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故軍人遺屬

病故軍人遺屬是“三屬”之一,是國家優撫對象。

撫恤標準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
提高后,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
2019年8月1日起,“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2610元。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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