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當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當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當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當雄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當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當雄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拉薩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辦法,建立全縣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辦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負責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人員工資待遇政策。負責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審核上報工作。貫徹落實企業巨觀調控政策,調節企業收入分配。監督指導用人單位執行本市最低工資制度。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計畫申報、工資基金的管理;指導各單位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拉薩市工資福利政策的落實;參與縣級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和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請休假審批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管理。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訓工作。
(七)負責工勤和公益性崗位人員調配工作(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貫徹落實農牧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八)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擬訂勞動關係調解辦法,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侵害勞動者權益案件,協調勞動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的維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監督用人單位依法定立勞動契約;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組織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國內交流與合作,對研究成果推廣套用。
(十一)完成當雄縣委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當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員編制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

現任領導

局長:扎西卓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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