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地區公開招考公務員面試旁聽暫行辦法

為了加大公務員面試工作的透明度,擴大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切實保證公務員考錄面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畢節地區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發布旁聽信息

二、旁聽者的資格和條件

三、旁聽者的確定

四、旁聽者應注意的事項

五、本辦法由畢節地區公務員招考辦公室負責解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節地區公開招考公務員面試旁聽暫行辦法
  • 概述:為了加大公務員面試工作
  • 注意事項:旁聽人員採取自願報名
  • 注意事項2:凡年滿18周歲,享有政治
注意事項,時間,

注意事項

地區公務員招考辦公室在公務員面試前通過地區電視台、《畢節日報》等媒體或畢節地區人事局政務公開欄公布公務員面試的時間、地點,以便於旁聽者報名參加旁聽。
1、旁聽人員採取自願報名和特邀兩種方式。
2、凡年滿18周歲,享有政治權利,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的中國公民,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經過一定的程式,可參加畢節地區公務員面試旁聽。
3、地區公務員招考辦也可視情況特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等社會各界人士的代表為面試旁聽。
1、地區公務員招考辦根據工作需要,從已報名人員中採取抽籤方式確定參加公務員面試旁聽。
2、地區公務員招考辦在面試前將參加公務員面試旁聽人員名單進行公布,對無異議的旁聽人員發放旁聽證,旁聽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旁聽。
1、面試旁聽的公民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地區公務員招考辦指定地點領取面試旁聽證,按時參加旁聽培訓。面試入圍者的親屬申請參加旁聽時,應在報名表中如實說明需要迴避的考生姓名和報考職位,以便旁聽時迴避。
2、參加面試旁聽人員要遵守紀律,服從安排:
在指定地點等待工作人員引領出入旁聽。
旁聽時間為兩個小時內(其間可在一個或兩個面試室旁聽)。
旁聽時,要座姿端正,不準抽菸、不準打哈欠、不準隨意走動、不準發言和提問、不準和考官打招呼。
面試旁聽過程中不得使用各種通訊、錄音和錄像工具。
旁聽結束後,旁聽人員如對我區公務員面試工作有意見、建議和要求,可在面試考務辦公室留言簿上留言。
3、旁聽人員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和《旁聽人員須知》。若有違反者,主考官和監督員有權責令其離開面試考場。《旁聽人員須知》由地區公務員招考辦公室制定。

時間

二OO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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