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

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

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呈長方形,長寬之比為2:1。旗面上半部為紅色寬條,下半部為綠色窄條,旗面左側為具有民族特色的紅白花紋豎條。

1828年,白俄羅斯受沙俄統治,使用俄羅斯國旗。1991年8月25日,白俄羅斯宣布獨立;1995年6月7日,白俄羅斯共和國正式啟用新國旗。

白俄羅斯共和國的國旗,顏色和圖案具有不同的象徵意義。紅色是以前擊敗侵略者的白俄羅斯軍團所用的旗幟顏色,用來象徵光榮的過去;綠色是森林與田地的顏色,象徵未來與希望;左方的花紋圖案代表豐富的文化遺產與精神的延續,以及人民的團結統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
  • 外文名:National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Belarus
  • 長寬比:2:1
  • 圖案樣式:旗面上半部為紅色寬條,下半部為綠色窄條,旗面左側為紅白花紋豎條
  • 色彩構成:紅色、綠色
  • 使用時間:1995年6月7日
產生背景,確立歷程,設計要素,象徵意義,使用原則,

產生背景

白俄羅斯人是東斯拉夫族的一支。9-11世紀其大部分領土屬於基輔羅斯。12世紀建立了一些封建公國。14世紀起,數次被立陶宛大公國和俄羅斯吞併。

確立歷程

1828年,白俄羅斯受沙俄統治,使用俄羅斯國旗。當時俄羅斯的國旗為白色旗面,上面有一個藍色的交叉十字。
1858年,白俄羅斯國旗改為自上而下由黑、黃、白三色組成。
1914年,俄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又採用白、藍、紅三色旗,在白色和藍色部分的左邊,增加了一個黃色正方形,其中繪有雙頭鷹的圖案。
1917年,俄國首都聖彼得堡市爆發二月革命,3月2日沙皇尼古拉二世宣布退位,羅曼諾夫王朝滅亡。俄羅斯國旗上的雙頭鷹圖案被取消,改為白、藍、紅三色旗。
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後,1918年宜布獨立,成立白俄羅斯共和國,同年3月25日開始使用白、紅、白三色橫條的國旗。
1919年1月1日,成立了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蘇維埃政權最初使用的旗幟為一面紅旗。不久,在旗面的左上角添加了“ССРБ”4個字母,是“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俄文縮寫。
1919年被波蘭軍隊占領,1921年白俄羅斯西部被併入波蘭。
1922年12月30日,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加入蘇聯,成為蘇聯加盟共和國之一。
1924年,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又將國名縮寫改為“БССР”,並在其上方增加了五角星和鐵錘鐮刀圖案。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蘇聯各加盟共和國開始採用統一規格的國旗,白俄羅斯從1951年12月25日起採用新國旗,旗地為紅色,左上角為五角星和鐵錘鐮刀圖案,旗面下部有一道綠色寬邊,靠近旗桿一側為白色豎條,上面繪有民族特色的紅色花紋。
1990年7月27日,白俄羅斯最高蘇維埃通過主權宣言。
1991年8月25日,白俄羅斯宣布獨立。12月19日,改名為白俄羅斯共和國,簡稱白俄羅斯。白俄羅斯獨立後,再次採用1918年獨立時的白、紅、白三色橫條旗為國旗。
1994年3月,白俄羅斯共和國通過新憲法,開始實行總統制,同年7月,盧卡申科當選首任總統。
1995年6月7日,白俄羅斯共和國啟用新國旗,國旗呈長方形,長寬比例為2:1。上半部為紅色寬條,下半部為綠色窄條,靠近旗桿一側為白色豎條,上面繪有民族特色的紅色花紋。紅色是以前擊敗侵略者的白俄羅斯軍團所用的旗幟顏色,用來象徵光榮的過去;綠色是森林與田地的顏色,象徵未來與希望;左方的花紋圖案代表豐富的文化遺產與精神的延續,以及人民的團結統一。

設計要素

白俄羅斯共和國的國旗,呈長方形,長寬比例為2:1。上半部為紅色寬條,下半部為綠色窄條,靠近旗桿一側為白色豎條,上面繪有民族特色的紅色花紋。
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
尺寸參數
  • 圖案元素
白俄羅斯共和國的國旗的左側垂直條紋由1917年Matrena Markevich設計的一條裝飾條紋被放置在白俄羅斯國旗的最左端。這一圖案為在白俄羅斯常見的傳統裝飾,通常出在傳統的Rushnik織物上。Rushnik是白俄羅斯正式場合常見的一種織物毛巾,在麵包和鹽等儀式上用到。
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
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的垂直條紋
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顏色參數
顏色
RGB
彩通
網頁
216, 030, 005
485
#D81E05
000, 178, 122
3405
#00B27A
255, 255, 255
N/A
#FFFFFF

象徵意義

白俄羅斯共和國的國旗顏色和花紋圖案具有不同的象徵意義,紅色是白俄羅斯軍團擊敗侵略者的所用的旗幟顏色,用來象徵光榮的過去。綠色是森林與田地的顏色,象徵未來與希望;左方的花紋圖案代表豐富的文化遺產與精神的延續,以及人民的團結統一。

使用原則

2004年7月5日白俄羅斯共和國第301-3號法律“關於白俄羅斯共和國的國家象徵”第2章規定了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的使用規定。
1.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應在政府機構和一些國家機構的建築物上,在這些機構(機構)負責人的辦公室,在學校,投票站,在各種莊嚴的活動中永久懸掛。
2.當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與另一國國旗相抵時,白俄羅斯國旗應懸掛或安裝在觀察員的右側,另一面國旗應懸掛或安裝在觀察員的左側。
3.在公眾、勞動和家庭假期以及節日期間,只要確保對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的尊重,人們可以在建築物內外懸掛國旗。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旗的桌面版本可以在白俄羅斯共和國組織和公民使用的設施中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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