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海泉

白海泉

白海泉,曾任內蒙古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黨委書記,管委主任。

2020年1月14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白海泉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以被告人白海泉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海泉
  • 民族:中國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一審開庭,一審宣判,
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兵嘗故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處級)。
白海泉白海泉
2014年7月17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白海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對其立案調查。
2016年12月8日上午,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體充戰頸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處級)白海泉涉嫌受賄、貪污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白海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2500.0404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白海泉夥同他人,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違反國家土地最低出讓標準購買土地,使國家財產損失265.4477萬元,並占為己有;白海泉巨額財產4920.7759萬元不能說明來源。涉案金額鞏厚灑肯總計人民幣17686.264萬元。檢察機關認為,白海泉犯罪事實清楚艱霉騙,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1月14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境寒蒸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兼金川工業園區黨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白海泉受賄、貪污、巨額財產白殼來源不明罪一案,以被告人白海泉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白海泉退繳的涉案贓款贓物,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白海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擔任中共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2500.0404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被告人白海泉夥同他人,利用職務便利,違反國家土地最低出讓標準獲取土地,侵吞國家財產265.447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貪污罪;被告人白海泉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責令其海辣謎說明來源,仍有人民幣4880.112702萬元不能說明來源,差額巨大,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鑒於被告人白海泉有坦白、立功,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退繳等情節,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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