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全本剪燈新話》是199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明瞿佑。本書是明代文言短篇小說。共載傳奇小說四卷二十篇,附錄一篇。
基本介紹
- 書名:《白話全本剪燈新話》
- 作者:明 瞿佑
- 譯者:顏洽茂
- ISBN:9787532519279
- 頁數:205
- 定價:9.60元
-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6-3
- 裝幀:精裝
- 叢書: 十大文言短篇小說今譯叢書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
內容介紹
作者瞿佑。
《剪燈新話》在洪武十一年就已編訂成帙,以抄本流行。永樂十五年,瞿佑以七十五歲高齡在流放地保全重新校訂《剪燈新話》。據明高儒《百川書志》卷六記載,《剪燈新話》共四卷二十一段(即21篇),與今天我們所見的《剪燈新話》卷數篇數相同。本書有成化丁亥(1467)刻本,明末刻本,清乾隆辛亥(1791)刻本,同治辛未(1871)本,均二卷。1917年董康據日本藏本翻刻,《剪燈新話》足本始重歸我國。
《剪燈新話》中有相當一部分作品是描寫婚姻愛情的。或是人與人的婚姻,或寫人與鬼的愛情,都突出強調一個“情”字。對愛情和美好婚姻的渴望,是廣大婦女的共同要求,但她們的要求被扼殺了。《綠衣人傳》中書生吳源和女鬼綠衣人前世為南宋權臣賈似道家的奴僕,同樣的地位、同樣的命運促成了他們的愛情。但是,這種純真的愛情在封建官僚家庭被認為是大逆不道的,於是他們雙雙被賈似道“賜死於西湖斷橋之下”。綠衣人活著沒有愛的權力,死後化鬼也要與所愛之人相會。此時已經托生的趙源不了解她的來歷,以為是“巨室妾媵,夜出私奔”不予深究,一日酒醉戲稱她“綠衣黃裳”是地地道道的婢女,傷了綠衣人的心,幾日不與他相會。再來之時,她把前世姻緣合盤道出,趙源方了解她就是自己前世所愛並和自己同遭不幸之人,激動地說:“吾與汝乃再世姻緣也,當更加親愛,以償疇昔之願。”
三年之後,綠衣人魂飛魄散,“源大傷慟,為治棺梓斂之”。自投靈隱寺為僧,以表示對愛情的忠貞。《金鳳釵記》描寫了吳興娘的鬼魂對愛情的熱烈追求。吳興娘和崔興哥自小訂婚,由於興哥隨父宦遊遠方,十五年不通音信,興娘絕望了,因為像她這樣的大家閨秀、官宦之女再嫁被認為是不貞的,於是她鬱郁成疾,半載而終。但死後的興娘並不甘心,她的鬼魂與興哥相會,並與興哥私奔他鄉,相親相愛的過了一年夫妻生活。最後當她身份揭穿,不得不離去的時候,還用鬼魂附體的辦法,要求父母將妹妹慶娘嫁給興哥,續了前緣。
《滕穆醉游聚景園記》里的女鬼衛芳華也是生前得不到愛情,死後鬼魂與人相愛。不管是綠衣人、吳興娘還是衛芳華,她們都是美好的女子,但都生前不幸,死後方能享受愛情和婚姻生活的幸福,可見封建禮教制度下,人不如鬼。除了描寫這些被壓迫的女性、被扼殺的愛情,作品還以讚揚的筆調描寫敢於藐視封建禮教的人物。《愛卿傳》里的趙六,出身巨富,不受貞節觀念的約束,娶妓女為妻,並對她有深厚感情。當妻子被迫害致死後,他“撫屍大慟,絕而復甦。”《渭塘奇遇記》里的王生出身詩禮人家,卻對酒家女兒產生愛情,並與之結為夫妻。這些都表達了作者對自由戀愛和自主婚姻的理想。
更大膽地,作品對男女之間肉慾的歡樂也予以表現。根據吳中傳說寫的《聯芳樓記》描寫薛姓富室之女蘭英、蘭蕙“皆聰明秀麗,能為詩賦”,偶遇“興販於郡”的鄭生,邀其歡會,賦詩以贈,自此無夕不會,終贅鄭生以為婿。對這樣嚴重違背封建禮教的行為,作者並未著眼於貶抑她們的偷情,反而對二女的才華多寓讚賞之意。周秦以來的封建禮教,特別是程朱理學,要求人們“去人慾,存天理”,把封建倫理道德說成是天經地義的。而《剪燈新話》表現婚戀的小說突出的“情”則主張擺脫束縛,順應自然,肯定人的欲望,顯然與封建禮教相對抗,必然為衛道者所不喜。
《剪燈新話》另有一些作品是借鬼神世界反映人們心態,影射社會現實的。《水慶余宮》描寫文士因善詩文而在神那裡受到尊重。潮州士人余善文為海神廣利王的宮殿落成作《上樑文》,廣利王為他“一揮而就,文不加點”的才氣所折服,邀他參加慶殿之宴。在海廣淵王從臣對此不服,“彼白衣而末坐者為何人斯?乃敢於此唐突也!”廣淵王“遽言曰:‘文士在座,汝烏得多言?姑退!’”此後,眾神捧觥請余善文作詩,又特設一宴以謝,臨歸又“以玻璃盤盛照夜之珠十,通天之犀二,為潤筆之資。”如此厚遇,是明初文網嚴密監控下的知識分子夢寐難求的,現實與小說描寫形成鮮明對比。此外,作者還假託陰司,對元末腐敗政治和明初文字獄進行了猛烈抨擊。
《令狐生冥夢錄》里的令狐訁巽,作詩揭露鬼官鬼吏貪贓妄法的罪行,觸怒“權貴”,被抓到陰曹地府去受審,不服,又在“自供狀”里進一步揭露有權勢者“以強凌弱,恃富欺貧”的罪行,指出法律是為有權勢的人服務的,它使“貧者入獄而受殃,富者轉輕而免罪;惟取傷弓之鳥,每漏吞舟之魚”。由於令狐訁巽義正詞嚴,使鬼王毫無辦法,只好承認令狐訁巽持論頗正,難以加罪,遂放行。《修文舍人傳》則描寫了一個正直的窮讀書人夏顏,生前不得志,死後在冥司里做了大官。他看到的冥司王是公平的。“用人必當其才,必稱其職”,“黜陟必明,賞罰必公”,不象人間靠賄賂、門第、面貌等邪門歪道取士,所以人間“治日常少,亂日常多”,這是對最高統治者,封建法律和政治的露骨批評。
中國傳奇小說的創作始於初唐,盛於中唐,宋元低潮。到明初瞿佑以《剪燈新話》打破了僵局,帶來了明傳奇小說的興盛。它繼承了六朝志怪和唐傳奇的傳統,描寫鬼魂追求愛情以表現青年男女對愛情的執著追求;從宋元話本中汲取營養,選取題材、情節及塑造人物,表現市井生活觀念,如《金鳳釵記》借鑑宋元話本《碾玉觀音》中秀秀的形象,《牡丹燈記》和《清平山堂話本》中《洛陽三怪記》等情節結構類似等等。
《剪燈新話》的問世在當時沉悶的政治環境中引起了無數讀者的喜愛與共鳴,甚至連國子監里的經生儒士也閱讀它,而仿擬者紛起,永樂年間有廬陵李禎的《剪燈余話》,宣德年間有趙弼的《效顰集》,萬曆年間有邵景詹的《覓燈因話》相繼問世,這些作品共同構成了溝通唐傳奇和清代《聊齋志異》這兩個高峰之間的橋樑。除仿擬之作外,白話小說和戲曲也受到《剪燈新話》作品的影響。《金鳳釵記》、《翠翠傳》被元末明初的凌?初改寫成白話小說,這兩篇作品還和《渭塘奇遇記》、《綠衣人傳》等被一些戲曲家改寫成雜劇、傳奇和地方戲曲。
《剪燈新話》是明代文人創作小說遭到朝廷禁毀的第一部。據顧炎武《日知錄之餘》卷四“禁小說”記載:“《實錄》:正統七年二月辛未,國子監祭酒李時勉言:近有俗儒假託怪異之事,飾以無根之言,如《剪燈新話》之類。不惟市井輕浮之徒爭相誦習,至於經生儒士,多舍正學不講,日夜記憶,以資談論;若不嚴禁,恐邪說異端,日新月盛,惑亂人心。乞敕禮部行文內外衙門,及調提為校僉事御史,並按察司官,巡歷去處,凡遇此等書籍,即令焚毀,有印賣及藏習者,問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為邪妄所惑。從之。”此後《剪燈余話》也因同理被禁。
作者介紹
瞿佑(1347——1433年)字宗吉,號存齋,錢塘人,少有詩名,曾被當時詩壇領袖楊維楨,稱賞為瞿家的“千里駒”。明太祖洪武年間出仕,歷任仁和、臨安、宜陽等縣訓導,後升任國王府右長史。明成祖永樂六年(1408),因詩獲罪下獄。永樂十三年(1415)被遣送謫戍保全(今河北懷柔一帶)。仁宗洪熙元年(1425),經英國公張輔奏請赦還,在英國公家主理家塾,三年後放歸。宣德八年(1433)卒,享年八十七歲。瞿佑一生著述很多,只有《剪燈新話》、《田園詩話》、《詠物詩》等幾種保留下來。
瞿佑生活在元末明初,一生坎坷。元統治者的殘酷,社會的動亂他都親身經歷,而對明太祖朱元璋企圖杜絕文人批評時政而興起的文禁他更有直接的感受。如他在《剪燈新話》寫成之後“藏之書笥”,遲遲不敢發表,刊刻時還用“誨淫”“語怪”之類的話加以掩飾,這些都為他的創作奠定了生活和思想的基礎。而在明初嚴峻刑法而前,文人為避免與統治者直接?牾而招來殺身之禍,便追慕唐人,借寫閨情艷遇、鬼怪神仙的傳奇小說來曲折表達自己的思想。《剪燈新話》就是在此歷史條件下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