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企業保險風險評估工作指引》是2023年6月26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指引。該《工作指引》是保險業協會繼2019年發布《核保險風險評估工作指引》後,對燃煤發電、水力發電、光伏發電、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等主要發電類型企業實現全覆蓋的保險風險評估工作實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電企業保險風險評估工作指引
- 發布單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 發布時間:2023年6月26日
《發電企業保險風險評估工作指引》是2023年6月26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指引。該《工作指引》是保險業協會繼2019年發布《核保險風險評估工作指引》後,對燃煤發電、水力發電、光伏發電、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等主要發電類型企業實現全覆蓋的保險風險評估工作實務。
《發電企業保險風險評估工作指引》是2023年6月26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指引。該《工作指引》是保險業協會繼2019年發布《核保險風險評估工作指引》後,對燃煤發電、水力發電、光伏發電、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等主要發電類型企...
第四條 本指引所稱風險管理,是指保險公司圍繞經營目標,對保險經營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控制的基本流程以及相關的組織架構、制度和措施。第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規範風險管理流程,採用先進的風險...
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根據本指引的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建立運營規範、管理高效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體系,制定完善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制度,並充分考慮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與措施、信息溝通與反饋、監督與評價等...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為指導保險機構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合理確定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等規定,中國保監會制定...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完善保險資金投後管理,科學審慎評估資產風險,提高保險資產質量,我會制定了《保險資產風險五級分類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公司實際,逐步實施並完善資產風險分類制度。鼓勵有條件的...
第二條 本指引適用於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第三條 聲譽風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導致利益相關方對保險公司負面評價,從而造成損失的風險。第四條 聲譽事件是指引發聲譽風險,導致出現對保險公司不利輿情的...
第三條 非壽險業務準備金基礎數據、評估與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險公司董事會或同等權力機構承擔最終責任。保險公司法定代表人對準備金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準備金基礎數據真實性以及對準備金評估與核算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實施、維護與監控由保險...
第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健全內部審計體系,認真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有效防範經營風險,促進公司的穩健發展。第五條 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公司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評價和監督。第二章 機構與人員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與其...
各公司要高度重視《指引》的貫徹落實,認真做好《指引》的學習、培訓和執行等工作。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保險公司發展規劃工作,切實發揮發展規劃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引領作用,提高公司科學發展水平,根據《保險法》、《保險公司...
中國保監會2004年4月28日發布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試行)》(保監發〔2004〕43號)予以廢止。檔案通知 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指引》及套用指引的通知 保監發〔2015〕114號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指引》的通知 保監發〔2012〕15號 各保監局、各財產保險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為貫徹落實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關於“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中國保監會關於...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因向公司提供服務而從公司獲得的貨幣和非貨幣形式的經濟性報酬。本指引所稱的工作人員是指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的人員,不包括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獨立監事及工作顧問等。...
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為加強保險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信息系統災難恢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國家有關信息安全法律法規,我會制訂了《保險業信息系統災難恢復管理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二○○八...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應當在組織架構、崗位設定、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通過適當的職責分離、授權和層級審批等機制,形成合理制約和有效監督。在制衡的基礎上,各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之間應當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提高效率,避免相互推諉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