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亨(明武宗工部尚書)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畢亨,(?——1515年),字嘉會,明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山東新城(今桓台)人。先後授吏部驗封司主事、員外郎、郎中,順天府丞,兩淮鹽運使,浙江右布政使、陝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甘肅巡撫、工部尚書等職。

基本介紹

  • 本名:畢亨
  • 別稱:嘉會
  • 所處時代:明成化十一年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山東新城(今桓台)人
  • 去世時間:1515
  • 主要成就:明清時期桓台第一位出任尚書的官員
畢亨是明清時期桓台第一位出任尚書的官員,從小天資聰明,平生氣度恢弘,忠誠清廉,與人為善,所到之處政績卓著,遇事不以利害而向前或退卻。弘治七年(1494)擔任兩淮鹽運使,整頓吏治,抑制豪強,為民謀利。適逢增加鹽引五十萬,有一個太監依仗權勢要壟斷鹽運業務。畢亨竭力抗爭,堅決拒絕了權監的要求。人們都擔心這樣做的後果,畢亨堅持己見,不予答應。巡鹽御史見畢亨剛正不阿,就故意找茬,突然派人查畢亨經手的鹽務,結果一無所獲。巡鹽御史更加敬重畢亨。擔任浙江右布政使期間遭遇災荒,朝廷出資賑濟災民,有人誣告畢亨貪污救災銀兩。朝廷派人調查,證明全是誣告,再次證明了畢亨的清廉。巡撫甘肅,治軍有方。裁減老弱,充實精銳力量,提高軍隊的戰鬥力。甘肅一帶的少數民族叛亂者經常騷擾,省城居民不敢外出,大白天也關著城門。畢亨到任後,命令打開城門,把軍隊駐紮在城外,保護城內士民外出生產經營,多餘的物資官府出錢購買,士民爭相外出生產經營,軍隊後勤得以保障,士氣大振,叛兵聽說後,全部逃走了。擔任工部尚書後,以身作則,正氣凜然。工部的事務與朝廷內廷多有關聯,內廷多有掣肘。畢亨不怕權貴,上書朝廷,力主節省,禁止勞民傷財為達官貴人建祠,得罪了內閣權臣,被貶官、罷官。
畢亨一生,重視教育,汲引後進。在吏部驗封司,他就選拔那些下級官吏加強培養,並經常親自授課,後來有好幾個人考中功名。兩淮鹽運公署旁有許多空地,畢亨就蓋起房子,建起學校,選拔鹽商的子弟入學讀書,並親自上課,運署學風日盛。賑濟災民回京時經過郾城,聽說學校里很久沒有學生參加科考了,就敦促縣令多選拔人才就學。他在學校南邊立了一座文筆假山,勉勵學生刻苦學習。第二年,就有五人考中舉人或進士。從此,郾城縣科第不絕。
據《山東新城畢氏世譜》,桓台畢氏,明洪武十四年由棗強遷入。始遷祖名諱未詳,有三子,長為善甫,有二子,長子有忠;次子有能,後遷金嶺鎮。次慶甫。三讓甫,先遷益都石塘塢,旋遷淄川王村,字敬賢,是為淄川畢氏始祖。桓台畢氏,多為慶甫後人。“忠厚相承,世濟厥德,三傳後甲第繼盛”。四世畢理,字文義,號敬齋,天順己卯舉人,任安陽縣教諭。六世畢昭,字蒙齋,弘治己未進士,任山西巡撫。九世畢秀,字清岩,畢理五世孫,順治甲午順天舉人,戊戌(1658)進士,授直隸清苑令。以廉惠仁明著,升海州知州。十八世畢奉先,癸光緒未(1883)進士。字潤璋,授刑部主事,改知縣,歷充江蘇文、武兩闈試官,攝震澤篆,嚴以馭下,明於折獄,修笠澤書院、震澤邑志,捐助義學,墜修廢舉,稱為良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