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縣交通運輸局

白河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安辦字[2010]68號),設立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河縣交通運輸局
  • 地區:白河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標準,擬訂全縣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本縣交通運輸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工作,最佳化交通運輸網路、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負責編制全縣公路、水路、客貨運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物流行業發展規劃。
(三)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城鄉客運、貨運及站場、港口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和城市客運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四)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和養護市場監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調查工程質量事故,仲裁工程質量爭議;指導全縣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作;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五)負責船舶(含漁業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信導航、救助打撈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地方扶持有關政策建議;負責籌措交通建設資金並監督使用,實施行業內部財務審計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上交通、汽車站場、交通工程建設等領域安全生產監管,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公路災害搶險保暢、水上救助等應急工作;負責全縣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工作。
(九)牽頭做好省、市、縣重點交通建設項目外部環境協調和保障工作。
(十)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指導全縣公路路政、道路運政和水路航政管理及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許可事中事後監管。
(十一)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外事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交通運輸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印鑑管理、後勤接待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值班、政務協調、政務公開、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實施局機關目標責任考核和獎懲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擬訂和督促落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落實;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和管理所屬非公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二)綜合股。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組織協調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指導全縣公路路政、道路運政和水路航政管理及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承擔“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招商引資等相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管理;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所屬單位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負責行業綜治維穩、環境保護、信用體系建設、雙創、交通運輸統計、社會普查等工作;指導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負責運輸線路、營運車船、樞紐、運輸站場等管理工作;負責海事管理、船舶檢驗、水路運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工作;指導道路貨物運輸監管及城市配送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擬訂經營性機動車營運安全標準,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管理,參與機動車報廢政策、標準的制定;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負責運輸企業的信譽考核評價工作;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運營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客運管理,擬訂相關地方性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公共汽電車、交通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負責指導全縣道路運輸行業、水路交通運輸、城市客運、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負責編制並實施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建立交通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突發應急事件的信息報告和預警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應急隊伍建設;負責交通運輸救援、水上救助、抗震救災等應急啟動和處置協調。負責組織落實中省市縣有關交通戰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負責轄區內國防公路和部隊進出口道路的建設;負責轄區內軍事行為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負責民用運力動員預案、交通重點保障目標方案編制等工作。
(三)規劃股。負責組織擬定全縣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統籌銜接公路、水路等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負責與省市交通運輸項目的對接;負責全縣交通運輸項目的設計安排,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參與擬定全縣物流業發展規劃,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國家投資、聯合投資以及利用外資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港航設施建設、規劃及岸線審查;負責有關環境保護、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公布有關信息。
(四)建養股。負責執行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擬訂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制度並組織實施;維護全縣公路、水路等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監督全縣職責範圍內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監督全縣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職責範圍內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負責全縣養護技術標準、規程等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公路養護管理,監督職責範圍內養護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指導全縣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工作。
(五)財務股。負責各類預算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建設養護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或審計調查;配合國家審計機關開展各項審計和監督檢查;管理交通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及利用外資工作;指導監督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所屬單位、部門預(決)算和資金撥付管理;負責納稅申報、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在崗及退休職工勞資業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黨委書記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
工勤人員(司機)2名。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