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調控和綜合平衡、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等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承擔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職責,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審定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經濟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價格和收費政策及管理目錄,依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和調整市管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開展全市價格與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組織開展全市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市場價格監測、涉案財務價格鑑定和價格認證;承擔全市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核;指導全市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職責,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安排市級預算內建設資金,研究確定和管理重大建設項目,協調解決重大項目建設中的問題,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全市政府投資項目(除工業和通信業項目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預算內投資、省級預算內和預算外、國家批准設立的基金(債券)等建設資金以及政府承擔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國外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竣工驗收工作;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新興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承接產業轉移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七)承擔組織主體功能區規劃實施和監測評估的職責;組織擬訂全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等戰略和重大政策並協調實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統籌規劃、指導全市開發區建設與發展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場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組織制定重要農產品、生產資料批發市場和期貨市場發展規劃、調控政策;搞好糧食調控,制定糧食和物資儲備計畫。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衛生、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促進清潔生產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全社會資金綜合平衡計畫和資本市場發展規劃,參與制訂流通政策和對金融市場的管理。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機關職責,白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白銀市物價局)設17個內設機構和紀檢組(監察室):
機構一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會議組織、機要、信息、督查等政務工作,承擔電子政務、檔案、保密、信訪和接待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負責機關財務、勞資、車輛、安全管理、財產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承辦機關公務員考核、任免、交流、錄用工作;負責本委幹部培訓、精神文明建設、法制教育、政治業務學習;負責機關黨務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重大政策性問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巨觀經濟調控的主要預期目標和政策建議;研究分析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情況,進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預測、監測和預警,提出分析報告和政策建議;負責委內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和新聞發布等工作;研究提出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性政策建議;匯總編制規模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包括總量平衡、發展建設、重大比例關係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協調相關部門提出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參與重點發展項目評估;提出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見;審核辦理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提出全市價格水平年度調控目標建議;負責價格調控工作;擬定價格調控措施和辦法。
(三)經濟體制改革科 組織編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和擬定年度改革工作指導意見;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組織開展全市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市實施西部大開發中涉及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等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提出投資巨觀調控政策和投資體制改革建議;匯總安排國家、省投資、市級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更新改造的建設項目,負責城市(鎮)基礎設施及黨群機關、政法系統投資項目的審批和管理;督促自籌、合資、合作項目實行備案制。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程式、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竣工驗收工作。
(五)經濟貿易科(財政金融科) 監測和分析市場狀況,提出全市經貿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全市財政、金融運行走勢,研究提出全社會資金綜合平衡計畫和資本市場發展規劃,參與制定流通政策和對金融市場的管理等工作。負責糧油、成品油等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負責市級糧油儲備巨觀管理;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提出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全市加油(氣)站、油庫的規劃和布局建設;審批、上報經貿流通項目。
(六)地區經濟科(市以工代賑易地搬遷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區域經濟協作,協調製定國土開發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重點流域綜合整治規劃項目、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年度計畫,推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以工代賑及易地扶貧搬遷”等項目審批立項、平衡協調各方面的配套資金;參與自然保護區和綠化援助項目;負責開發區的審定、規劃和協調工作;負責異地搬遷和庫區移民工作。
(七)農村經濟科 研究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有關問題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和計畫,研究推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村小康建設和產業化經營發展戰略;參與制定農村扶貧、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現代化工作目標,銜接統籌全市農村經濟發展項目及資金支持,負責全市農村經濟項目的審查、上報和許可權內項目審批,指導、協調建設項目的實施。
機構二
(八)交通運輸科(市鐵路交通建設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及重大交通項目的整體布局;研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產業政策及改革措施,監測分析綜合交通運輸發展狀況;參與全市交通基礎設施、運輸服務項目的審查、上報、爭取和許可權內項目的審核、驗收;組織協調全市民航、鐵路綜合交通運輸項目前期及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等;協調、指導綜合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能源科 組織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新能源等能源行業的管理,實施能源價格管理;提出發展能源和新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承擔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開展能源合作,制定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如年度發展規劃,上報能源項目。
(十)產業協調科 研究提出推進全市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綜合性產業政策及實施意見,協調解決第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協調推動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和重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負責許可權內服務業項目的核准、備案、審批,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協調解決工業和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促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統籌做好工業、服務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十一)高技術產業科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以及政府投資的重大信息化設施建設的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申報和審批、核准、備案自主創新、高技術產業發展和信息化項目;負責歸口管理資金的安排;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協調創新體系建設。
(十二)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應對氣候變化科) 研究提出全市實施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城鎮道路排水、垃圾污水處理及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重點污染治理和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的項目的審查、申報和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研究提出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規劃和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十三)社會事業科 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編制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文物、教育、衛生、體育、民政、廣播影視、旅遊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項目,承辦政府投資社會事業項目的審批、審查、上報和爭取等工作;參與研究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參與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十四)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 負責對有關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等進行監督檢查。
(十五)政策法規科 研究制定綜合性價格政策;負責審理各類價格等違法案件;負責審查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複議、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協調或仲裁價格監督檢查中發生的爭議;負責組織價格行政處罰聽證會;負責價格行政執法方面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的起草;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價格管理科 負責管理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係重大的、資源稀缺的、自然壟斷經營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組織實施國家、省管商品和有關服務價格調整措施;銜接毗鄰地區之間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依法對價格決策聽證項目、方案提出審核意見;負責市管價格的制定和調整工作;指導縣區價格管理工作。
機構三
(十七)收費管理科 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監督落實中央和省上制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和定價目錄及省上的授權,制定部分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企業負擔的清費治亂工作;負責收費許可證的發證和年檢年審工作,協調和仲裁收費爭議;指導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收費管理工作。
(十八)西部開發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上關於西部地區開發方針,政策,提出我市的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研究提出我市農村經濟發展,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結構調整,資源開發以及重大項目布局的建議等工作。 市價格監督檢查局綜合科
(十九)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組織學習、培訓;負責起草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計畫、總結及綜合性業務工作報告;負責指導協調基層價格監督網路建設、價格輿論監督和價格社會監督工作,組織價格誠信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價格舉報工作;負責明碼標價規定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價格監督檢查統計業務工作;負責物價檢查所文電處理、保密等工作;協調檢查所各科室工作。
(二十)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價格檢查一科、檢查二科
負責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根據上級物價部門授權或委託查處駐銀中央、省屬企事業單位的價格違法案件;負責價格舉報案件的立案查處。
(二十一)市成本調查監審局
1、負責組織縣、區物價部門及有關部門貫徹實施農產品成本調查方案,開展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
2、負責重要商品、服務價格成本監審,為價格決策提供依據。
3、負責調查點、戶的選定和調查員的聘請。
4、負責農產品成本調查資料的審查、核定、匯總、分析上報工作。
5、負責研究農產品成本收益變化情況、預測發展趨勢、提出指導性建議。
6、編印全市農產品成本、價格、比價資料。
紀檢組(監察室)
職責分工
1、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及跨行業、跨領域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工業規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
2、工業結構調整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提出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
建議,組織擬訂需上報審批或跨部門的工業發展政策、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提出並組織協調跨縣區、跨部門的重大生產力布局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議;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通過制定實施行業規劃等推動結構調整。
3、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分工:工業、通信業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除工業、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4、成品油庫的網路布局和成品油市場監管職責分工:全市加油站、成品油庫的網路規劃和布局建設職責,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成品油市場監管職責由市商務局承擔。
5、指導、監督和管理市級糧油儲備、輪換和投放職責的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市級儲備糧油的巨觀管理;市糧食局負責儲備糧油的收儲、輪換和投放。
6、與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職責的分工:一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對全市鐵路民航進行行業管理、以工代賑扶貧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計畫、實施管理職責,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交通行業以上職責的組織實施。二是在全市鐵路建設和行業管理方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全市鐵路發展專項規劃,銜接國家和省上相關部門爭取國家鐵路項目支持,組織協調鐵路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市鐵路建設辦公室的工作;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
7、水能資源的開發和調查評價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水能資源的開發;市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調查評價。
委屬事業單位
(一)經濟動員辦公室
負責編制、修訂全市經濟動員保障預案,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數據統計工作,掌握戰時可供動員的人力、物力、財力情況,研究論證國民經濟動員徵用比例、辦法,建立平戰轉換機制;按照平戰結合、軍民兼容的原則,制定和實施戰略物資儲備計畫等工作。
(二) 信息中心
負責全委辦公、計算機系統工程網路建設和維護,協調各縣區經濟信息系統的規劃和實施,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白銀經濟信息網和公眾信息網站的運行事項和甘肅省信息中心縱向白銀部分等工作。
(三)市經濟轉型辦公室
與市多元支柱產業項目辦公室(市重點項目辦公室)
1、負責研究提出經濟轉型的工作方案及轉型工作的啟動實施和督促落實工作;
2、研究制定轉型總體規劃,對轉型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編制進行巨觀指導、組織論證、綜合平衡和銜接,並組織實施;
3、負責國家、省有關轉型政策的對接和貫徹落實,協商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經濟轉型重大問題的建議和對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協調重點基礎實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工業與其他相關產業、社會民生等領域建設發展問題;
4、負責轉型工作的綜合協調、情況分析、信息收集、整理和宣傳,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5、會同有關部門,收集、篩選經濟轉型重點項目,搞好經濟轉型項目的謀劃、指導和服務;
6、負責多元支柱產業發展工作,產業化項目審批,建立產業項目庫,審批產業化項目實施方案,協調重大產業項目的實施、產業信息匯總、上報和發布。
(四) 市亞行項目辦公室
負責完成亞行項目前期準備,協調亞行項目採購,審核亞行項目資格預審報告和標書評標報告等。
(五)市價格認證中心
1、接受委託,對市級司法、行政執法機關及
仲裁機構辦理各種案件的涉案物品進行價格鑑證;
2、接受委託,對本市跨縣(區)行政區域的涉案物品進行
價格鑑證;
3、接受委託,對有關商品(財產)和有償服務項目價格進行公證性認定,調節價格糾紛;
4、由市物價局授權、協調、指導下級價格認證機構的業務工作;
5、負責本市價格認證機構資質、人員
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6、負責本市價格鑑證人員的培訓工作;
7、協助價格主管部門做好其它有關價格及收費管理方面的
事務性工作;
8、承辦上級價格鑑證機構交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