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迴避,任意迴避的對稱。指的是一種迴避的理由。英國的迴避制度分為有因迴避和無因迴避。在有因迴避中,又分為當然迴避的理由與任意迴避的理由。屬於當然迴避的理由是:陪審官已被剝奪陪審權利,為一方親屬有明顯偏頗言行,或者頂替名字的。
如果負責召集陪審團的官員有偏頗可能或者手續不合法,例如該官員本人是起訴人或對案件有利害關係,或按照自己個人的宗教信仰來召集陪審團,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可以申請全體迴避。
當然迴避,任意迴避的對稱。指的是一種迴避的理由。英國的迴避制度分為有因迴避和無因迴避。在有因迴避中,又分為當然迴避的理由與任意迴避的理由。屬於當然迴避的理由是:陪審官已被剝奪陪審權利,為一方親屬有明顯偏頗言行,或者頂替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