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公證問題諮詢答覆彙編》是2020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昆明市公證員協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疑難公證問題諮詢答覆彙編
- 作者:昆明市公證員協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5月
- 頁數:291 頁
- 定價:5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4444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由雲南省公證協會指導、昆明市公證員協會組編的《疑難公證問題諮詢答覆彙編》,歷經半年時間終於付梓成書。這部由諸多公證行業青年才俊眾創的作品,凝聚了大家的心血和汗水,是集體智慧的結晶,相信能夠給讀者和公證行業帶來一些實益。
理解和運用每個答覆背後的公證思維更為重要。知識會淘汰更新,但公證思維則具有持續性,這本書的答覆充滿了公證思維,這些才是需要每位讀者重點揣摩和學習的,從而能夠做到觸類旁通。這些答覆中體現有公證無訟思維、公證作為中間司法思維、公證權利外觀思維、結果導向思維、比例原則思維、動態公證過程思維等公證思維,它們解釋和擴充了公證“合法性”的內涵和外延,使公證方法有了較大彈性空間。本書的諮詢答覆都是以負責任的態度,來證成每種公證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體現了責任意識和專業的職業精神。希望讀者通過閱讀本書,能夠找到解決公證疑難法律問題的法律思維和技巧的鑰匙。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單方法律行為
1登記為單獨所有的房屋辦理委託公證
2“擔保性委託”可否進行公證
3委託書中是否可以載明本委託不可撤銷的條款
4公證員能否為被羈押人員辦理財產處分委託書公證
5取款委託公證是否需要審查婚姻關係
6股東轉讓股權的委託公證是否需要審查配偶意見
7股權轉委託能否辦理公證
8無法查明婚姻情況的委託公證處理方法
9共同遺囑人中在世一方能否變更遺囑內容
10公證遺囑標的物發生變更的相關問題
11公證機構是否有確認遺囑效力的權力
12辦理遺囑公證中如何把握“兩無人員”的“特留份”
13辦理遺囑公證中把握老年配偶的“特留份”
14撤銷公證遺囑是採取新立遺囑還是聲明方式
15不涉及財產處分的遺囑公證能否辦理
16當事人的自書遺囑能否公證
17商品房購銷契約項下的權益是否可以辦理遺囑公證
18未分割的遺產能否辦理遺囑公證
19債權是否可以作為遺產處置標的物
20夫妻共同共有房產能否獨立訂立遺囑
21受益人身份未確定的處理方法
22聲明自書遺囑是真實的公證是否可以辦理
23被抵押的房屋是否可以立遺囑處分或贈與他人
24保證契約是否可以委託他人簽署
25涉及刑事的諒解書是否可以公證
26可否辦理唯一住房聲明公證
27商標轉讓聲明是否僅由登記人做出即可
28使用逝者肖像註冊商標如何辦理公證
29出售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的聲明是否可以公證
30父母同意用小孩名下的房產抵押的聲明公證能否辦理
31更名的聲明書是否可以公證
32老年同學聚會承諾書是否可以公證
33信訪罷訪承諾書是否可以公證
34具結保證書採用何種公證形式
35借款人昏迷其母親能否以承諾書公證形式代行有關權利
36同意解除婚姻關係的答辯狀能否公證
37放棄權利聲明公證能否要求撤銷
38任何人有權決定如何處理其身體
第二部分契約協定公證
1融資租賃公司公證資格
2在先法律行為無效,後續關聯法律行為是否必然無效
3契約的變更、撤銷能否以公證為前置條件
4抵押物尚未取得產權登記的公證處理方法
5能否辦理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的轉讓公證
6超過20年租賃期限的租賃契約是否可以公證
7不動產交易公證是否應審查配偶情況
8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應如何審查
9以物抵債協定的公證審查尺度
10能否為總土地證被抵押的房產辦理房屋交易公證
11股權轉讓協定公證的審查尺度
12能否辦理不動產轉讓契約的轉讓公證
13不動產代持協定公證的審查尺度
14用房產作為薪資補償的協定公證
15房屋租賃契約公證是否須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辦理
16回遷安置房產的權屬判定問題
17戶口遷走的人員是否可以將宅基地建房轉讓給本村村民
18是否可以共同約定由財產受讓人單方進行登記申請
19被查封的房產是否可以做轉讓預約契約
20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產是否可以辦理買賣公證
21債權人能否直接取得林權抵押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2在公告拆遷範圍的房屋份額能否贈與親屬
23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否可以單方贈與
24境內公司向境外非盈利組織捐款的捐贈協定能否辦理公證
25古董贈與公證如何審核古董權屬
26贈與人是否可以將不得出售贈與財產設立受贈人的附加義務
27未辦理房產證的情況下能否辦理贈與契約公證
28契約權益是否可以贈與
29融資居間契約能否辦理公證
30已進入破產程式的公司可否作為還款協定的當事人
31已逾期貸款是否可以追加保證人
32典當綜合費率超過年化24%利息的公證處理
33小股東拒絕在股東會決議上籤字的擔保協定的效力
34對當事人披露的借款用途的公證審查尺度
35反擔保協定公證是否可以先於主契約公證書出具
36醫療“私了”協定是否可以公證
37支付寶賬戶轉讓能否公證
38人身損害賠償協定公證
39委託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的適法性問題
40手機號變更過戶協定公證
41“租金收益權”能否設定為理財產品
42簽署契約時落款與所列當事人不一致的處理
第三部分家事類公證
1可否通過夫妻財產協定形式將夫妻財產全部約定為一方所有
2已抵押的個人婚前房產能否約定為夫妻共有或另一方所有
3離婚協定是否可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但按揭貸款由另一方償還
4夫妻財產協定是否可以對小產權房的權屬予以約定
5沒有取得產權證的房屋能否進行夫妻財產約定
6被查封的原離婚協定中已約定歸屬的房產是否可以再次變更權屬
7再婚中夫妻共同財產的判定
8離婚協定中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贈與撤銷問題
9離婚協定約定房產歸女方所有但在過戶前女方逝世的處理方法
10已辦理公證的離婚協定是否可以進行再次變更並辦理公證
11復婚後原離婚財產分割協定是否還有效
12夫妻共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割問題
13婚前全款購買但婚後獲得產權證的車位歸屬問題
14民政局保管的離婚協定能否作為公證認定相關事實的依據
15公證處是否可以出具認定事實婚姻公證
16約定出軌為財產變更條件的協定是否可以公證
17解除同居協定公證注意事項
18非婚生子女撫養協定公證
19非婚生子女撫養權變更協定公證
20贈與非婚生子女房產的妥適性問題
21配偶一方收養另一方非婚生子女的收養協定能否公證
22事實收養關係未公證的該如何解除
23《收養法》修改前經公證證明的收養關係如何解除
24未成年人能否以聲明公證的形式表達被收養的意願
25撫養事實公證可以適用的情形
26辦理撫養事實公證的條件
27離婚後方出生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權確定
28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中的撫養事實認定問題
29繼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問題
30關於協定監護的效力問題
31基於意定監護制度而製作的《醫療救治授權書》是否可以公證
32孤寡老人的扶養辦理何種公證適宜
33公證活動中如何看待《殘疾人證》(精神類)
34急救——支取昏迷狀態病人名下存款的公證方案
35委託他人在自己身故後進行理財
36同性夥伴的意定監護公證
37“人生三件套”公證工具
38父母雙亡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確定
39母親死亡父親入獄的未成年人申辦繼承公證
40為上學落戶口申辦委託監護公證
41哥哥委託弟弟監護自己小孩的公證處理辦法
42因逃避計生政策的小孩戶口登記在別人戶名下的迴轉問題
43非婚生子女變更戶口登記的公證處理方法
44能否為子女“還姓”做公證
45涉及農村分戶問題的公證事項
46領取死亡賠償金的委託公證申請人的主體問題
47涉及試管嬰兒的相關公證事項問題
第四部分保全證據公證
1保全證據公證書是否具有優先效力
2“撬車門”保全車內物品公證是否可以辦理
3買方能否申請對其所購房屋內賣方未騰出物品進行保全公證
4收回出租的物業清點行為是否可以公證
5停車場的“殭屍車”如何處理?
6子女是否可以保全已故父母的電子信箱內郵件
7能否辦理涉及他人秘密或隱私的網頁保全公證
8微信群聊天記錄公證保全涉及的隱私、商業秘密保護問題
9家門口視頻監控取得的“配偶出軌”證據能否公證保全
10擬辭職員工要求公證保全自己在辦公電腦中提取工資信息
11會計被解聘後公司申請對會計資料保管箱進行強制開鎖保全公證
12是否可以使用別人賬號登錄網路信息平台賬號進行公證保全
13超過期限的銀行保管箱能否辦理開箱清點保全公證
14有關藝術品創作的涉台公證如何辦理
15親子鑑定所用檢材提取的保全證據公證
16易篡改的電腦文檔屬性信息的保全是否可公證
17微信朋友圈照片是否可以公證保全
18保全證據公證時對手機清潔性檢查
19對遷墳過程是否可以公證保全
20被查封的房產涉及拆遷能否辦理保全證據公證
21電話通話錄音保全是否可以公證
22可否對採取偷拍偷錄音進行維權取證的行為進行公證保全
23對自動售貨機不能掃碼支付進行公證保全
24是否可以辦理室內溫度保全公證
25刑事案件中律師申請對取證行為進行保全公證
26是否可以公證保全刑事案件中查封扣押的物品
27錄像保全公證中應當由當事人還是公證人或第三人進行錄像
28公證保全時公證員收取證據材料的範圍
29證明公證人員是否在購買現場的舉證責任
30公證人是否有義務出庭作證說明保全公證行為
31現場送達文書保全公證是否可以隱藏拍照拍攝
32購物保全公證沒有收集購物小票和購物明細是否失職
33當事人和相對方是否可以就同一事項申辦保全公證
第五部分現場監督類公證
1能否為“一元奪寶”的行銷模式辦理監督公證
2賽題保密性不可控的競賽活動能否辦理現場監督公證
3教育局自主招標公證是否受限不少於三家的規定
4辦理搖號公證需要注意的問題
5招標公證中收集的密封資料的銷毀和保管
6增殖放流魚種現場監督公證中投放魚苗尾數計算
7對抽獎進行現場監督公證須注意的問題
8辦理現場監督公證是否必須製作現場工作記錄
9搖號類現場監督公證如何確保真實合規
10會議監督公證員離場是否還能出具公證書
11辦理搖號公證現場出現抽號錯誤的處理辦法
12獎品規則是否違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公證判斷
13現場監督公證的申請人資格問題
14是否可以遠程方式辦理招投標公證
15投標人未簽署相關法律文書的處理辦法
第六部分其他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類公證
1涉及外國法查明的公證如何辦理
2公共信息平台獲取資料的公證問題
3律師見證書是否可以進行公證
4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效力地域範圍
5戶口簿公證及其認證是否必須以戶主作為申請人
6中醫的處方是否可以公證
7出生證與離婚協定標註的生父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8《戶口註銷證明》的公證形式問題
9非農村戶口申辦農村房屋屬於本人所有的公證
10是否可以出具在國內使用的英文版本無犯罪記錄公證書
11是否可以公證染色體核型的檢驗報告
12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出生證怎么核實真偽
13未成年的高中生是否可以獨自申辦畢業證公證
14無法進行網路驗證的消防產品檢驗報告是否可以做文本相符公證
15辦理微信公眾號遷移公證
16勞動契約公證採用何種公證形式
17出生公證上的父母應寫生父母還是養父母
18國外投資者借用我國公民銀行賬戶問題
19駕駛證與身份證上名字不一致應辦何種公證
20現場送達的保全證據公證書能否用涉外公證書格式
21無法提供在中國的戶口註銷證明的處理辦法
22補償契約能否只公證簽名印鑑屬實
第七部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1補充協定賦強公證
2反擔保契約賦強公證
3融資租賃契約賦強公證
4最高額借款契約賦強公證
5委託貸款契約賦強公證
6一般保證賦強公證中的先訴抗辯權保護
7連帶責任保證賦強公證
8強制執行效力的轉移
9還款協定賦強公證的審查尺度
10未成年人賦強公證
11擔保人的配偶是否必須同為擔保主體
12債務人失聯如何出具執行證書
13債務人死亡的公證機構能否出具執行證書
14借款契約部分違約可否提前出具執行證書
15賦強公證與財產保全措施的銜接
16申請出具執行證書時,期限即將屆滿或者已經屆滿的處理
17執行證書的重新出具
18公證機構核實法人股東的義務邊界
第八部分繼承類公證
1城鎮戶口的子女可否繼承農村父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劃撥土地使用權是否需補交土地出讓金後方可繼承
3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死亡的資格繼承
4個體工商戶的商號繼承
5合夥企業合伙人資格的繼承
6股權與股東資格繼承公證
7專利的繼承公證
8《拆遷安置協定》中協定人死亡的繼承公證
9沒有產權證的停車位繼承公證
10手機號碼是否可以辦理繼承公證
11微信賬戶餘額繼承公證注意事項
12“淘寶網店繼承”公證如何辦理
13汽車車牌號是否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14投保人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繼承公證
15保險理賠金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16儲戶死亡後再有資金存入其賬戶的公證處理
17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的繼承公證是否可以申請撤銷或重新辦理
18發生轉繼承後,是否還存在代位繼承
19如何辦理有代位繼承資格的孫子依遺囑接受遺產公證
20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繼承權是否因父母離婚而解除
21繼子女對繼父母的再婚配偶是否享有繼承權
22取得遺產的權利人的“適當”標準
23被繼承人死亡時配偶有身孕的公證處理
24主動終止妊娠後被保留的胎兒繼承份額處理
25發生繼承的“借名登記”房屋如何登記回實際所有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