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楚雄監獄6次違規安排監獄領導及警察共204人到外省公款旅遊,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12人被問責。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楚雄監獄6次安排監獄領導及警察總計204人到外省監獄以“掛職鍛鍊、跟班學習”為名,變相公款旅遊,全額報銷100餘萬元費用。楚雄監獄紀委不制止、不報告,且紀委書記帶隊公款旅遊。2017年10月,楚雄監獄黨委受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統通報的問責。楚雄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張春方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黨委副書記、政治委員白德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和積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宋盛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副監獄長程亞雄、周樹榮、王慶平、張國祥,副政治委員高正兵,工會主席沈國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督查專員馮勇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李正平受到誡勉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