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

《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是為加強畜間布病防控,降低流行率和傳播風險,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制定的方案。由農業農村部於2022年3月28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
  • 印發機關:農業農村部
  • 印發日期:2022年3月28日
  • 發文字號:農牧發〔2022〕13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農牧發〔202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部屬有關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2022年中央一號檔案有關要求,強化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保障畜牧業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我部制定了《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農業農村部
   2022年3月28日

方案全文

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
  布魯氏菌病(以下簡稱“布病”)是由布魯氏菌屬細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傳染病,是當前我國重點防控的人畜共患傳染病之一。為加強畜間布病防控,降低流行率和傳播風險,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行積極防禦、系統治理,有效控制傳染源、阻斷傳播途徑、提高抗病能力,切實做好布病源頭防控工作,維護畜牧業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則
  ——源頭防控,突出重點。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重點抓好種牛、種羊、奶牛、奶山羊和肉羊的布病防控,統籌抓好肉牛、豬、鹿、駱駝和犬等其他易感動物的布病防控,切實降低流行率,有效防範傳播風險。
  ——因地制宜,綜合施策。堅持一地一策,根據各地布病流行形勢,以縣為基本單位連片推進布病防控,免疫區以實施持續免疫為主,非免疫區以實施持續監測剔除為主,有效落實各項基礎性、綜合性防控措施。
  ——技術創新,強化支撐。堅持科技引領,推動畜間布病快速鑑別診斷技術和防控模式創新套用,加強基層防控能力建設,統籌利用國家獸醫實驗室、疫控機構、科研教學單位、龍頭企業等技術力量,不斷提高布病防控技術支撐水平。
  ——健全機制,持續推進。堅持夯實基礎,不斷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注重布病防控與各項支持政策相銜接,構建系統化、規範化、長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推進機制。
  (三)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6年,全國畜間布病總體流行率有效降低,牛羊群體健康水平明顯提高,個體陽性率控制在0.4%以下,群體陽性率控制在7%以下。
  免疫指標:布病強制免疫工作有效開展,免疫地區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建檔率100%,免疫奶牛場備案率100%,免疫評價工作開展率100%。
  淨化指標:布病淨化和無疫小區建設工作紮實推進,內蒙古20%以上,遼寧、四川、陝西、甘肅、新疆50%以上,其他省份80%以上的牛羊種畜場(站)建成省級或國家級布病淨化場、無疫小區;各省份30%以上的規模奶牛場達到淨化或無疫標準;平均每省份每年建成3個以上(含3個)省級或國家級布病淨化場、無疫小區。
  宣傳培訓指標:從事養殖、運輸、屠宰、加工等相關重點職業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90% 以上,基層動物防疫檢疫人員的布病防治知識普及覆蓋面達95% 以上。
  能力建設指標:90%以上的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具備開展布病血清學確診檢測能力;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重點省份省級和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年度採樣監測覆蓋100%的牛羊調出大縣和牛羊養殖大縣(各省份自行確定養殖大縣名單)。
  二、重點任務
  (一)監測排查。各地按照監測計畫要求加強布病日常監測,根據流行程度確定監測數量和頻次,擴大覆蓋面,及早發現並剔除陽性個體。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對調入牛羊、引起人感染布病和高流產率畜群以及其他可疑情況,及時開展排查、隔離、採樣、檢測和報告等工作。對陽性場群,有針對性地持續開展全群跟蹤監測,確保覆蓋區域內所有存在陽性個體和造成人感染情況的場群。
  (二)強制免疫。制定完善本省份布病強制免疫計畫,紮實做好牛羊場群免疫工作,強化備案管理,健全免疫檔案,開展免疫評價,確保免疫密度和效果,提升群體抵抗力,切實打牢布病防控基礎。指導地方和養殖場戶按照《家畜布魯氏菌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強制免疫,加強重點區域和場戶免疫情況監督抽檢。支持和引導第三方社會化服務組織參與布病免疫等防疫工作。
  (三)消毒滅源。定期集中組織開展牛羊養殖、運輸、屠宰、無害化處理等關鍵場所和環節“大清洗、大消毒”專項行動,有效消滅傳染源。指導牛羊養殖場、屠宰場等場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強化人員、物流隔離和消毒措施,及時對污染的場所、用具、物品進行徹底清洗,不斷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四)淨化無疫。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推進動物疫病淨化工作的意見》等檔案要求,以種畜場、奶畜場和規模牛羊場為重點,全面開展布病淨化場和無疫小區建設,每年建成評估一批高水平的布病淨化場和無疫小區。優先支持國家級牛羊養殖標準化示範場、休閒觀光牧場等開展布病淨化。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和企業,開展連片淨化和無疫小區建設,通過以點帶面,逐步推開,全面提升養殖環節布病防控能力和區域布病綜合防控水平。
  (五)檢疫監督。建立防疫檢疫工作聯動機制,推動監測排查、強制免疫等情況與檢疫申報有效銜接。利用“牧運通”等信息化載體和手段,深入推行智慧檢疫,實現檢疫監督全鏈條信息閉環管理。規範檢疫出證,強化檢疫監管,監督養殖主體和販運人嚴格落實動物檢疫申報、落地報告制度,實現動物調運啟運地、途經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有序推進牛羊集中或定點屠宰,強化檢疫檢驗,建立牛羊及其產品進出台賬,記錄來源和流向,確保可追溯。
  (六)調運監管。全面實施畜禽運輸車輛和人員備案制度,充分發揮動物防疫指定通道作用,加強活畜跨區域調運監管,防止畜間布病跨區域傳播。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號要求,除布病無疫區、無疫小區、淨化場,以及用於屠宰和種用乳用外,跨省調運活畜時,禁止布病易感動物從高風險區域(免疫區)向低風險區域(非免疫區)調運。切實理順地方行業監管和農業綜合執法關係,推進行刑銜接,加大對違法違規調運行為的打擊力度。
  (七)疫情處置。嚴格按照《家畜布魯氏菌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處置疫情,對發病和監測陽性動物進行撲殺,對同群動物進行隔離監測,對病畜圈舍環境、集中放牧區域、被污染的場地等進行規範消毒,對撲殺動物、流產物、被污染物等進行無害化處理。對陽性率較高的場群,應及時剔除陽性動物、開展免疫或整群淘汰。在確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探索開展陽性動物集中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
  (八)宣傳培訓。會同衛生健康、林草等有關部門利用多種手段進行布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宣傳,科普布病防治知識。對消費群體,倡導養成健康消費習慣,不食用未加熱成熟的牛羊肉,不飲用未消毒殺菌的生奶。對從事養殖、運輸、屠宰、加工等重點人群開展專門宣傳,不斷強化防範意識,指導做好消毒、隔離等防護措施。對動物防疫檢疫人員,組織開展集中培訓,熟練掌握布病疫苗接種和防護用品使用要領,確保操作規範,防護到位。
  (九)效果評估。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定期對轄區內布病防控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定期開展畜間布病流行病學調查,掌握本地區布病疫情發生規律、流行趨勢和風險因素,對免疫狀況、調運情況、流行動態和監測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對疫情進行預警。對布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防控效果較差的地區,及時予以通報、督促抓好整改,對防控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指導。各地要健全工作機制,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成立由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的畜間布病防控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分解目標任務,強化督促指導,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地見效。農業農村部將結合春秋防檢查,定期調度和通報有關情況,並將結果與動物防疫補助等項目經費分配掛鈎。
  (二)強化經費保障。各地要將畜間布病防控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合理安排和使用中央財政動物防疫補助經費,重點保障強制免疫、監測淨化、消毒滅源、宣傳培訓、評估指導等工作需要。將布病防控與畜牧業發展支持政策結合,在統籌安排涉農涉牧項目資金時,優先支持開展布病防控相關工作,對通過評估的布病無疫區、無疫小區和淨化場進行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積極探索開展奶牛布病保險,作為強制撲殺補助的有效補充。
  專欄 重點支持政策項目
  1.強制免疫補助:主要用於開展布病等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採購、儲存、接種及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淨化、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工作,對實施強制免疫和購買動物防疫服務予以補助等。
  2.強制撲殺補助:主要用於對在布病預防、控制、淨化、消滅過程中強制撲殺的羊、肉牛、奶牛等動物及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的所有者給予適當補償。
  3.陸生動物疫病病原學監測區域中心建設:在畜禽養殖密集、動物疫病流行狀況複雜、防控任務重的地區,依託地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更新改造升級病原學監測實驗室,提升病原學監測能力,及時準確掌握相關病種的流行態勢和病原分布狀況,提升監測調查和預警分析能力。
  4.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建設:為加強邊境動物及陸生野生動物的疫病監測預警和風險防範能力,在外來病傳入高風險區的內陸邊境縣建設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承擔邊境地區布病等優先防治病種以及重點防範外來病的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巡查監視和信息直報任務。
  5.動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設:對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動物防疫指定通道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更新或改造,配備監督執法和信息化裝備設施,提升查證驗物能力,堵截染疫動物,控制流通環節動物疫病傳播擴散風險。
  6.牧區動物防疫專用設施建設:在牧區縣和半牧區縣建設牧區動物防疫專用設施,有效解決牧區防疫工作中由於放牧大動物數量多導致的家畜不易保定、免疫監測工作難開展等問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強度,確保布病免疫、監測、診斷等防控工作有效開展,提高防疫工作質量和效果。
  (三)強化技術支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布病疫情監測、強制免疫指導、防控技術推廣服務和防控效果評估。布病國家參考實驗室、專業實驗室和其他國家獸醫實驗室要深入開展布病診斷技術及疫苗免疫程式和效果研究,在快速鑑別診斷技術、試劑和疫苗研發方面取得突破。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組建布病防控技術專家團隊,建立防控專家諮詢機制,定期組織開展疫情風險研判;組建布病防控應急專業隊伍,加強技術人員培養,提高防治水平和服務能力。
  (四)強化措施聯動。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與衛生健康、林草、市場監管、公安等相關部門協調,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工作交流,強化疫情會商、信息溝通、措施聯動。建立疫情聯合調查和處置機制,定期對布病防治工作情況進行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有效推動各項工作開展。
  (五)強化進展反饋。各地要根據本方案細化各項措施,制定本省份布病防控行動方案,確定並公開免疫縣、免疫奶牛場名單,於今年7月30日前將行動方案、免疫縣和免疫奶牛場名單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備案。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布病防控工作進展情況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免疫縣、免疫奶牛場名單變化情況一同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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