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與簡介
所謂扈從,指的是低級騎士。本方式和白衣騎士策略有一定的關聯,即都是通過尋求友好第三方的幫助。但是,和白衣騎士試圖收購多數股權的方式相比,白衣扈從只是立足於有效反抗
敵意收購者而非收購目標公司的股權進而控制目標公司的
生產經營活動。
操作實務
在實際操作中,白衣扈從包含較高的法律風險,而法律風險主要集中在交易條款方面。在美國等國家,不向目標公司股東支付合理
對價而取得目標公司股份屬於違法行為。換句話說,僅僅是為了避免惡意收購而採用白衣扈從而損害到投資者的利益即為違法。
案例簡介
1986年,英國勞德埃銀行(Lloyds Bank)意圖對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進行收購,而渣打銀行及其母公司渣打集團均反對勞德埃銀行的收購。勞德埃銀行決意採用惡意收購,通過向部分
大股東提出
收購要約和採用代理權之爭兩種方式向渣打銀行施加壓力。於是渣打銀行向香港商人包玉剛求助,包玉剛聯合香港商人邱德拔和澳大利亞商人羅伯特.赫姆(Robert Holmes),通過收購渣打銀行14.5%股權的方式使得勞德埃銀行的惡意收購失敗。這種通過持有
少數股權阻止惡意收購者收購足夠數量股權的做法即使白衣扈從方式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