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嫁】又稱“入贅婚”,台灣高山族、雲南中旬納兩族的一種婚姻習俗。過去,因高山族在耕田、插秧、收割、舂米、種芋、采芋、織布、釀酒、餵豬等生產勞動中,婦女是主要勞動者,故在台灣大傑顛、武洛、淡水、雞籠等地保留男子出嫁到女子家中的習俗。’男子嫁到女家時,只帶最簡單的行李,如衣服、雨傘、毯子、鋤頭、砍刀、弓箭等,以及一頭殺好的全豬和三至五壇米酒,由新郎的好友在天亮前護送到女家,女家在村頭的草坪上舉辦婚禮。幾大桶米酒擺在草坪中問,德高望重的主持人,從一位美麗的姑娘手巾接過火炬,點燃篝火,然後高領唱:“吉祥的火堆旺叉旺哎,新釀的美酒甜又甜,大家舉杯來慶賀哎,祝願新娘新郎幸福百年。”眾人合唱後兩句祝辭。這時,新郎新娘斟滿一碗酒,用指頭輕彈四方,先拜天地,再敬祖宗,然後,恭恭敬敬地。走前向社頭和父母及全社的老人一一行禮敬酒。他們雙手捧著酒杯,高舉頭頂,在空中劃個弧線,從左到右地獻給長輩,表示尊重和感謝。父老們高興地接過酒一飲而盡。敬酒完畢,姑娘們把篝火添旺,少年們把犬碗酒全斟滿。這時,新娘新郎喜色滿面地步入草坪中央,謝過四方來賓,便開始優雅的唱歌和舞蹈。新娘新郎一跳完,社裡的少年和姑娘們一擁而上,圍著一對新婚夫婦又唱又跳,跳累了吃一塊香糍粑,渴J’喝一口米酒,大家盡情歡樂。這樣熱鬧的場面持續數日。
如果是兩個社頭兒女之間舉行男子出嫁婚,還要進行隆重的迎親儀式。儀式在女家門前草坪或石壩上舉行。新郎和護送的伴郎到女家門前,社頭親自出來迎親領路,新郎和伴郎及由舅舅背著的新娘隨後,新娘穿戴綴滿小鈴鐺的繡邊衣帽,左邊是伴娘,持傘遮著新娘,右邊是媒人扛著舂米的長杵相隨,最後跟著一個敲鐘鈸的人。迎親時,頭目一舉步,鐘鈸就敲響,迎親的人踩著鐘鈸清脆的音響,有節奏地搖頭、擺肩、扭腰,和著新娘衣帽上的鈴鐺聲,前後左右搖擺著,一路唱唱跳跳,跟隨社頭走進新房,客人們就開始喝酒、唱歌、跳舞。
男子到女家後,就成為這個社的成員,參加該社的勞動和社會活動。風山的加藤、放索、武洛、力力等社,兒子和女婿等同。如果夫妻離婚,女婿可以“均分舍內雜物”。男子不但成了社員,而且還享有財產權。在納西族中,男子出嫁到女家,儀式與女子出嫁相同,由女方請媒人到男家說媒,徵得同意後舉行訂婚、結婚儀式,結婚時,女方亦到男家迎親,這種家庭中婦女有財產繼承權。