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可然

留可然(苯丁酸氮芥片),適應症為霍奇金病、數種非霍奇金淋巴瘤、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瓦爾登斯特倫巨球蛋白血症、晚期卵巢腺癌。本品對於部分乳腺癌病人也有明顯的療效。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留可然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烷化劑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生產企業,包裝企業,核准日期,

成份

化學名稱:4-[雙(2-氯乙基)氨基]苯丁酸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4H19C12NO2
分子量:304.22
留可然

性狀

本品為棕色薄膜包衣、圓形雙凸片,一面刻有“GX EG3”,另一面刻有“L”。

適應症

霍奇金病、數種非霍奇金淋巴瘤、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瓦爾登斯特倫巨球蛋白血症、晚期卵巢腺癌。
本品對於部分乳腺癌病人也有明顯的療效。

規格

2mg

用法用量

詳細的治療方案應參考相關文獻。
本品為口服給藥。
[u]霍奇金病[/u]
單一用藥劑量一般為0.2mg/kg/天,持續治療4至8周。本品通常作為聯合化療方案的組成藥物,有多種組合方案。該藥還可替代氮芥,使毒性減輕且療效相同。
[u]非霍奇金淋巴瘤[/u]
起始單一用藥劑量一般為0.1-0.2mg/kg/天,4-8周,此後進行維持治療,可減少劑量或改為間歇用藥。
本品通常用於治療晚期瀰漫性淋巴細胞性淋巴瘤以及行放療後復發的病人。
對於晚期非霍奇金淋巴細胞性淋巴瘤,單藥治療和聯合化療的總緩解率無明顯差別。
[u]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u]
通常在病人已出現症狀或外周血細胞計數提示已有骨髓受損(而不是骨髓衰竭)時開始使用本品。
本品的初始劑量為0.15mg/kg/天,用至全血白細胞降到10,000/μl。第一療程結束後4周可再次用藥,劑量為0.1mg/kg/5天。
通常經大約兩年的治療,部分病人血白細胞數降至正常範圍,腫大的脾和淋巴結不再能觸及,骨髓中淋巴細胞比例也降至20%以下。
骨髓衰竭患者應首選強的松龍治療,待有骨髓再生表現後,方可開始使用本品。
[u]瓦爾登斯特倫巨球蛋白血症[/u]:
本品是治療方法之一,推薦的起始劑量為6-12mg/天,直至出現白細胞減少症,隨後推薦劑量視病情而定,減至2-8mg/天。
[u]卵巢癌[/u]
單一用藥的一般劑量為0.2mg/kg/天,4至6周。也可以用0.3mg/kg/天直至白細胞減少。
維持劑量用一日0.2毫克/公斤體重,並且白細胞可維持在4,000/立方毫米以下。實際套用時,維持療程可以用藥2-4周,每療程間相隔2-6周。
[u]晚期乳腺癌[/u]
單一用藥的一般劑量為0.2mg/kg/天,用藥6周。
本品可與強的松龍聯合套用。如不考慮體重,按14-20mg/天給藥超過4-6周,通常不會發生嚴重的造血抑制。本品也可與氨甲喋呤、5-氟尿嘧啶及強的松龍聯台使用,劑量為5-7.5mg/m[sup]2[/sup]體表面積/天。
[u]兒童[/u]
患霍奇金病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兒童也可考慮套用本品治療,其劑量方案與成人相近。

不良反應

[u]血液學[/u]:
非常常見:白血球減少症,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血小板減少(症),全血細胞減少症或者骨髓抑制。
常見:貧血。
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骨髓抑制,雖然發生率較高,但如及時停藥,通常是可逆的。但也有發生不可逆性骨髓衰竭的報告。
[u]胃腸道[/u]:胃腸道紊亂如噁心、嘔吐、腹瀉及口腔潰瘍並不多見。其他不良反應通常僅在超量治療時才可能出現。
[u]皮膚[/u]:首次用藥或再次用藥時偶有發生血管神經性水腫和蕁麻疹的過敏反應報告。有皮膚過敏的報導(包括:罕有皮疹發展為多形紅斑的報導、毒性表皮壞死、和斯-約二氏綜合徵)。
[u]中樞神經系統[/u]:有報導在無驚厥發生時,可能發生運動紊亂包括戰慄,抽搐,肌肉痙攣。停藥後罕有戰慄和肌肉痙攣的報導,隨停藥而緩解。腎病綜合徵的兒童用藥後可發生癲癇,接受日常劑量或間歇高劑量苯丁酸氮芥的成人和兒童患者偶有局灶性和/或廣泛性癲癇發作的報導。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當尤其注意。
[u]其他[/u]:嚴重的肺間質纖維化偶可發生於長期用藥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患者,但停用本品後可恢復。有引起肝臟毒性和黃疸的報告。其他不良反應包括發燒、外周神經病、間質肺炎、無菌性膀胱炎、不育和白血病。

禁忌

以前對苯丁酸氮芥耐藥者禁用本品。對苯丁酸氮芥及其任何輔料成份過敏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

本品是一種活性細胞毒類藥物,僅限於在有經驗的醫師指導下套用
對免疫受損患者接種活疫苗有引發感染的潛在可能性。因此,對於該類病人不推薦使用活疫苗進行免疫接種。
[u]安全操作[/u]:
觸摸藥片者應遵照細胞毒類藥品的使用指南操作。
接觸薄膜包衣完整的本品藥片無害。但本品藥片不可分割。
[u]用藥監測[/u]
由於本品可造成不可逆轉的骨髓損害,在治療期間應密切監測血細胞計數。
本品治療劑量僅抑制淋巴細胞,對中性粒細胞、血小板和紅細胞的影響很小。當中性粒細胞開始降低時無需停藥,但須強調,停藥後10天甚至更長時間,中性粒細胞仍可下降。
近期曾接受放射治療或其它細胞毒類藥物治療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當出現骨髓淋巴細胞浸潤或骨髓增生時,每日劑量不應超過0.1mg/kg體重。
患腎病綜合症的兒童,間歇高劑量苯丁酸氮芥治療的病人和有癲癇史的患者用藥時應嚴密監測後序用藥情況,因其發生癲癇的危險性增加。和任何潛在的致癲癇藥物一樣,當本品套用於有癲癇史的患者、頭部有外傷的患者、或使用其他潛在致癲癇藥物的患者時,應格外謹慎。
[u]腎功能損害患者[/u]
由於氮質血症也可引起骨髓抑制,故更應注意監測。
[u]肝功能損害患者[/u]
本品的代謝作用仍在研究當中,但肝功能明顯異常者應考慮減少劑量。
[u]致突變和致癌性[/u]
與其他細胞毒藥物一樣,在體內、體外對人和動物的基因毒性和致癌實驗表明本品有致突變性。
本品還可導致男性染色單體和染色體損害。有報導,以本品治療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後進展為急性白血病。
但尚不清楚急性白血病是自然病史的一部分,還是因藥物治療引起的。
比較使用烷化劑和不使用烷化劑治療卵巢癌患者,使用烷化劑包括苯丁酸氮芥可顯著增加急性白血病的發生率。
對於使用本品進行乳腺癌長期輔助治療的患者,有一小部分患者患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的報導。
使用本品治療應權衡潛在的治療益處與致白血病的風險。
[u]致畸性[/u]
大鼠和小鼠單劑口服給藥4-20mg/kg,苯丁酸氮芥可導致發育異常,如短尾或卷尾,小腦和露腦,指畸形(包括缺指,短指,並指和多指),長骨異常(如長度減少,一部或多部骨缺失),胚胎骨化位置全部缺失。大鼠單劑腹腔內給藥3-6mg/kg,本品對大鼠仔代可引起腎臟異常。
[u]對生殖的影響[/u]
本品有引起卵巢功能抑制和閉經的報導。
當使用本品治療總劑量至少達400mg時,可觀察到精子活力缺乏。
有報告淋巴瘤患者接受總量為410-2600mg的苯丁酸氮芥治療後,其精子生成能力仍可有不同程度的恢復。
與其它細胞毒藥物一樣,無論夫妻任何一方使用本品,都應採取避孕措施。
在大鼠實驗中,本品可損害精子形成,並導致睪丸萎縮。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u]孕婦(分類D)[/u]
和其他細胞毒類藥物一樣,本品可導致自發性早產、流產和出生缺陷。故在妊娠時,尤其在最初三個月內,應儘量避免使用。任何病例均應謹慎權衡用藥對胎兒的潛在危險和對母親所預期的益處。
[u]哺乳[/u]
使用本品的母親不應哺乳。

兒童用藥

詳見【用法用量】的具體描述。

老年用藥

未對老年人用藥進行專門研究,但是當患者有嚴重肝功能和腎功能損傷,用藥時應監測肝、腎功能並謹慎觀察。

藥物相互作用

免疫受損患者不推薦免疫接種活疫苗(見【注意事項】)。
病人接受苯丁唑酮時需減少苯丁酸氮芥的標準用量,因苯丁唑酮加強苯丁酸氮芥的毒性。

藥物過量

治療:不慎服用過量苯丁酸氮芥最主要的表現是可逆轉性的全血細胞減少。神經毒性表現為激越行為、共濟失調以至反覆癲癇大發作。由於尚無解毒劑,應該密切監測血象,並根據病情需要採用適當的支持性療法和輸血。本品不可透析。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苯丁酸氮芥為芳香族氮芥衍生物,是一具有雙重功能的烷化劑。通過形成一高活性的乙撐亞胺基團產生烷基化作用,其一種可能的作用方式就是通過乙撐亞胺的衍生物在DNA的二條螺旋鏈上交聯,進而破壞DNA的複製。

藥代動力學

口服給予C[sup]14[/sup]標記的苯丁酸氮芥,最大血漿放射活性出現在給藥後40至70分鐘,研究結果表明經平均終末期1.5小時後,苯丁酸氮芥從血漿中消失,尿中排泄水平低。口服或靜注C[sup]14[/sup]標記的苯丁酸氮芥後,尿中高放射活性顯示本品口服經胃腸道吸收良好。
12位患者口服0.2mg/kg苯丁酸氮芥後,平均血藥濃度峰值為492±160ng/ml,達峰時間為給藥後0.25至2小時。平均終末血漿藥物消除半衰期為1.3±0.5小時(±SD)。
苯丁酸氮芥的人體代謝途徑與實驗動物相似,都包括丁酸側鏈的β氧化作用,本品主要的代謝產物為雙-2-氯乙基-2(4-氨基苯基)乙酸[苯乙酸氮芥(PAAM)]。苯丁酸氮芥及其代謝物廣泛結合血漿和組織中的蛋白。在體外,99%苯丁酸氮芥與血漿蛋白結合,尤其是白蛋白。一項研究中,有12位患者口服0.2mg/kg體重的苯丁酸氮芥,PAAM的平均血藥達峰時間為1至3小時,峰濃度為306±73ng/ml。平均血漿藥物終末消除半衰期為1.8±0.4小時,PAAM在烷基化作用中所起的作用非常顯著。其平均藥時曲線下面積(AUC)大約是苯丁酸氮芥的1.33倍。

貯藏

2℃至8℃貯存(請勿冷凍),避光。

包裝

包裝材料和容器:棕色玻璃瓶
包裝規格:25片/瓶/盒,或50片/瓶/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JX20030325

生產企業

德國赫曼大藥廠

包裝企業

GlaxoSmithKline Australia Pty Ltd.

核准日期

2007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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