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平川區財政局是白銀市平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稅收、區級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財政、稅收、區級國有資產、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區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區巨觀經濟政策的制定工作;組織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和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負責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監管鄉級預算的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制定全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區級各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管理政府非稅收入,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承擔住房公積金財政監督管理責任;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國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查處違法發行和銷售彩票行為,按規定管理和撥付使用彩票公益金;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五)制定和實施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制度,負責全區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六)負責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區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資產評估事務所業務;按規定管理區屬金融機構國有資產、財務活動。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資金預算安排、審核、撥付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各項農村綜合改革政策貫徹落實。
(九)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負責全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各類專項資金(含物資、器械)的申請、撥入工作,所有收入的繳存、費用支付、基金增減等經濟業務的核算,成果計算和處理,基建項目管理、資金支付和其它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建立完善衛生會計核算機構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規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行為。
(十)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外債務管理政策、制度和辦法;管理政府貸款業務;承擔外國政府、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歐洲投資銀行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以及相關的聯合融資貸款贈款項目的信用評估和資金管理及轉貸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審批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代表區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資產統計分析、清產核資、國有股份管理等基礎性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區屬企業國有資產運營的監督和協調。
(十五)制定全區財政教育培訓規劃;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賀更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