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卡特爾法與經濟學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卡特爾法與經濟學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卡特爾法與經濟學》向讀者初步介紹了經濟學上各種效率概念,如完全競爭、壟斷、寡占;在著重廓清認定市場力與市場支配的方法後,從法學角度對市場界定與市場支配認定的執法實踐進行深入分析。詳細探討了市場結構變化對競爭的影響,如能否通過市場支配標準或某一其他標準更好地認定非協調效應;企業合併控制應否考慮合併可能帶來的效率提升等問題。此外,書中遴選、分析了德國和歐盟主管部門執法實踐和法院司法實踐中的大量案例、判決,系統地具體介紹了相關經濟學方法在德歐競爭法實務中的套用。

基本介紹

  • 書名: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卡特爾法與經濟學
  • 作者:烏爾里希·施瓦爾貝 丹尼爾·齊默爾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801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外文名:Reprasentative Deutsche Rechtsliteratur der Gegenwart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4年10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64871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卡特爾法與經濟學》的第一版要回溯到《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卡特爾法與經濟學》作者承擔卡特爾法研究會的一個研究項目。該研究會曾就“卡特爾法與經濟學”專題研究進行招標,以便將經濟學研究的最新成果在卡特爾法立法和判決中的套用加以整理和研究。其中主要涉及對相關市場界定,共同市場支配和預測競爭強度等問題的分析。正如這些題設和招標期間相關學術討論所反映的那樣,《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卡特爾法與經濟學》作者也決定將《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卡特爾法與經濟學》的研究重點放在企業合併控制領域。

作者簡介

作者:(德國)烏爾里希·施瓦爾貝 (德國)丹尼爾·齊默爾 譯者:顧一泉 劉旭

圖書目錄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總序1
本書簡介1
前言1
第二版序言1
引言
第一編經濟學基礎
第一章經濟學理論中的效率觀
第一節配置效率
第二節生產效率
第三節動態效率
第四節相關福利標準
第二章競爭和效率
第一節完全競爭
一、總體均衡
二、完全競爭和配置效率
三、完全競爭和生產效率
四、完全競爭和動態效率
第二節壟斷市場
一、壟斷的市場結果
二、壟斷市場和配置效率
三、壟斷市場和生產效率
四、壟斷市場和動態效率
五、壟斷市場模型的擴展
第三節面臨邊緣競爭的單一市場支配企業
第四節壟斷競爭
第五節寡頭壟斷
一、博弈論的基本概念
二、寡占市場的均衡
第六節買方獨占(Monopson)和買方寡占(Oligopson)
第二編市場力、市場支配和市場界定
第一章市場力和價格彈性
第一節導論
一、作為衡量市場力指標的勒納指數
二、需求的價格彈性
第二節不同市場形式下的市場力和勒納指數
第三節差異化產品市場中的市場力
第四節雙邊市場中的市場力
第五節招標市場與競拍市場
第二章市場力、市場支配和有效競爭
——經濟學和法律視角
第三章市場力和市場支配的認定
第一節直接認定市場力
第二節間接認定市場力
一、市場界定——經濟市場概念
二、市場界定的實證方法
三、經濟學方法在相關市場界定上的套用
四、計量經濟學及實證方法在執法實踐中的套用
五、確定市場份額
六、市場份額以及其他因素的意義
第三節結論
第三編市場結構變化所產生的各種影響
第一章導論
第二章單一市場支配
第一節經濟學基礎
第二節執法實踐中的單一市場支配
一、歐盟競爭法
二、德國法
第三章非協調效應
第一節不同競爭形式帶來的不同效應
一、同質產品的價格競爭
二、同質產品的產量競爭
三、差異化產品的價格競爭
四、差異化產品的產量競爭
第二節市場支配標準和嚴重妨礙有效競爭標準(SIECTest)是否足以審查非協調效應?
一、緣起:“Heinz/Beech—Nut”合併案
二、歐盟企業合併控制的制度發展
三、德國卡特爾法是否也有必要進行調整
第三節認定非協調效應的方法
一、結構性方法
二、漲價壓力測試法
三、仿真模型
四、投標調研與輸贏分析
五、有關方法選擇的結論
第四節執法實踐中對非協調效應的認定仿真模型與結構
方法在實踐中的套用
一、最新的發展
二、歐盟委員會的執法實踐
第四章協調效應與共同市場支配
第一節共同支配的經濟學基礎
第二節法律上的梳理
第三節共同支配的基本條件
一、反覆的相互作用
二、折現因子
三、可信的懲罰機制
四、市場透明度
第四節與企業自身屬性有關的標準以及市場集中度
一、企業的數量
二、企業的對稱性
三、過剩產能和庫存
四、市場參與者之間的結構性關聯
第五節與市場相關的因素
一、市場進入
二、需求的價格彈性
三、典型的交易
四、無差異化和差異化產品
五、買方勢力
六、多市場接觸
七、成長型市場
八、創新
九、經濟景氣的變化
十、經濟活動的地域分布
第六節就協調行為的形式達成一致
一、協調行為所涉及競爭指標
二、以往行為的參考意義
三、協調行為的方式
第七節經濟學知識在執法實踐中的套用
第八節協調效應的認定
一、實踐中對協調效應的認定
二、預測協調效應的理論問題
第九節協調效應的評估方法
第五章在評價企業合併影響時需要考慮的其他相關因素
第一節雙邊市場的企業合併
第二節併購特別活躍的競爭者——特立獨行者
第三節併購某一潛在競爭者
第四節追及型合併
第五節對瀕臨破產公司的併購
第六節效率提升
一、效率提升的經濟學分析
二、《歐共體理事會關於企業合併控制的第4064/1989號條例》對效率提升的考量
第六章縱向與混合型合併
第一節縱向合併
一、縱向合併促進競爭的效果
二、縱向合併對競爭的消極影響
三、縱向合併對競爭的影響
第二節混合型合併
一、混合型合併促進競爭的效果
二、混合型合併的限制競爭影響
三、混合型合併對競爭的影響
第三節對縱向合併和混合型合併的法律分析
一、對限制競爭行為的預測
二、歐共體委員會《根據歐共體理事會企業合併控制條例評估非橫向合併的指南》
三、經濟學方法在實踐中的套用
第七章結論
附錄
附錄1文獻索引
附錄2本書引注文獻所涉期刊、機構名稱翻譯索引
一、期刊
二、研究、諮詢機構及政府部門
附錄3關鍵字索引
附錄4法學和經濟學術語翻譯列表
作者簡介
譯者簡介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計畫書目

序言

前言
在過去一些年,“經濟學化”,亦即在具體適用和發展卡特爾法時更多地引入當代經濟學方法和概念,日益成為卡特爾法領域中占主導地位的課題。在依據歐盟競爭法實施的企業合併程式中已經鮮有完全脫離經濟學分析的了。而且在德國聯邦卡特爾局適用德國企業合併控制制度時也日益重視經濟學方面的分析和舉證。迄今為止,在歐盟和歐盟成員國兩個層面,雖然已經有不少這方面的文章,但很少有學術專著來正式地、系統地匯總和研究經濟學理論在卡特爾法中的套用。
這一空白在2006年通過《卡特爾法與經濟學》德文第一版得以彌補。該書在學術界和實務界廣受好評,並在短時間內銷售一空。在第一版發表五年後,系統修訂並進行了大幅擴展的新版得以問世。該書第一版的焦點主要在“橫向”合併,亦即競爭者之間的企業合併,而在新版中則更深入地對縱向合併和混合型合併進行了研究。其他方面的內容拓展則更多是與競爭經濟學的最新發展相關。例如,對“雙邊市場”的競爭分析,亦即一些企業通過提供“市場平台”讓不同的用戶群體得以匯聚在這些平台上,而對這些現象的研究便有了長足發展。除此之外,經濟學界諸如關於招投標市場、買方勢力的討論也將結合本書研究的課題一併加以介紹。同樣,對於第一版對企業合併控制法實踐的研究,本書第二版也進一步予以延展。通過分析歐盟委員會的處理決定、歐洲法院的判決,以及德國聯邦卡特爾局和德國法院的實踐,將探究經濟學方面的舉證與考量和法律適用之間的關係。通過翻譯為中文便是希望將本書第二版也獻給中國讀者。
在2013年6月30日生效的德國《反限制競爭法》(第8次修訂)將使本書所介紹的當代經濟學分析方法在德國法實踐中變得更加重要。德國法在評估企業合併時將與歐盟競爭法一直以來的做法一樣,均以是否嚴重妨礙有效競爭為評判標準。所以,可以說本書第三編中對協調效應與非協調效應的分析也將原則上適用於德國法。然而,在允許所謂的“效率抗辯”問題上可能還需要有所限制:歐盟競爭法明確地認可,顯著的效率提升可以作為批准一項企業合併的抗辯理由,如果合併在沒有這樣的抗辯理由的情況下將被禁止實施的話。德國法在最近一次修訂中仍未明確地對此作出表示。所以,是否允許效率抗辯在德國法中還會一如既往地成為一個開放性的問題。
沒有助理研究員們出色的協助,本書是難以完成的。對於本書第一版,需要感謝斯蒂凡尼·霍茨瓦爾特(Stephanie Holzwarth)女士、羅澤瑪麗·科尼希(Rosemarie Knig)女士和馬庫斯·倫森(Markus Lenen)先生、約翰內斯·拉布斯(Johannes Rabus)先生所做的前期準備工作。在準備本書第二版時,馬丁·布拉施措克(Martin Blaschczok)先生、盧卡斯·倫吉爾(Lukas Rengier)先生和托馬斯·海爾米施(Thomas Hellmich)先生則為法律實踐部分的擴充和寫作承擔了重要的準備工作。
本書作者還需要非常感謝兩位譯者。顧一泉博士和劉旭先生承擔了這項對競爭經濟學和法學專業知識要求很高的翻譯任務。本書作者同樣要特別感謝中國政法大學的米健教授將本書納入大型翻譯項目“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對張彤教授為這一翻譯項目所付出的努力,本書作者也表示誠摯的感謝。
本書的第一版要回溯到本書作者承擔卡特爾法研究會的一個研究項目。該研究會曾就“卡特爾法與經濟學”專題研究進行招標,以便將經濟學研究的最新成果在卡特爾法立法和判決中的套用加以整理和研究。其中主要涉及對相關市場界定,共同市場支配和預測競爭強度等問題的分析。正如這些題設和招標期間相關學術討論所反映的那樣,本書作者也決定將本書的研究重點放在企業合併控制領域。本書作者非常感謝研究會對卡特爾法和經濟學進行跨學科研究的倡議,以及對相關研究的巨大支持,尤其要特別感謝這一研究項目的精神領袖——萊納·貝希托爾德(Rainer Bechtold)教授和卡特爾法研究會當時的主席、現任名譽主席科內利斯·康南伯利(Cornelis Canenbley)博士。
2013年7月於霍因海姆和波恩
烏爾里希·施瓦布/達尼爾·齊默爾第二版序言第二版序言
受德國卡特爾法研究學會(Studienvereinigung Kartellrecht e.V.)委託,本書以“卡特爾法與經濟學”為題著重研究了經濟學最新研究成果在卡特爾法(Kartellrecht)在德語法學文獻中,“卡特爾法”泛指德國《反限制競爭法》中的限制競爭協定規制制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監控制度、企業合併控制制度及相關機構設定、程式規則等其他配套規則組成。與歐盟競爭法不同,德國法律文獻中的競爭法在廣義上除了卡特爾法所包含的內容外,還包括《反限制競爭法》中的招投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其配套規則,但沒有歐盟競爭法中獨有的事前監督各類政府補貼的國家援助監督制度。但是,在德國法律文獻中,“競爭法”時常約定俗成地作狹義理解,即僅指代於1896年5月27日頒布而後經過多次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並相應地以“卡特爾法”指代肇端於1927年魏瑪共和國時期的《卡特爾條例》及其後續相關規定和“二戰”後於1957年1月1日生效的《反限制競爭法》中除招投標法以外的規定。是故,原著作者刻意地使用了“卡特爾法”,而非“競爭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這兩個術語,以免在德語法學文獻中引起混淆。同時,卡特爾法又要比中國《反壟斷法》的外延要窄,因為中國《反壟斷法》第五章還包括了其特有的禁止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規定。是故,譯者沒有選擇將“Kartellrecht”翻譯為“反壟斷法”。——譯者注立法、司法與行政執法實踐中的套用情況。其中,尤其對市場支配的定義、相關市場界定、共同市場支配以及競爭強度預測等問題進行了分析。通過提出上述課題以及招標期間就相關經濟學理論的研討,本書作者共同建議將本書研究的重點放在企業合併控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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