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司法局

畢節市司法局

根據《中共畢節地委辦公室畢節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畢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方案》(畢委辦字〔2010〕10號)、《中共畢節市委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畢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畢市黨發〔2010〕5號)和《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畢市府通〔2010〕25號),設立畢節市司法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節市司法局
  • 隸屬:畢節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研究全面依法治國決策、全面依法治省決策部署在我市的貫徹落實措施,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提出立法計畫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
(四)承辦市人民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全市各部門實施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規章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市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
(六)負責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規範性檔案出台前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和各縣(區)人民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七)負責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八)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責任。
(九)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十)負責指導、監督畢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
(十一)負責擬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車、服裝等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十六)管理畢節強制隔離戒毒所。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辦)
負責處理局機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
(二)法治調研科
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工作。
(三)法治督察科
承辦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重大決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
(四)立法科
承擔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地方政府規章的立法及相關工作,承擔相應地方性法規、市人民政府規章的草案起草、審查和市人民政府規章解釋、具體運用問題的答覆等工作。負責相關市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
(五)規範性檔案審查科
承辦畢節市人民政府、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擬制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的前置審查工作;負責編制市級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主體清單;承辦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監督工作。
(六)戒毒工作管理科
承擔監督檢查戒毒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
(七)社區矯正管理局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管理制度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行政複議科
承辦依法應由市人民政府管轄行政複議案件的審查、立案工作。
(九)行政應訴科
承擔出庭應訴經過行政複議後以市人民政府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
(十)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
承擔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級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十一)政府法律顧問科
承擔市人民政府法律諮詢工作。為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為、重大活動提供法律意見。
(十二)普法與依法治理科(新聞辦)
承擔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局機關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職責。
(十三)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承擔貫徹落實上級及制定市級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
(十四)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承擔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規劃法律援助事業發展布局。
(十五)律師工作科
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
(十六)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科
承擔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
(十七)裝備財務保障科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
(十八)信息技術科
承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發展規劃,指導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信息資料庫的建設工作。
(十九)人事警務培訓科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工作。
(二十)政治部(警務部)
負責領導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組織人事工作和警務督察工作。

人員編制

畢節市司法局政法專項行政編制59名(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鄉鎮辦事處司法所行政編制4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政工科長(警務部長)1名(副科級),股級領導職數7名;司法所所長或副所長4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何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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