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當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宜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當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4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當發〔2010〕2號)精神,設立當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為市政府辦公室管理的部門管理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當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辦公地址:當陽市玉陽辦事處子龍路4號
  • 所屬部門當陽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當陽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聯繫方式,

職責調整

(一)增加市政府法律事務工作職責。
(二)增加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有關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定市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計畫,報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組織起草和審查修改需要提請市政府審議、發布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辦理市政府及辦公室其他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承辦上級發給市政府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工作,並受市政府委託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四)辦理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全市的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
(五)辦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上報備案和解釋、譯審、編纂、清理工作。
(六)指導全市各級行政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清理工作,對全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各行政機關在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建立健全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承辦市政府向宜昌市政府和當陽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依法行政情況的具體工作。
(七)承辦由市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和市政府在行政訴訟案件中的應訴工作。
(八)承辦以市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務;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賠償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的法律事務工作,辦理市政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論證;參與市政府重要經濟契約、協定的起草、審查和修改工作,辦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案件及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全市各級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
(十)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進行政府法制工作經驗交流,做好政府法制諮詢服務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
(一)行政規範科
負責擬訂市政府制定規範性檔案的計畫,並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實施;負責起草、審查、修改需要提請市政府審議、發布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協調處理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過程中的有關爭議;辦理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上報備案、解釋、譯審、編纂、清理工作;承辦上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工作。
(二)行政複議科
辦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事項;具體辦理或組織辦理起訴市政府的行政案件應訴事項;辦理以市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項;辦理以市政府名義作出的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工作;辦理本辦的信訪事項。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長職數2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為1名。

聯繫方式

地址:當陽市玉陽辦事處子龍路4號
郵編:4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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