順,屢害四方,兵戎廢弛。其遼東、宣府、大同、延綏、陝西、寧夏、甘肅,尤為要任。今特命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統率六師,分布人馬,或攻或守,即寫各地方制敕與之,使其必掃腥膻,靖安民物。至於河南、山西東、北直隸,倘有小寇,亦各與敕書,使率各路人馬剪削。”朱壽者,上所自命名也。尋如內閣、九卿、科道官於左順門諭旨,皆泣諫,弗納。八月,手敕吏部:“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統領六師,掃除邊患,累建奇功,特加封鎮國公,歲支祿米五千石。吏部如敕諭奉行。”該尚書陸完等執奏,不聽,仍批註於後軍都督府帶俸。十四年正月,手敕吏部:“鎮國公朱壽特加太師。”又傳旨諭吏部:“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朱壽,今往南北兩直隸、山東泰安州等處尊奉聖像,供獻香帛,祈福安民。”內閣、部院、科道、部屬官極諫,不聽。八月,傳旨:“寧王宸濠,悖逆天道,謀為不軌,擅殺巡撫等官,燒毀府、縣,荼毒生靈。傳聞已至湖口,將犯南京。即令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壽,親統各鎮官軍征剿。”又傳旨:“聯親率六師,春天征討,仍托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鎮國公名號,還寫制敕,便於行事。”
○三祖爵封
高皇帝之曾祖四九公,宋龍鳳九年贈資德大夫、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司空、吳國公,是曰懿祖,配侯氏贈公夫人;祖初一公,贈光祿大夫、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柱國、司徒、吳國公,是曰熙祖,配王氏贈公夫人;父五四公,諱世珍,贈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錄軍國重事、中書右丞相、太尉、吳國公,是曰仁祖,配陳氏贈公夫人。豈諸將臣上之而以宋龍鳳之制行之耶?抑龍鳳主來見策也?
○兩宮並尊
憲宗初,嫡母錢上徽號曰慈懿皇太后,生母周曰皇太后。錢太后崩,周太后始有聖慈仁壽之號。
正德中,母后張已上徽號曰慈壽皇太后矣。嘉靖初加尊號曰昭聖慈壽皇太后,稱皇伯母,而聖母將稱聖章皇太后。三年,加張太后尊號曰昭聖康惠慈壽,而蔣太后亦加號曰章聖慈仁,然尚有二字異也。十五年,昭聖加“恭安”二字於“康惠”上,而“章聖”加“康靖貞壽”於“慈仁下,遂並加八字,無別矣。
隆慶六年,今上即位,上嫡母陳號曰仁聖皇太后,生母李號曰慈聖皇太后。而萬曆六年加“懿安”於“仁聖”上,加“昭文”於“慈聖”上。十一年,仁聖復加“康靖”二字,慈聖亦加“明肅”二字。蓋不惟等重無別,而字義之微亦微軒輊矣。
○親王賜道號
世宗末,賜徽王厚爝號忠孝□一真人,遼王憲?節號□一真人,黃金印大於國寶。後皆追奪。
○親王將兵
國初,皇侄文正以總兵鎮洪都,諸將悉聽節制。後秦王征西虜,晉王、燕王征北虜,楚王、湘王征五開洞蠻,俱領敕為大將統兵,公侯皆聽節制,有功。永樂元年初下京師,制高陽郡王高煦充征虜副將軍,北平、開原諸衛及從征官軍悉聽節制。
○親王授官
國初,皇侄文正初為同僉書樞密院事,特拜大都督府大都督,秦王為宗人令,晉王、燕王為左右宗人正,周王、楚王為左右宗人,俱正一品。
○諸王公主初定歲祿
九年,定諸王、公主歲供之數。親王歲支米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錦四十匹,?絲三百匹,紗羅各一百匹,絹五百匹,冬夏布各一千匹,綿二千兩,鹽二百引,茶一千斤,馬匹草料月支五十匹;靖江王府歲米二萬石,鈔一萬貫,余比親王減半,馬匹草料月支二十匹。公主,未受封者,歲支?絲一十匹,紗一十匹,羅一十匹,絹三十匹,夏布三十匹,木棉布三十匹,綿二百兩;已受封者,莊田一所,歲收糧一千五百石,鈔二千貫。親王子男夫受封者,歲支?絲、羅絹、冬、夏布、綿同公主,女半之;男已封郡王者,歲米六千石,鈔二千八百貫,錦十匹,?絲五十匹,羅二十五匹,紗二十五匹,絹一百匹,夏布一百匹,木棉布一百匹,綿五百兩,鹽五十引,茶三百斤,馬匹草料月支十匹;女已受封及嫁者,歲米一千石,鈔一千四百貫。親王世子歲賜同郡王。郡王之子襲封者,比始封郡王減半,郡王女、縣主已嫁者,歲米五百石,鈔五百貫。後至二十二年,以物力不給,更定為今制。自初封十王之外,未有沾被者。
○親王歲祿之異
親五歲祿萬石。考宣德元年,周王歲祿加至二萬石,以太宗母弟也。漢、趙二王又加至各三萬石,以太宗親子也。若代王六千石,唐王五千石,韓王三千石,伊王、遼王二千石,岷王一千五百石,肅王一千石,則以邊餉之不繼,或多賜莊田、草場以益之,非有隆殺也。
○親王功賞之厚
宗王以賢德維藩,不當有戰功,而高帝則獨重之。洪武中,秦、晉、燕數北征有功,賞最重,楚、湘次之。其可考者,晉、燕二府賜鈔各一百萬錠;楚王征雲南阿魯禿等處,賜秦馬三千匹,黃牛二千頭,氂牛一千頭,羊九千隻。
永樂賞谷王穗金川門功,樂七奏,衛士三百,金銀大劍,金三百兩,銀三千兩,鈔三萬錠,彩幣三百匹,良馬四匹,金籠鞍轡二副;又馬二十四匹,金鞍二副,銀五百兩,鈔四萬六千錠,錦十匹,?絲綾羅各六十匹,絹百九十匹,又銀千兩、鈔三萬錠,袍衣三襲,絹五百匹,白A16羅綿一條,西洋布三十匹、檀香三百斤,降真香五百斤,胡椒、蘇木各千斤,良馬十匹,羊百?空,酒五百瓶,椰子三百,火者百人。賞蜀王椿發谷府反謀功,黃金二百兩,銀千兩,鈔四萬錠,玉帶一,金織袞龍?絲紗羅衣九襲,?絲紗羅各五十匹,絨錦十匹,彩絹千匹,A16羅綿十條,高麗布一百匹,白米千石,胡椒千斤,良馬十匹、金鞍二副;又銀四千五百兩、鈔十萬錠、米萬石,?絲五百匹,紗羅各二百五十匹,絹一千匹,A16羅綿六十條,蘇木五千斤,胡椒三千斤,珍珠一百九十二兩,馬一百五匹,金鞍二副,火者百人。洪熙賞趙王高燧山陵功,白金三千兩,鈔三萬貫,彩幣二百表里,馬十匹。
○親王誕辰特頒
永樂初,周定王?肅誕辰,賜冠一,通天犀帶一,彩幣三十匹,金香爐合各一,玉觀音、金銅佛各一,鈔八千錠,羊十腔,酒百瓶。立春,賜彩幣三十匹,珠翠春花各四十枝,酒千瓶,羊百牽,馬十匹,金鞍二副。按:我朝諸王於此二節例無慶賜,獨定王以同毋弟得之,至王薨而後已。蓋特恩也。
○親王封國改建
洪武初,封吳王?肅,改封周王;封豫王桂,改封代王;封漢王?英,改封肅王;封衛王植,改封遼王。
○親王降封
永樂中,徐王允■降封甌寧王,奉懿文皇太子祀。
○郡王同親王
高皇之世,皇侄文正以大都督總制南昌,摧陳友諒,後雖用驕僭致殞,而念親念勛,上實不忘。故其子守謙雖封郡王,冠止七旒,祿止二千石,而特設內外承奉、長史等官,宮城莊田宗社之類,皆與親王等。
○宗王獻詩將賞
洪熙元年,韓王沖?或、襄陵王沖秋、樂平王沖?各獻詩頌,上嘆而嘉之,賜敕獎諭,比之東平、河間。仍齎韓王白金五百兩,鈔六千錠,錦六匹,?絲二十表里,紗羅各二十匹;二王各白金二百五十兩,鈔四千錠,錦三匹,?絲十表里,紗羅各十匹。仍令戶部加支本色祿米有差。祖宗朝親親右文,其隆渥如此。
○夷王如親王
西虜如忠義王,北虜如太平王、如和寧王,皆待之以王號,取羈縻而已。獨永樂哈密忠順王築城池,賜金印,復設長史、紀善、衛經歷,以中國庶僚周安、劉行、韋思誠充之,則儼然親王矣。哈密累建累廢,後為土魯番所並。雖以詔旨還王及印,微弱不振,終難復也。
○異姓追封王
國朝推劉氏白馬之約,於勛戚大臣無生封王者,惟贈典則有之,今記於左:
滁陽王郭子興以舊帥追封。楊王陳公以外大父追封,徐王馬公以外父追封,俱無名。外高祖大王、外曾祖高王,俱無姓。隴西王李貞以姊夫及子文忠功追封。中山王徐達、開平王常遇春、歧陽王李文忠、寧河王鄧愈、東甌王湯和、黔寧王沐英、定遠王沐晟、河間王張玉,定興王張輔、東平王朱能、宣平王朱永,以功追封。平陰王朱勇以死難追封。寧陽王張懋、定襄王朱希忠,以恩舊追封。
以上廟像用七旒冠皮弁及誥命用寶軸金冊。寧陽、定襄後以言者追論非例見褫。
又洪武三年,大封勛臣,所謂生封公、死封王者,凡六人。其後李韓公善長、馮宋公勝皆以罪不得封。而封王者湯信公和、沐西平英也,沐定遠晟、朱宣平永已不能無異議矣。朱平陰之死敗績,與丘淇公同,而得封王爵。至李隴西貞、張寧陽懋、朱定襄希忠,抑又異矣。
○異姓封王
永樂末年,也先土乾來歸,賜姓名金忠,封忠勇王,奉朝請,其祿俸亻兼從,在公之下侯之上。然累加太保、太子太保等官,又在京及典兵出征,非四夷封爵比也。
○贈三代王
洪武三年追封鄂國公遇春為開平王,十六年曹國公文忠為歧陽王,十八年魏國公達為中山王,二十五年西平侯英為黔寧王;俱追封其三代曾祖、祖、父為王。鄂、魏、曹以勛,西平兼以戚也。洪熙初,追封東平、河間亦三代王,後無之。
○再進公號
吳元年,封中書左相國李善長宣國公,右相國徐達信國公。時上尚為吳王也。洪武三年,左丞相宣國公善長進封韓國公,祿四千石;右丞相信國公達進封魏國公,祿五千石。
○再易侯號
預章侯胡廷瑞改封臨川侯。
○父子易封
甲令襲封仍故號。常忠武遇春封鄂國公,薨,子茂襲,改封鄭國公;茂得罪,弟?改封開國公。鄧武順愈封衛國公,子鎮襲,改封申國公。納哈出降附,封海西侯,子察罕襲,改封瀋陽侯。濮英贈金山侯,子?改封西涼侯。
○遙授國公
廖平章永安為張士誠所獲,不屈,被囚,遙封楚國公。卒後改封鄖,以避王封也。
○恩澤公
高帝最重公封,下於王一等。其時獨李曹公貞以尚主由恩親侯進封,然與其子文忠同爵,不甚異也。至二十三年,都督僉事胡顯以皇充妃從子侍楚王征蠻洞,功甚微,進封梁國,則甚異矣。永樂初,徐定公增壽以皇后弟輸款被禍封,遂世襲。嘉靖初,張昌公鶴齡以太后兄推恩、郭翊公勛以督工進封,真闊異之典也。然昌、翊二國是流爵,非世襲。
○襲爵公侯贈王公
襲爵公、侯、伯,非有奇功異能沒不得追封王公侯,亦令甲也。寧陽王為英國公懋,平陰王為成國公勇,定襄王為成國公希忠。康蘄春鐸之封蘄國,陳泰寧瀛之封寧國,宋西寧瑛之封鄆國,吳恭順瑾之封涼國,孫會昌繼宗之封剡國,李忠憲賢之封豐國,蔣敏毅琬之封涼國,皆襲爵。內朱、陳、宋、吳四人,皆以死事,則寧陽、定襄,誠為曠典。而嗣侯得之,亦為異恩矣。
○文臣封爵
按《大明律》:“文臣不許封公、侯。”又云:“其生前出將入相,能除大患盡忠報國者,同開國元勛一體封侯謚公,不拘此例。”“謚”當作“贈”,疑誤也。按:稱“封侯謚公”,又雲“不拘此例”,則侯似可封;然所謂生前云云,恐亦追封也。國初自李韓公後不復見,成化中欲進封王越,亦以此例而止。
封公者,中書左丞相韓國公李善長以開國輔政功封。
封伯者,右丞相忠勤伯汪廣洋以輔政封,御史中丞城意伯劉其以籌策封,廣東左布政使東莞伯何真以降附封。
已上太祖時封,階勛尚二品,而何公不言階勛,顧歲祿至千五百石,已在一品上矣。
兵部尚書忠誠伯茹?常以迎附封。
已上太宗時封,勛階皆正一品矣。
兵部尚書靖遠伯王驥以平麓川封,禮部尚書興濟伯楊善、華蓋殿大學士武功伯徐有貞以奪門封。
已上英宗時封。
都察院左都御史威寧伯王越以破虜封。
已上憲宗時封。
南京兵部尚書新建伯王守仁以擒叛王封,真人恭誠伯陶仲文以修藥餌封。
已上世宗時封。
汪、劉、陶不世襲。劉卒後,其孫推恩封一輩,至曾孫於嘉靖中復封;何、楊傳一代廢;茹、徐傳世指揮使,隨革。今得世襲者,基、驥、寧仁而已。
嘉靖初,修定策功,內閣大學士楊廷和、蔣冕、毛紀封伯爵,子孫世襲,固辭,而許廷和子孫世襲在京四品文職,冕等五品,俱不就。
文臣支伯爵俸者:嘉靖中真人陶仲文以祈雨,少師嵩年八十加恩:隆慶初,少師徐階十八年考滿加恩,辭;萬曆中,少師張居正十五年滿加恩,辭。按:嵩之伯爵俸,定議千二百石,又本色八分,折色二分,所以為優。若千石,則在正一品下,比之舊支正一品兼支尚書俸更薄矣。
○錄軍國重事
洪武元年,李宣公善長、徐信公達、常鄂公遇春,於階勛下帶錄軍國重事,若因元之舊耳。三年,宣公進封韓,信公進封魏,改帶參軍國事;而同封李曹公文忠為同知軍國事,馮宋公勝、鄧衛公愈為同參軍國事,蓋不無少軒輊也。十年,信公湯和加設知軍國事,頗重,以後不入銜。
○文職冒武號
國初,公、侯為“輔運”,伯為“翊運”,武為“宣力”,而文為“守正”。汪忠勤廣洋、劉誠意基為“開國翊運守正文臣”,而無“推誠”字,蓋殺其禮也;茹忠誠?常因之。其後王靖遠驥號止”“推誠宣力”,楊興濟善有“奉天翊衛”八字,然俱稱武臣,雖秩隆於前三伯,而文職冒武號,不自覺其誤矣。後徐武功有貞自為誥券,始復改正。而靖遠、興濟遂援以請,亦得稱文臣。洪武中,公有“光祿左柱國”、“榮祿右柱國”,皆帶特進,而侯止“榮祿柱國”、伯止“資善大夫護軍”,靖遠以後乃俱為“特進光祿大夫柱國”。雖伯階已進次通侯,然職典章者亦不為不誤也。
○文武勛號之優
勛號,在洪武者曰“開國輔運”,在永樂者曰“奉天靖難”,久之則曰“奉天翊衛”。或以祖勛而封后人者曰“欽承祖業”、其武職則曰“推誠宣力”,文職則曰“推誠守正”而已。惟張英公輔,初以“奉天靖難推誠宣力武臣”為新城侯,洪熙給誥,以上公故特加“輔運”二字;《正統實錄》成,加“佐理”二字,共得十二字。朱宣平永加“佐理”,與徐武功有貞加“奉天翊運推誠宣力守正”,得十字,而王靖遠、楊光濟因之;後王威寧、王新建亦因之。蓋奄有文武之美,非故典也。嘉靖中,封常、李、鄧、湯後四侯,誠意一伯,給本身誥券,只當稱“欽承祖業”,不可言“開國”也。
○文臣贈爵
贈公者:江西行省參政、姑熟郡公陶安,太子少師、榮國公姚廣孝。
贈侯者:知處州府、太原郡侯王道同,知南昌府、南陽郡侯葉琛,左司郎中、高陽郡侯許瑗。尚書、靖遠侯王驥,興濟侯楊善,新建侯王守仁。
贈伯者:吳王府參軍、左司郎中、縉雲伯胡深,中書參議、西河伯毛麟,臨江同知、天水伯趙天麒,太子太師、湯陰伯郭資,少師、茌平伯吳中,太子太保、沐陽伯金濂。
贈男者:中書都事、丹陽縣男孫炎,中書郎中、當塗縣男王愷。
○公世子
令典:親王子曰“世子”,禮服視郡王;郡王子曰“長子”,禮服視鎮國將軍。公、侯子應襲者,授勳衛及帶刀舍人,不當言世子也。惟湯信公和子?兒已為前軍都督僉事,二品矣,卒而贈世子。又高帝御撰《中山王神道碑》曰“世子輝祖襲”。想國初之制如此,但不知品秩何如。
○上柱國
《會典》稱正一品階勛雲加授贈特進光祿大夫上柱國,疑止為贈設耳。李韓公、徐魏公、常鄂公初俱帶“上柱國”,然階不過銀青榮祿大夫。蓋因元之舊,官未定也。後常公物故,二公俱改“左柱國”。近夏少師言獨得“上柱”,為一時曠典。然在隋初為從一品勛,而唐則四,實不為異也。乙丑年,加嚴嵩,辭以人臣無“上”,則夏公此官,固驂乘之禍耳。乙丑,少師徐階以十五年滿加,固辭。辛巳,少師張居正亦以十五年滿加,亦辭,後卒以為贈。今按:“上柱國”一人,夏言;曾“上柱國”一人,張居正。
○左柱國
左右柱國不見《會典》。洪武三年始封李、徐二公,加“左柱國”,自李曹公而下,俱“右柱國”,文臣則絕無及者。正德初,劉文靖健以顧命大臣得“左柱國”,繼之者李文正東陽、楊文忠廷和、梁文康儲、楊文襄一清,大概皆異典也。萬曆時大學士張居正、申時行俱以九年滿加“左柱”,共八人。正德末年,梁文康以次輔與楊文忠同得“左柱”,尤奇。今少師時行以六年滿得之,俱奇。
洪武三年大封,唯太師李韓公、太傅徐魏公稱“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而已,常鄭公茂、馮宋公勝、李曹公文忠、鄧衛公愈皆以“榮祿右柱國”封,見“左”之不易得也。湯信公和由中山侯進封,得“光祿左柱”,而胡梁公顯以王親,亦濫竽焉。若傅穎公、藍涼公之大勛,亦仍“榮祿右柱”而已。永樂初,李曹公景隆以降附加祿千石,為“光祿左柱”,而元勛如丘淇公福、朱成公能,下安南如張英公輔、沐黔公晟,皆“榮祿右柱”。至洪、宣中,英公以國史完,始進“光祿左柱”。成化末,太師張英公懋進“光祿左柱”,而朱保公永封國時,亦止以“光祿兼右柱”耳。以後如朱太師希忠之崇貴,亦止“特進柱國”。然則“左柱國”亦非人臣所易當也。
○左柱國不兼特進
階以“特進”為重,而勛尤以“左柱國”為崇。“特進”而止“柱國”者有之,未有“左柱國”而不帶“特進”者也。嘉靖十五年,加武定侯“太師、左柱國”而不帶“特進”,似不可曉。萬曆初,吏部擬加少師、江陵公亦如之,尋辭。
○文臣特進
文臣非伯爵而階“特進光祿大夫”者,亦不易得。今按:無“左柱國”者,劉文穆吉、嚴分宜嵩、徐文貞階;帶“左柱”者,劉文靖、李文正、楊文忠、楊文襄、梁文康、張江陵及申少師;帶“上柱”者,夏文愍。前後十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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