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百色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申領類型,信息核對,拍攝照片,收費標準,取證時限,領取證件,

申領類型

(一)首次申領,須攜帶本人居民戶口簿;
(二)到期、損壞換領,須攜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及原身份證;
(三)丟失補領,攜帶本人居民戶口簿、書面遺失報告或相關證明材料到轄區辦證點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申領手續
(四)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應與監護人一起攜帶戶口簿到辦證點申請領取。

信息核對

申領人在辦證點要認真核對《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對表內內容核對無誤後簽字認可。如發現表內項目信息與本人信息不相符,應當即填寫《人口信息項目變更表》,經辦證點審批更正後方能辦理申領手續。

拍攝照片

申領人在辦證點按照拍攝要求進行人像採集。辦證點免費為申領人照像。申領人對不滿意像片可當場提出要求重新拍攝,照相操作員應當為申領人拍攝出滿意的照片。

收費標準

首次申領、到期換領工本費每證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工本費每證40元,臨時證工本費每證10元。

取證時限

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日。

領取證件

公民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要仔細核對證件視讀和機讀信息項目是否與本人一致,並予簽名確認。領證人員同時交回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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