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的管理工作,百色市發布了《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 示範區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的管理工作,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創建方案〉的通知》(桂辦發〔2014〕17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14〕107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創建廣西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引領,以機制體制創新為動力,以農業轉型升級和農民增收致富為目標,以“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多元投入、特色興市”為原則。
第三條各縣(區)可結合實際創建各具特色的現代農業(核心)示範區,凡符合建設標準並經市認定,可列入市級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
第四條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創建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相應扶持政策,完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保障示範區持續健康發展。
第二章職責與分工
第五條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負責提出建立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的意見,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指導本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的建設,完善扶持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考核辦法。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示範區建設任務。
第六條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負責指導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建設。主要職責是:
(一)提出建立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的意見。
(二)制定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認定管理辦法。
(三)負責組織示範區申報、評選和公示等工作。
(四)對示範區運行情況進行考核和工作指導。
(五)研究扶持示範區的政策措施。
第七條縣(區)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區農業局)職責:
(一)組織開展本縣(區)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篩選、審核、推薦和申報工作。
(二)對本縣(區)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管。
(三)對本縣(區)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建設進行指導。
(四)協調解決與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建設發展有關的重大問題。
第三章建設要求
第八條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主要由縣(區)人民政府創建。具體要求是:
(一)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具有管委會等專門的管理部門,建設主體清晰,內部規章制度健全,組織管理、經營管理和社會化服務比較完善,運行1年以上,各經營主體經營狀況良好。
(二)特色產業突出,土地規範流轉,發展規模適度,市級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一般連片規模2000畝以上,拓展區3000畝以上,輻射區8000畝以上;縣(區)級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一般連片規模1000畝以上,拓展區2000畝以上,輻射區5000畝以上。每個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內要具有1個精品區(市級精品區要求規模連片500畝以上,縣級精品區要求規模連片300畝以上),必須實現試驗、示範、展示、培訓、農科體驗、休閒觀光等6個功能。
(三)新型經營主體作為支撐力量,每個示範區至少有1家龍頭企業入駐,至少成立1個密切聯接示範區所在地農戶的合作組織,示範區經營方式科學,經營機制靈活。
(四)規劃編制科學合理。按照“經營組織化、裝備設施化、生產標準化、要素集成化、特色產業化、村莊美化”的要求,編制經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建設規劃、建設方案,且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利用和農業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並與鄉村建設相融合。縣(區)人民政府出台支持示範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安排財政專項扶持資金。
(五)農業組織化程度高,輻射帶動作用明顯。示範區及示範區內龍頭企業能有效帶動當地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或一村一品示範村,帶動農戶範圍廣、數量大,利益聯結關係比較緊密。示範區內龍頭企業原料訂單採購比例超過50%,農民人均純收入高於當地平均水平20%。
(六)產業鏈條完整,加工轉化增值能力、科技創新能力較強。有與示範區相配套的高標準原料基地,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程度比較高,倉儲、包裝、運輸等產業配套發展。農產品加工轉化比重大,產品附加值高。
(七)農產品品牌發展基礎較好。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或農產品地理標識登記產品數量多,示範區內企業產品獲得自治區級以上各類品牌認證,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和影響力。
(八)公共服務平台初步建成。主管部門或當地科研、質檢等行業主管部門自建或依託龍頭企業,建設技術創新、質量檢測、物流信息、品牌推介等公共服務平台不少於1個,為示範區內各類經營主體提供便捷優惠的公共服務。
(九)促進新型城鎮化作用較為明顯。示範區所在鄉鎮(針對在一個鄉鎮行政區域範圍內的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的城鎮化率高於全縣平均水平,有效帶動當地形成支柱產業,引導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農村人口向示範區所在城鎮集聚,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綜合服務功能建設完善,加速城鄉統籌發展步伐。
(十)基礎設施完善和生產服務配套。水電路網發達,農業技術裝備現代,農業廢棄物處理設施先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程度較高。
1.種植業(包括花卉和綠化苗木)示範區綜合機械化率50%以上,農資貯藏庫、育苗中心、采後處理中心、水肥一體化、分級包裝、保鮮貯運、檢驗檢測室和檔案室等設施設備處於全區同行業領先水平。
2.畜禽養殖示範區主要生產環節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完備,沼氣及糞污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配套齊備並運轉正常,動物防疫和畜產品安全監測設施齊全。畜禽排泄物處理原則上按照農牧結合要求,做到就近消化、循環利用。
3.水產養殖示範區設施設備完善,有檢測室、倉庫和單獨配置的藥械房等。生產設施具備符合標準化生產要求的養殖池塘、網箱等基礎設施,給排水獨立,生產所需漁業機械齊全、足量;蓄水池、淨化設施及廢水處理系統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4.林業類示範區先進技術普及率、林地綜合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處於全區同行業先進水平,標準化生產普及率達70%以上;依法取得相應生產經營許可,種源來源清楚,防疫檢疫、安全等配套設施及制度齊全;充分利用現代先進適用高產栽培技術,具備相應的科技力量和技術儲備。林產加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產業綜合利用率90%以上,精深加工率(二次以上加工)達到70%以上。
5.休閒農業示範區所需用地、排污、衛生、安全等符合有關規定,農業、旅遊、生態融合發展,集旅遊、觀賞、休閒、體驗、養生、科普等於一體,水、電、路、氣、訊、排污、停車等基礎設施完善,公共設施、服務設施和接待設施齊全。
(十一)生產要素聚集。示範區人才、資本、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集約化程度較高,各生產要素投入符合現代農業要求。
1.培養一支高水平的經營管理隊伍,逐步把示範區建設成為縣域農業人才小高地。
2.引進先進適用的農產品加工技術、設備和工藝,建設有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展示區。技能培訓制度化,農業工人職業化。示範區科技水平處於全區同行業領先。
3.形成企業主體、政府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社會資本、工商企業、金融資本成為示範區投資的主要來源。
第四章申報與認定
第九條符合市級建設要求的,可申報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申報程式:示範區當地縣(區)級人民政府組織申報,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組織專家評審後報市人民政府認定。
第十條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一)主要包括示範區概況、經濟運行現狀、基地建設情況、帶動農民增收情況、農業產業轉型升級情況、公共服務平台打造情況、帶動城鎮化發展情況,以及具體申報理由;
(二)縣(區)人民政府申報檔案;
(三)示範區成立的相關檔案或當地政府開具的所申報示範區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劃定區域內集聚發展的證明材料;
(四)示範區建設規劃、建設方案等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認定程式:
(一)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對各地申報的示範區材料進行初審;
(二)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召集專家進行實地考評,召開聯席會議對申報材料進行評估,提出評審意見;
(三)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提出初步名單,報市政府審定,並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市人民政府發文認定為“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並頒發證書和牌匾;
(四)初次認定為“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和“廣西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的,市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獎勵補助。
第五章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負責對示範區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考察和日常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運行一年以上,每年第一季度向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報告運行情況,包括主導產業發展、龍頭企業效益、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品牌建設、帶動農民就業增收等情況。
第十四條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適時組織專家每2年對示範區進行考評,對於考評優秀的,採取適當方式給予表揚或獎勵。加大對優秀示範區的宣傳和扶持力度,提出進一步完善的指導意見。
第十五條每2年對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進行動態監測,對主要指標符合標準的示範區,繼續擁有“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稱號。對主要指標不符合標準的示範區,取消其“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的稱號。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示範區,可不經考核程式,直接取消“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稱號。
(一)違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二)損害農民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發生重大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自願放棄示範區稱號的;
(五)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十七條被取消“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稱號的示範區,兩年內不得再申報市級示範區。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申報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的有關材料必須客觀真實。如果存在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已經認定的示範區取消其“百色市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資格,並收回獎勵資金;未經認定的取消其申報資格。
第十九條對在申報、認定、考評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對相關人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黨紀、政紀和法律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縣(區)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縣(區)具體的管理辦法。縣(區)級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範區由縣(區)人民政府認定,並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隨機抽查。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百色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