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條件或根據在法學上就稱之為“法律事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律事實
- 名詞釋義: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關係發生
- 介紹:法律是一種公平的規
- 性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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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釋義
基本內容
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條件或根據在法學上就稱之為“法律事實”
相關介紹
法律是一種公平的規則,即人類在社會層次的規則,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範。它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國家的強制力的保證實施為手段。法律需要逐漸變得適當寬容以利於社會和諧。法律屬於上層建築範疇,由經濟基礎決定,並為經濟基礎服務。法律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隨著階級鬥爭的產生、發展而演變,最終它也將隨著社會階級鬥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