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之旅(托尼·賴斯著圖書)

發現之旅(托尼·賴斯著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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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之旅》是2012年1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發行的圖書,作者是托尼·賴斯。

基本介紹

  • 書名:發現之旅
  • 作者: 托尼·賴斯
  • 譯者:林潔盈
  • ISBN:9787100085007
  • 頁數:348
  • 定價:75.00元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 2012-1
  • 裝幀:平裝
圖書簡介,內容簡介,譯者簡介,目錄,書評,

圖書簡介

發現之旅是一部迷人的視覺記錄,收錄了10次最重要的自然歷史考察探險故事。本書介紹的眾多冒險故事和偉大科學發現包括有:漢斯.史隆爵士在1687年的牙買加之旅、詹姆斯.庫克驚險萬分的太平洋航行,以及達爾文著名的歷史性航程。倫敦自然史博物館收藏著世界上最珍貴的自然歷史文獻和相關的藝術品,它擁有 50萬的藝術品,以及超過一萬冊的文獻數據,其中也包括許多罕見的古卷宗。本書蒐集了倫敦自然史博物館裡的數百幅藝術品,都是不可多得的珍藏品,其中大部分是專門介紹在這10次狀闊的旅行。這些三個世紀以前精美的藝術品及素描、照片資料等都是自然科學領域最偉大的收藏之一,這些圖像背後的故事,是這些探險家、生物學家、藝術家和攝影師,將人類的成就與自然奇觀連結成一幕幕迷人的冒險旅程。

內容簡介

《發現之旅》,絕對值得您珍藏!——歷史上最偉大的十次自然探險
蒐集倫敦自然史博物館300餘幀精美的珍藏畫作/視覺上的一場饕餮盛宴/
世界歷史上最著名的探險家、科學家、藝術家聯袂演繹/一幕幕迷人的自然歷史冒險故事 /三百年歷史的時間隧道,攜您加入未知領域的探險/與歷史偉人一起遨遊世界
這本書實在很難讓人(剪)刀下留情,它太美了,幾乎每張素描畫作都在低語訴說:“將我剪下來,貼在牆上吧!”——《國家地理雜誌》
《發現之旅》是一部迷人的視覺盛宴,蒐集了倫敦自然史博物館裡數百幅珍貴藏品,收錄了歷史上十次最重要的自然探險故事,敘述了那些世界知名探險家、生物學家、藝術家在深入海洋深處挖掘深海秘密時的一幕幕冒險旅程。
本書以過去三百年間最有趣也最重要的自然科學探索之旅為題,聚焦在航程中蒐集到的藝術與圖像材料。每一趟旅程都累積了極其重要的標本收藏,產生了重要的科學新知。書中的許多博物館收藏也是第一次面世,它們絕對值得讀者悉心鑑賞。過去一代代的科學家與歷史學家都曾深深地為這些故事與圖像著迷,並從中獲得了閱讀的樂趣。這本書的出版提醒我們,自然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及自然藝術家在自然科學演替過程中的貢獻不容忽視。我們若有機會到世界各地去旅行,可以說每一次都是開啟視野、航向未知世界的新探險。最好是隨身攜帶這本書,在車上或飛機上隨意翻閱,說不定它會給您新的領悟與啟示。

譯者簡介

林潔盈,台灣大學動物學學士,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博物館學碩士。現定居義大利,為獨立接案的自由工作者,從事翻譯與博物館規劃的工作,譯作包括《博物館行政》、《藝術經理行銷手冊》、《威尼斯》、《設計之都 米蘭—— 一生一定要去一次的美感天堂》等。

目錄

專家推薦 / 1
前 言 / 3
緒 論 / 5
大自然的藝術 / 9
第一章:航向牙買加(1687~1689)
漢斯·斯隆爵士 / 2
第二章:探索錫蘭(1672~1757)
保羅·赫爾曼、約翰·吉迪恩·洛頓、彼得·迪貝維爾 / 40
第三章:居游蘇利南(1699~1701)
瑪麗亞·西比拉·梅里安 / 74
第四章:漫遊北美洲(1753~1777)
威廉·巴特拉姆 / 104
第五章:橫跨太平洋(1768~1771)
發現之旅
詹姆斯·庫克、約瑟夫·班克斯爵士、悉尼·帕金森 / 128
第六章:回到南太平洋(1772~1775)
詹姆斯·庫克、約翰·福斯特、喬治·福斯特 / 156
第七章:勘測澳大利亞(1801~1805)
馬修·弗林德斯、費迪南德·鮑爾 / 184
第八章:小獵犬號航行(1831~1836)
查爾斯·達爾文 / 214
第九章:深入亞馬孫雨林(1848~1862)
阿爾弗雷德·拉塞爾·華萊士、亨利·沃爾特·貝茨 / 242
第十章:深海探測(1872~1876)
挑戰者號探險 / 272
後 記 / 300
傳記精粹 / 306
參考書目 / 313
索 引 / 316
謝 辭 / 324
圖像著作權 / 325

書評

我從海淀圖書館借了一本《發現之旅》回來,沒花多少時間就看完了。順手把一些植物名記下,從網上搜了圖片後,存在自己的植物圖片庫里。
多年以來,我都是用這種笨拙的方式在認識植物。把聽說的、看到的每一種植物圖片都存在一個巨大的資料夾中。漸漸地,那個資料夾里有了幾千張圖片。而我對科屬也有了一個模糊的概念。於是又建了一個資料夾,把它們按科分。
過去,在我只認識幾百種植物的時候,我很願意幫別人鑑定,遇到植物能斬釘截鐵地說出它的名字,儘管現謬誤頗多。但現在,我會去翻《中國植物志》,越看越搞不清,於是,“我只知道自己一無所知”。
更早的時候,我每一次知道一種童年常見植物的名字都欣喜萬分。紫雲英、紫花地丁、半邊蓮、空心蓮子草、烏蘞莓、萱草、澤漆、蓬虆、紫堇……每一個名字都那么好聽,更重要的是,它們通向一個更廣闊的世界。在知道植物正式的中文名之前,我只知道它的宜興土話名字。知道方言中的名字,並非沒有意義,它對了解某地風俗是個很有意思的切入點。只是,它往往局限在某一塊極小的地方,你能跟當地人交流,談論某種植物,卻無法與更多人討論,因為他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巴別塔就建不成了。
在那些歐洲的探險家發現澳洲大陸之前,它就存在著,那些袋鼠、樹袋熊,也都在沒有正式名字的狀態下生活得活蹦亂跳。只是,無法把它們介紹給全世界的人認識。
所以,我無比膜拜林奈大人。他朝著混亂的世界吹了一口仙氣,萬事萬物瞬間歸位,一切變得井井有條。而在他的二名法出現之前,植物學上用冗長的描述性拉丁文句子來作為植物的學名,大家各自為政,真是“貴圈真亂”。
到如今,沒有被命名的植物少之又少,一個博物愛好者可能窮盡一生都無法命名一個新的種,如果以此來衡量,那么博物就沒什麼搞頭了。但是,博物的樂趣不在於你為世界提供了什麼,而在於你從博物那個大池子裡舀了多少水到自己的小罐子裡。以我個人淺見,我們對自然的認識愈是深入細緻,自然展現給我們看的愈是豐富多彩。自然宏大而精微的美,不含功利,沒有目的,只是出於本來。
植物學很適合不需要太多人際關係的人。喜歡植物的人獨自深入密林的時候,並不會感到孤獨,因為一草一木都是朋友,了解它們的習性,觀察一朵花的形狀,這些事情並不枯燥,而是充滿樂趣。也只有在沉默的時候,才是能聽到更多的聲音。
除了走遍山川,博物愛好者還可以獨自踏上另一條發現之旅——從書頁開始,在文字中一點點追上十七世紀的博物學家,以一個隱形人的樣子登上航船,越過海洋,去牙買加嘗一嘗可可,在世界認識它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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