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平川區司法局

白銀市平川區司法局

白銀市平川區司法局是白銀市平川區政府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平川區司法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區法治宣傳與普法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部門、各行業法治宣傳、依法治理工作;組織、參與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承辦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導、管理監督全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工作和公證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四)指導、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負責管理全區“12348”法律服務工作。
(五)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基層鄉鎮(街道)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參與做好社會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
(六)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特殊人群服務管理)。
(七)指導、協助、監督管理全區司法鑑定工作;指導、監督依法行政工作。
(八)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經費、物資裝備和國有資產。
(九)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層黨建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設定(設4個股室、11個司法所、3個下屬機構)根據上述職責,白銀市平川區司法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黨務、政務、督察督辦、財務、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
(二)法治建設股。開展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意見。負責依法治區的具體業務工作。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牽頭做好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檢查考核、推動落實工作。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政府法律事務股。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發布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鄉鎮和區直部門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承辦本單位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依法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事項。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性清理工作。承辦區政府作出的重大法律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協助區政府對重大具體行政行為、重大投資項目的法律框架設計和相關法律文書等組織法律顧問進行法律論證和審核。承辦區政府常務會擬決策議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區政府依法管轄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行政執法協調指導股。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的培訓和考核。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負責審核全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負責全區執法案件評查工作。負責“放管服”、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工作。
(五)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區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指導全區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區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六)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全區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監督、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刑法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動員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安置幫教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負責“12348”法網、“數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體系建設及運行維護工作,協調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律師事務所工作。

派出機構

平川區司法局設:平川區司法局黃嶠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種田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復興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水泉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王家山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共和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寶積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長征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興平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電力路司法所、平川區司法局紅會司法所等11個基層司法所。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下屬機構1.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務,出具公證證明。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 對社會性活動實施法律監督。普及法律知識,宣傳社會主義法制,教育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2.法律援助中心:組織、管理、指導法律服務人員開展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和“12348”專線電話的法律諮詢服務。組織、監督、指導、 培訓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 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員,為符合法定條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宣傳相關法律法規。3.長征律師事務所:開展律師、法律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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