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檦獄中誣告盧斐案,發生在北齊文宣帝天保七年(公元556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檦獄中誣告盧斐案
- 出處:《隋書·刑法志》
- 涉及人物:白檦
- 發生年代:北齊
案件詳情
此案發生於北齊文宣帝天保七年(公元556年),當時豫州檢使白檦獄,為尚書左丞盧斐所劾奏,付廷尉獄治罪。白檦獄在獄中上疏誣告盧斐收受賄賂,以圖報復。文宣帝高洋知道白檦獄奸猾誣罔,便下詔命主管官吏查證落實,結果並無這事。文宣帝於是敕命尚書八座討論制定有關彈劾的格條,規定以後凡得罪下獄者,都不得在獄中告發他人罪過。不料此條格一頒布,挾奸私有贓賄的官吏害怕遭到糾劾,就搶先誣告他人,弄得執法者難以斷案。凡被拘捕的,又妄相牽引別人,一個案件動不動就牽連到千人以上,拖延很長時間都定不了罪。這種狀況,一直到武成帝高湛即位後的大寧元年(公元561年)下詔革除此條格才有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