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資料的功能及其法律意義

病歷資料的功能及其法律意義

《病歷資料的功能及其法律意義》是2020年8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章曉英,本書主要借鑑德國法來研究病歷資料的功能及其法律意義。

基本介紹

  • 書名:病歷資料的功能及其法律意義
  • 作者:章曉英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2161154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借鑑德國法來研究病歷資料的功能及其法律意義。筆者首先討論了病歷資料的功能,包括確保適當的診斷治療與後續治療,保護患者的人格權,以及事實上的證據保存功能。在此基礎上,筆者進一步探討了醫方的病歷資料製作和保管義務,以及患者的病歷資料查閱權。最後,筆者討論了醫方違反病歷資料製作和保管義務的法律效果。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問題的提出
 第一節 研究背景
一、病歷資料是醫療訴訟中的關鍵證據
二、大數據時代電子病歷的運用
 第二節 問題限定
一、病歷資料的研究現狀:凌空的“點”研究
二、回到基礎討論:病歷製作義務與患者的查閱權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結構安排
第二章 病歷資料的概念、功能及相關權利義務
 第一節 序言
一、醫療法律、行政法規與部門規章
二、《侵權責任法》規定與醫療服務契約學說
三、大數據時代下患者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動向
 第二節 病歷資料的概念及其功能
一、病歷資料的概念
二、病歷資料的分類
三、病歷資料的功能
 第三節 民法對病歷資料的規範
一、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負有病歷資料製作義務
二、醫療機構負有病歷資料保管義務
三、患者對病歷資料享有查閱複製權
四、患者隱私和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第四節 小結
第三章 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的病歷資料製作和保管義務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病歷資料記錄的內容與範圍
一、病歷資料記錄的總體要求
二、病歷資料記錄的典型內容
三、病歷資料記錄的特殊情形
 第三節 病歷資料製作的主體、形式、時間與修改要求
一、病歷資料製作的主體
二、病歷資料製作的形式
三、病歷資料製作的時間點
四、病歷資料的修正與更改
 第四節 病歷資料的妥善保管
一、保管期限
二、保管界限
三、追回義務
 第五節 小結
第四章 患者的病歷資料查閱權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病歷資料查閱權的範圍與限制
一、患者查閱權的客體範圍
二、患者查閱權的內容範圍
三、患者查閱權的限制
 第三節 病歷資料查閱權的行使模態
一、病歷資料查閱請求主體
二、適當時間間隔
三、查閱地點與病歷複製
四、電子病歷詢問
 第四節 繼承人與近親屬的病歷資料查閱權
一、繼承人與近親屬病歷資料查閱請求權的性質界定
二、繼承人的病歷資料查閱權
三、近親屬的病歷資料查閱權
四、不違反患者明示或可推知意志
 第五節 小結
第五章 違反病歷資料製作和保管義務的法律效果
 第一節 問題之提出
一、問題限定
二、現有學說和司法實踐
三、問題評析
 第二節 醫療損害責任的基本法理
一、醫患關係規範路徑:契約法與侵權責任法並行
二、醫療侵權責任與契約責任競合:規範效果統一
三、醫療損害責任類型與醫療訴訟特殊規則
 第三節 違反病歷資料製作和保管義務的實體法效果
一、不作為獨立的責任基礎
二、記錄瑕疵作為損害原因
 第四節 違反病歷資料製作和保管義務的證據法效果
一、說明疏失:書面同意檔案僅作為參考
二、醫療疏失:推定必要醫療措施未實施
三、記錄瑕疵可例外產生因果關係推定
四、小結
第六章 結論

作者簡介

章曉英,女,浙江上虞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研究生,德國柏林自由大學交換生。主要研究方向為民法、醫療法。目前已在《政治與法律》、《西部法學評論》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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