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明生(駐馬店市驛城區交通局紀委書記)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畢明生,駐馬店市驛城區交通局紀委書記。

2014年5月,驛城區紀委接到關於段新安準備邀請非親屬參加其子婚宴的舉報後,立即按規定責令其取消非親屬宴請,並要求驛城區交通局負責監督,段新安作出書面承諾。5月16日,段新安依舊邀請系統內幹部職工、企業人員等非親屬143人參加其子婚宴,收受禮金46200元,且在組織調查時試圖銷毀證據。
處理:5月19日,驛城區紀委、監察局給予段新安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驛城區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趙新中,驛城區運管所黨支部書記張輝和負有監督責任的驛城區交通局紀委書記畢明生進行誡勉談話並要求寫出深刻檢查,責令運管所所長張傑寫出深刻檢查,驛城區交通局黨委向驛城區區委作出深刻檢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