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佳麒麟燈

起源於清乾隆年間(1736—1796)。它以人、仿製麒麟的頭、身、尾及樂器組成,由二三十名隊員圍繞麒麟起舞表演。以川劇“五錘半”“黃板”“將軍令”等曲牌為主要旋律。寫有“麒麟”二字的帥旗先出場,接著橫幅出場,然後依次由旗隊、仙女出場亮相。火龍上場後,由天將、土地公各攜日童、月童並肩上場,然後麒麟噴火,駕霧出場。土地公上前接拜,戲麒麟開始,經“開四門”後,仙童迎上與麒麟嬉戲一圈,天將又與麒麟戲耍一圈(即關四門)。麒麟燈舞表演完畢,由雲童率先快步到前台排成一字形,仙女、流星、天將、土地公攜日童、月童緊靠其後,再由麒麟噴火。集體造形亮相謝幕。 2011年,留佳麒麟燈被列為四川省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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