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職業技術學院畜牧獸醫協會(畜牧獸醫協會)

內江職業技術學院畜牧獸醫協會

畜牧獸醫協會一般指本詞條

畜牧獸醫協會是2014年5月12日創立的,創立者楊正洪。在三位專業老師的指導下和畜牧獸醫專業同學的熱心參與中成立的!第二屆會長:趙文生。 以“服務動物,造福人類”為宗旨,創立的一個鍛鍊協會全體成員,並且以服務三農為目標的學生團體和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畜牧獸醫協會
  • 簡稱:牧協
  • 校訓:厚德,博學,求實,創新 
  • 創辦時間:2014年五月12日
  • 所屬地區:四川省內江市
  • 類別:公立學校
  • 學校類型:綜合
  • 學校屬性: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主要院系:生物技術系
江職業技術學院畜牧獸醫協會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內江職業技術學院畜牧獸醫協會
(以下簡稱協會)
是在老師指導下,由學生自願組成
第二條
協會的基本任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黨的教育方針,引導廣大同學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促進同學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需要的全面人才;促進全體同學之間、同學間的團結,倡導和組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餘校外活動,促進校園文化建設,努力為同學成長成才進一步服務;加強與學院學生會、各學生協會的聯繫,推動學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與上級學聯組織和社會單位的交流與合作,,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為宗旨,增進相互間的友誼與聯繫。
第三條
本協會的一切活動以憲法為最高準則,嚴格遵守內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活動範圍及方式
第四條
協會活動項目主要由活動策劃部進行提出與策劃(詳見活動策劃部工作制度),同時協會所有成員均有提出活動策劃的權利,若該活動可行,則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後即可實施。
第五條
每項活動由理事會分派工作或任務交由各職能部門完成,各部門與理事會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應多進行溝通與交流,協調完成項目活動。根據該活動的人員安排情況,所有會員均可參與,但須服從總體調配。
第六條
活動前須做好申請策劃以及財務預算,並由系部進行有關對外聯絡工作以及拉贊助工作的指導,同意後方可進行,(詳見外聯部工作章程),宣傳部做好活動前期、中期、後期的對內及對外的宣傳工作(詳見宣傳部工作制度),活動結束後,活動負責人應向理事會及協繫上提交活動總結報告。
第七條
活動應提前通知負責人、各部門幹部幹事以及廣大會員,根據情況採用展板、海報、電話QQ群公告、直接上門,各部門因情況而定。
第八條
所有活動均由協會負責人簽字後報上級審批同意後方可舉行
協會負責人對協會組織的一切活動負責,各活動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將活動情況告知理事會。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以私人名義組織協會會員進行活,尤其是參與外出活動及引進校外人員或團體。
第十條
活動範圍視活動大小、方式而定。
第三章會員
第十一條
凡在本社註冊並承認該章程的學生,均為本協會會員。每位會員收取會費15 元。會員由協會統一發放會員證,並註冊。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了解所在學生協會的章程、管理制度、組織機構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二)對所在學生協會提出建議和質詢的權利;
(三)向學生協會聯合會反映情況的權利;
(四)平等地參加學生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五)擁有本學生協會內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學院各項規章制度;
(二)積極參加本學生協會的各項活動;
(三)按時繳納會費;
(四)向本學生協會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學生協會的健康和諧發展;
(五)參加協會幹部的選舉;
(六)維護學生協會的聲譽和利益。遵守本會章程,執行大會意志,完成協會交給的相關任務。
(七)主動學習知識,充實自己的專業知識,維護協會形象。
(八)每學期按時註冊,未註冊者則視為自動退會。
(九)為協會拉贊助。
第十二三條
協會幹部的職責:
(一)遵守校紀校規,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二)遵守並維護本協會的規章制度和權益;
(三)維護並遵守學生協會聯合會的規章制度、意見、決議;
(四)維護本協會會員的權益;
(五)對本協會所組織的活動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負責;
(六)對本協會財務收支情況負責。
(七)拉贊助。經費花銷透明化。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
理事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以下職權:
(一)選舉和更換學生協會負責人;
(二)審議批准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三)對學生協會變更、註銷等事項做出決定;
(四)修改學生協會章程;
(五)監督學生協會財務狀況;
(六)其它應當由會員大會決定的事宜。第十四條協會理事會理事會是協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利機關。理事會行使職權:
(一)向學生協會聯合會負責報告工作;
(二)對各部門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第十五條理事會委員
(一) 理事會委員由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二)理事會委員在協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監督權、建議權和批評權;
(三)理事會委員不履行職責或缺額時,可由會員大會來表決,多數票通過進行免職或增補。
(四)理事會委員需具有強烈的協會發展觀,對協會發展能做出清晰地判斷。遵守學校,協會規章制度,具有優良的學習成績的學習精神。
第十六條協會幹事
幹事公開招聘,對於優秀幹事,可以延長任期,可以參加評優工作;在委員缺額時,由領事會委員會討論提名,全體委員的1/2多數票通過可轉為委員。
第十七條
協會設會長、辦公室,宣傳部、外聯部、組織部,養殖部,宣傳部六個職能部門。會長團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各部根據工作需要聘請幹事若干。會長團及各部機構職能如下:
會長:會長主持協會的日常工作。
社員及各部門學生幹部的思想狀況和工作情況,定期向繫上請示匯報工作,會長對理事會負責,對外代表協會;負責團隊政務與總體形象規劃宣傳,領導各部門進行工作運行,計畫協會的長遠發展,制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對各部門的運作進行裁決。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各項工作,並對會長提出關於協會的各種意見和建議,副會長分管各部,受會長委託,可主持日常工作,代行其職權。
辦公室:管理會員檔案及各項活動考勤並做好會員記錄,協助會長搞好各項活動及日常事務,負責章程的完善。負責人員的調配和日常工作的管理,兼了財務部門的工作與事物,是整個社團運作的靈魂與核心。
外聯部:要負責本協會與外部的機關、企業、單位(具體指一些動物養殖與飼料生產機構)和社會團體的接洽和商談,在協會需要經費、舉辦活動或者外出實踐的時候。該中心能夠提供支持,能夠找好場所等(協會經費支柱)。負責本協會與校內其他協會,高校間協會以及其他合法商家及個人等的聯繫和交流工作,負責協會活動贊助事務
宣傳部:負責協會活動的宣傳和組織。活動的相關材料與總結都需要該中心完成。一些零碎的事物也需要宣傳部來完成。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對外宣傳工作,包括展板、海報等傳媒介資料的設計、製作與公布,負責展板的展出與保管等。
組織部:活動的策劃,組織活動,布置場地,安排人員,保證所辦活動的順利進行,後期動物馴養工作。管理經費,會費的透明工作,供後勤保障。
後勤部:活動簽到,活動安全,及活動所需物品的借還。
養殖部:協會暫養動物的管理,和相應技術指導。
第十八條
協會職能機構的產生及許可權產生:職能機構由理事會提議,由會員大會決議,商討結果經校團委及學生協會聯合會審核同意後執行。許可權:各部門做好部門事務,並有權利召開部門會議,要求其他部門協助工作、完成事務。部門工作遵循本章程及學生協會聯合會相關規章制度,部門工作制度按照本章程來制定和完善,並交至秘書處備案,再上交學生協會聯合會備案。
第十九條協會幹部的產生:
(一)會長團:會長、副會長由理事會提名,由會員大會三分之二會員局表決,並報學生協會聯合會及校團委審定後正式產生。
(二)各部部長、副部長:由會長提名,由會員大會三分之二會員同意表決,並報學生協會聯合會及校團委審定後正式產生。各部部長負責本部日常工作,制訂部門工作計畫,定期向分管副會長匯報工作,經協會委員會同意,有權對本部的幹事進行聘請和考核。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協會負責人:
(一)在校期間受過法律制裁或各類行政處分者;
(二)曾經擔任過其他學生協會主要負責人,但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者;
(三)對其他學生協會被解散或註銷負有主要責任者;
(四)連續兩次未通過學生協會聯合會考核者;
(五)有兩門以上專業課程重修者,學期有兩門課程掛科者;
(六)在登記、註冊、審查或考核中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者;
(七)其他不宜擔任學生協會負責人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負責人罷免程式:
若有會員向理事會檢舉某負責人的違規行為,理事會進行調查,取得證據後再提交會員大會審查,若情況屬實,則將調查結果報送學生協會聯合會,經協會聯合會審核批准後,由會員大會選舉新的負責人;若情況不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章組織制度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體,由協會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是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本協會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一)會員個人服從協會組織,少數服從多數,全體會員服從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表決雙方人數接近,除了緊急情況下必須按照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做出決定,由理事會進一步調查研究,並與會員大會交換意見,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再表決。
(二)本協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於重大問題都要由會員大會討論決定。協會成員要根據會員大會的分工和決定,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三)保證協會幹部的活動處於會員大會的監督下。
(五)任何會員不論職務高低,都不能個人決定問題。如果遇緊急情況必須由個人做出決定時,事後迅速向協會報告,絕對不允許任何人實行個人獨斷和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的行為出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實行民主監督體制,其內容為:
(一)每名會員都是本協會的主人,都有對他人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每名會員隨時都可以把對幹部和其他會員的檢舉和意見等交由理事會審議。
(二)每名會員都有建設本協會的義務,都可隨時對協會章程和協會活動等提出意見和建議。(三)會內各種活動決策,需要會員大會決定時,都由全體會員民主表決。
第二十四條會議制度
(一)學生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
(二)學生協會會員大會是學生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
(三)各部有權監督會員大會。協會召開會員大會必須上報學生協會聯合會,屆時將由社聯決定是否派人員列席會議,對協會會員大會予以觀摩和監督。
(四)大會結束一周內將大會基本情況及形成的重要決議報社聯備案。
(五)會員大會做出決議必須以無計名投票方式進行,在公平、公開的原則下進行,決議通過應超過出席會議會員數的半數票,對協會變更、註銷和修改章程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六)出席會議的會員數必須達到會員總數一半以上,否則會員大會無效。
(八)協會召開的其它工作會議,各部亦須積極參加。協會將視情況將會議考勤記入各部考核中。
(九)協會負責人會和其它各部工作會議,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如確實屬支配不開時間者,須在會議召開前至少一天向部長或相關會議負責人員請假。(堅決杜絕會後或會上請假)(十)會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出席大會的會員至少應為全體會人數的一半以上,會員人數超過200人的,可採取會員代表大會的形式召開,與會會員代表人數不得少於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
(十一)條
各部門規章制度見《部門制度細則》
(十二)
本章程自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獎懲條例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員如有以下情況者應予以適當獎勵:
(一) 理事會提出有利於協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二) 向理事會檢舉幹部的各種違規或失職行為,經查證屬實。
(三) 在協會的各種活動中表積極向現積極。
第二十六條
(四) 會員如有以下情況者應予以懲罰:
(一)在協會的活動中損壞學院或協會的公共財物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
(二)違反校規校紀、協會規定、視情節嚴重給予懲罰。
(三)向理事會檢舉幹部時所給情況不屬實。
(四)破壞本協會的正常活動,向外界散布謠言污衊本協會。
(五)在協會選舉過程中通過賄賂等非法方式唆使會員選舉或不選舉某人、贊成或不贊成某決議。
(六)作為幹部,有越權或失職行為。
(七)私自挪用會費或在會費使用過程中有舞弊現象者,直接撤除一切會內職務。
(八)多次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
第二十七條會員若有以上會員若有以上情況,給與視情節輕重,給予扣分、通報批評、文檔備案、取消會員資格等。具體獎懲辦法由理事會據情節嚴重度商議決定
第七章財務管理
第二十八條
在招新兩周后內將會費交給財務處,存入協會專用的賬戶。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負責本協會的財務賬簿,有專門的財務工作人員(不能是協會的負責人)。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詳細的記錄協會的日常收入和支出,並認真的保管登記銀行、現金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第三十條
(五) 財務部門設立總賬賬戶並負責登記總賬,及時登記明細賬。
第三十一條
嚴格履行借款手續,不準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開資,必須扣清借款。
第三十二條
協會財務票據和申請表必須是協會的統一形式。帳簿要清晰化,條理化,有原始票據。
第三十三條
協會在活動開展前一周將活動詳細預算表交到協會財務部,再交至院團委、學生協會聯合會批准後方可進行活動。
第三十四條
活動結束後一周內將活動總結髮送到協會財務信箱並備份,附相應的正式發票票據。(協會須將長期合作的單位報到院團委、學生協會聯合會,以作備案。)
第三十五條
外聯經費要上繳並充入會費中統一調配,活動完後及時上交活動總結,以票為據於團委報賬。
第三十六條
其他財務制度按
《內江技術學院協會財務管理制度》進行。財務例會必須準時參加,實行考勤制度。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及協會的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會員大會及理事會共同商議產生,並上交協會聯合會審核,經審核合格後執行。若需修改,則召開會員大會商議,經大會半數以上會員通過後上報學生協會聯合會審核,審核合格後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若出現以下任何情況之一,則執行終止:
(一)違反《學生協會管理條例》,被協會聯合會認為應該解散。
二)絕大部分會員認為本協會應該解散,且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同意執行終止程式。
(三)協會由於各種原因難以維持。
(四)出現其他應執行終止程式的情況。
第三十九條
執行終止程式時,先由理事會商議,在召開會員大會,經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通過後,再向協會聯合會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理事會將本屆財務情況等資了整理並上交協會聯合會。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內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畜牧獸醫協會。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各部門規章制度見《部門制度細則》
內江職業技術學院生物系畜牧獸醫協會
二零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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