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歡女喜

男歡女喜

男歡女喜是江蘇宜興傳統的舞蹈之一。是帶面具的雙人舞。“男歡”與“女喜”原稱“男禓”、“女莽”,傳說為“疫神”。它是以民間傳說創編的,在廟會上演出,稱“踩莽”或“調莽”,以表達人們消災降福的願望。該舞蹈的歷史可遠溯至元末明初,已600餘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男歡女喜
  • 所屬地區: 江蘇 · 無錫 · 宜興市
  • 遺產編號:Ⅲ-2
  • 遺產類別:民間舞蹈
基本信息,歷史溯源,舞蹈特色,本源四說,說法一,說法二,說法三,說法四,

基本信息

文化遺產名稱:男歡女喜
申報日期:2006
申報人/申報單位:江蘇省宜興市
遺產級別: 省

歷史溯源

“男歡女喜”舞蹈始於明初,盛於清代乾隆年間,至20世紀30年代,自成流派,長盛不衰。其故事富有想像力和浪漫色彩,耐人尋味,情節大致為:春光爛漫,綠野千里。“男歡”、“女喜”新婚,喜氣洋洋,乘船返歸故里,途經小鎮,停舟泊岸。只見一抹斜陽,河山似畫,心為醉之。又見道旁桑樹,綠葉滿枝,桑椹累累,兩人載歌載舞步入桑樹林,採食桑椹,品嘗鮮甜。旋入市肆,在店中購買胭脂香粉。暮靄升起,覓店投宿,用過晚膳,已是家家燈火,燭影搖紅。一天勞累,睡意襲來,不覺伏案而眠。子夜醒來,退窗遠眺,銀色月光,一瀉無遺,樹影婆娑,夜涼如水。雙雙祝故里百姓,人口太平,五穀豐登。“男歡”、“女喜”二人,終於被封為神,在人們的懷念和祝福中,化成一對彩蝶,翩翩起舞。從此比翼雙飛,長相守,永不離。

舞蹈特色

“男歡女喜”舞蹈中最基本的節目,就是根據上述故事情節而來。除“鑰匙頭”是開場的亮相外,計有“盪湖船”、“採桑”、“買胭脂”“打店”、“點燈”、“送茶”、“男睡”、“女睡”、“開窗望月”、“打神”和“花蝴蝶”等十餘個。每次演出均無固定次序,而是由“男扇”臨時隨機應變,翩翩起舞。唯有張渚的“男歡女喜”根據任杏生老先生的口述傳藝,節目次序固定,故事情節完整,並通過想像,使“歡、喜”雖死猶生,舞姿動人,反映了民眾的懷念和祝願。
“男歡女喜”舞蹈,起初僅在廟會上演出,跳躍以降魔,揮扇以驅災,是屬於祭祀性質的,舞蹈隨著歷史的推進而改變了原始“跳神”式的動作,逐步改編、充實成為古樸、典雅的舞蹈,民眾自演自樂。平時演出時,每至一村外,先敲“送信鑼”,然後進村即挽一個“鑰匙頭”(一種舞姿,甚優美)。這時各家各戶大門口,均在事前置一生籮,內放有稻穀和一把柴灰。男禓、女莽挨門逐戶略作舞蹈後,隨帶雜工就將各家的谷與灰倒入挑籮內,表示已將“晦氣”收去。然後在曬穀場上表演幾段即去他村。如經事先約定,可以多表演若干節目。它吸引許多民眾圍觀,人山人海,熱鬧非凡。只見笑容可掬的假面,脈脈含情,相互嬉戲,隨著男扇的揮動,不斷變換節目,儼然是一對新婚夫婦踏青遊春的歡樂狀態。一地演畢易地再演出時,觀眾相隨,百看不厭,還吸引了許多外鄉人,不遠數里而來,可見其藝術魅力之大。
“男歡女喜”演練者都是農民、漁民,他們自推領頭,挨戶捐贈,自籌經費;無專業團體,無專業演員,無演出舞台,演時則聚,演後即散。民間藝人代代相傳,根據各自對舞蹈的想像和審美觀點的不同,不斷地在動作、舞姿力度等方面,有所變化發展,最終形成了“上盤”、“中盤”、“下盤”三種不同流派。上盤:下蹲動作較少,蹲則微蹲,講究雍容端莊,胸部以上變化較多;中盤:下蹲度較上盤略低,但又似蹲非蹲,狀多古雅,隱異神秘;下盤:下蹲動作較多,跨度大,跳躍力度大,有彈性,有龍騰虎躍之勢,氣度不凡。
“男歡女喜”的音樂伴奏僅僅大鑼一面,伴奏時也只是三擊四拍的不斷循環,根據舞蹈動作的動慢而變化其節奏速度。這種伴奏貌似單調,如果伴奏者配合嚴謹,快慢協調,有時深沉、凝重,有時高亢、激昂,卻能使舞蹈增添活力,讓觀眾精神振奮。甚至將伴奏的音響“洞!洞!咣!”作為“男歡女喜”的代名詞,舞蹈進村,老少皆呼“看洞!洞!咣!”1981年,為參加鎮江地區“金山之秋”音樂會,宜興市曾試編了“男歡女喜”片段“洞房花燭夜”的民樂伴奏曲,演出效果甚佳,舞蹈風格和音樂伴奏均獲好評。
《男歡女喜》的由來與傳說。從所揭示的內容看,其形成極為複雜。概而言之,有如下規律:以一定史實(或事實)為基礎,披以宗教色彩的外衣,以達到人們祈求降福與驅避災疫的願望。

本源四說

究其本源,主要有以下四種說法:

說法一

一、與元末農民起義領袖張士誠有關。
據《桑梓見聞錄》載,元末群雄並起,張士誠據吳(蘇州),自號“吳王”·宜興為其轄地,又是戰略要衝,因此張派部下十二員大將(皆封侯,稱十二侯)據守宜興。士誠嚴令十二侯不得騷擾滋事,妄殺無辜。在元末紛繁的戰亂中,宜興遂得以偏安。不久,朱元璋採用劉基計策,揮師江西,消滅了陳友諒,隨即率兵三萬回師京口(鎮江),東逼姑蘇,不久士誠戰敗身亡。宜興百姓感念士誠,又不可直指其人其事,便抬出張巡借姓祀之。其後,每逢士誠忌辰農曆七月十六“上頭花”,十九日出會(賽會),上街賽跑,謂之“跑長壇”。賽會行列中,有按地支排列的十二侯,稱“十二宮”(子宮、醜宮……),均戴面具,貌凶。後有“男、女裼”,隨行而舞,意在驅避。出會時觀者如堵,途為之塞,男女皆喜,故名“男歡女喜”。後發展為舞蹈(張渚老藝人任杏生(1906-—1981)說,據前輩老藝人相傳,邑人吳儼書,根據民眾的想像,設計了笑容滿面的假面具,並編舞傳教眾人,流傳)。

說法二

二、與明邑人任之恭於瓊州道任,化民食蟹、除害興利有關。
傳說明邑人任之恭任瓊州道。那裡海蟹為害,百姓很懼怕,每年要將童男、女各一人投海祭蟹,以保平安。地方豪劣乘機逼命索財,危害百姓。任之恭上任後,為除去民眾的愚昧風俗,親自捕蟹來吃,並佐以姜、醋、蕪荽,味道鮮美。百姓看見競相食蟹,從此蟹害消除,投人入海的惡俗也沒有了。然而因此得罪了地方豪紳,於是就與任之恭相抗,拒不改俗,仍然抓童男、女投海祭蟹。當時地方惡霸呂高昌之子拿住宜興籍漁民張明,也將其投海以泄忿,沒想到張明善於游泳,沒淹死登上岸來,呂怒極,竟將其夫婦亂棍打死,投屍于海。投海前問張明是何人,張說:“男歡”,再問其妻何人,張說“女喜”,意思是被害而死不悲反喜,所以後人稱“男歡女喜”。
張明夫婦死後,任之恭上告豪劣之罪,但沒有結果,於是告老返鄉。漁民聽說後,編了《男歡女喜》舞紀念張明夫婦。

說法三

三、與元亡有關。
據清 歙籍書家王虎臣記載:男名歡,聽說元朝滅亡,悲愴狂舞,死於忠烈祠(今宜興電影院前小橋左)。女名喜,與男歡情愛深篤,聽說歡死了,也悲憤而死。歡、喜均系酒中漁人,後漁民作《男歡女喜》舞以祭祀他們。據考證:男歡服飾,以元時帽套遮掩明代髮式,說明所祭祀的是元代人(實指歡與喜)。但時代已進入明初,如果公然這樣祭祀忠於元朝的人,當然在所不容,因此在賽會行列中,男歡、女喜後面有王靈宮(“聖王會”中稱“押案”)者,執鞭追逐,以此稍避朱明之不悅,使廟會得以按期舉行。

說法四

四、與祠山大帝輸妻有關。
據傳,祠山大帝即大禹的大將盧壯里,祠山嗜好賭博,夫妻不和睦。祠山與男裼擲股賽賭,祠山屢輸而以妻子為賭注,結果輸妻給男裼,男、女裼相偕離去。在座有個叫王靈宮的人 ,為此抱不平,執鞭追打,男裼用左臂擋鞭,左臂折斷。因此《男歡女喜》舞蹈中,男歡右手執扇,左臂垂而不動,原因在此。
以上四種說法,以紀念張士誠一說教為可信。理由有三:一、宜興屬吳,當時確係張士誠轄地;二、元、明交替,宜邑受害不深;三、有《宜荊新志》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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